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企业的社会责任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雷兵;许红梅 时间:2014-06-01
  摘要:伴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公司的社会责任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本文针对公司社会责任的产生,以及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意义等角度进行分析,并对我国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社会责任;企业;内容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含义
  
  公司社会责任从类型上可划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伦理责任三大类型。公司的社会责任应当包括对职工(雇员)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对环境、社区和慈善事业的责任。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体现了正义的要求,有助于树立正确的效率观,有助于实现全球性的资源秩序。
  2008年新年伊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今年第一号文件《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举措不仅在国内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有关国际组织和机构的领导人将这一举措视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取得重大进步的标志。该意见规定了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范围,可以为其他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意见规定的企业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有:
  1.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2.不断提高持续盈利能力。3.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4.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5.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6.保障生产安全。7.维护职工合法权益。8.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二、公司社会责任在我国的现状
  
  我国作为一个正在建立完善市场机制的发展中国家,注重的是公司的经济效益,因此学者们更加关注的是国外那些有利于公司如何盈利的制度设计,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公司侵害利益相关者合法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公司社会责任理念在中国的引进与完善已经成为历史的必然,因此在我国提出公司社会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但是,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过渡,使得我国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认识存在着以下几种偏差:第一是企业办社会:这是一个曾困扰我国国企改革的一个大问题,它成为长期以来背在企业身上的一个沉重包袱。在计划经济下,没有真正意义的公司,有的是社会功能齐备的企业。企业与政府职能错位,这是政府社会保障服务功能不健全的必然结果。这也是很多人对公司社会责任抱有天然警惕的根源所在,但是,“企业办社会”和公司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二是真正的社会责任无人承担。伴随着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中国的市场体系逐步建立。但同时,由于企业公民意识淡漠,加之法律法规不完善、不配套,使得经济坏的外部性也随着充分显现,侵吞资产、销售劣质商品、损害职工利益、污染破坏环境等逃避社会责任的现象时有发生。第三是公司社会责任的困惑:公司社会责任作为一个含义丰富的概念,也易产生歧义。它作为企业追求一种有利于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的义务,在一些地方,却可能成了无法律约束的“强制性负担”,领导出面,要求企业赞助某项公益事业,地方要求必须安置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小企业在初创阶段,不切实际地要求它们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意味着企业的责任成本超出了企业现阶段的承载能力,将压垮这些小企业。
  另外,公司的社会责任理论来源于公司强大的经济力量以及由此产生的巨大的社会影响力。所以,通常论及公司的社会责任时,意指已积蓄相当多财富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营利性团体。所以,公司的社会责任问题应集中指是大型的股份公司。对于那些规模较小的公司,由于其社会影响力不是很大,不太可能对社会上其他群体的利益造成太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