衢州市柯城区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何凤根 时间:2015-01-02
   2对策
  2.1加强林权抵押信用贷款制度建设
  为了使林权抵押贷款的手续更为简便,有效解决农民生产资金这一瓶颈问题,规范农村山林地籍管理,加强林权信息化建设,建立农户森林资源信息数据库,林业部门与金融部门可通过网络共享,建立“统一评估、一户一卡,随用随贷”的林权抵押信用货款制度,为林农提供方便、快捷的林权抵押贷款服务。加大对林权抵押贷“一户一卡”好处的宣传,提高林农的认识,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扩面”,加大林农对林业生产的投入,为林权流转开发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5]。
  2.2规范林木林地的流转行为,加强林地资源管理
  在出台《柯城区森林资源转让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实行森林资源转让报批制度,成立森林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杜绝流转程序不规范行为,未经2/3的村民代表或户主代表同意、公示不到位、未经公开招投标的不予审批。转让合同由区服务中心统一审核,对合同约定内容不全,或者过于笼统,款项支付不合理等问题提出修改建议,减少不必要的矛盾纠纷。分期支付应充分考虑物价变动因素,最好以实物折价的形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因通货膨胀而造成集体资金的流失。对个别业主为了达到规模效应不求建设质量,造成森林资源浪费的,拟要求在合同条款上规定几年内开发承诺或预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待开发成效经区林业部门验收合格后再予以返还。不合格督促其重新造林,并对后期开发加以限制,如申请采伐、项目补贴等将不予考虑,使林权流转走上程序化、规范化轨道[6]。
  2.3通过林业股份制来实现规模化经营
  在原有一些经营模式基础上,根据各乡镇村情况,解决林业在当前发展中面临的新问题,适应二、三产业的发展,避免直接从事一产林业的人数急剧下降。单家独户的经营方式,无力承担较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倡规模经营,提高林业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在充分尊重大多数林农意愿的情况下,统管山采取“分帐不分山”;自留山和原有的农户承包山采用公开评估,对自愿入股的农户进行资源评估,成立林业股份制合作社,探索山林的“统一经营”模式,走出一条适应市场经济的“规模化经营”新路子。
  2.4加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建设
  林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是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搞活农林经营的重要载体。做大做强专业合作社对提高林业的组织化程度,培育市场主体,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把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作为抓好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大做强专业合作社,发挥合作社的应有作用。
  2.5加大林业合作社建设扶持力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起步阶段,其自身的经济基础比较薄弱,需要各级政府的扶持,除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工作报告等文件精神外,区财政应给予适当扶持。出台专项政策,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新组建的专业合作社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步入正常后要引导规范提升,重点扶持管理规范的星级示范合作社。同时,还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对合作社的政策扶持。
  2.6开展担保服务,解决贷款困难
  着力解决合作社及其社员在发展过程中急需生产资金的难题,通过开展担保公司担保和合作社自身担保服务,解决合作社及其社员的贷款困难。
  2.7多方配合参与,创新发展模式
  积极引导和支持兴办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如林业“龙头企业”利用管理和加工产品的优势,牵头组建,形成林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组织模式;专业技术人员利用业务技术优势牵头组建,或专业大户、农村能人组织兴办,以实现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
  3参考文献
  [1] 潘学军,杨广贤.林树抵押贷款业务若干问题探析[J].区域金融研究,2010(4):86-87.
  [2] 孟庆伟,张洪生.深化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加速县域经济发展[J].共产党员:上半月,2010(4):24.
  [3] 黄建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下的林地流转问题探讨[J].防护林科技,2010(3):98-100.
  [4] 赵洪文.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与对策[J].林业勘查设计,2007(4):5-7.
  [5] 安丽萍,许铁军,林国伦,等.加快林权制度改革的对策研究[J].林业勘查设计,2007(3):1-3.
  [6] 胡元森,王聿俊.对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实行股份制林地承包经营的几点建议[J].林业勘查设计,2008(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