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高校货币资金的内部会计控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富饶 时间:2014-01-03

   [摘要] 本文从高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目标出发,分别介绍了岗位分工控制、授权批准控制、现金控制、银行存款控制、票据控制、印章控制、日记账控制、效益性控制、监督检查等高校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方式,以降低风险,保护高校货币资金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金管理效率,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高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许多高校的办学规模越来越大,办学经费也越来越多,但高校内部财务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相对滞后, 高校系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行为屡见不鲜。为了遏制这一现象,高校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而在这一体系中,货币资金流动性最强,控制风险高,其内部会计控制尤为重要。
  
  1高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目标
  
  高校货币资金的内部会计控制目标有:
  (1)货币资金的合法性。货币资金取得、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
  (2)货币资金的安全性。通过良好的内部控制,确保库存现金安全,预防被盗、诈骗和挪用。
  (3)货币资金的完整性。确保高校及下属各单位收到的货币全部及时入账,禁止设立“小金库”等来侵占高校收入。
  (4)货币资金的效益性。合理调度货币资金,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内部控制应当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理想的控制效果。
  
  2 高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方式
  
  2.1 岗位分工控制
  (1)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2)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货币资金业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是实行钱账分管,将经营货币资金业务的人与记录这些业务的人分离。
  (3)配备合格人员,进行岗位轮换。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出纳员调换岗位,须按规定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做到前不清,后不接。离职人员须编制移交清单,列明移交的账、证、表、公章、资料及有关事项,由监交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办理手续。交接清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档。
  (4)单位不得由一人全过程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2.2授权批准控制(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
  (1)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各级负责人的批准权限,应根据其责任大小确定,正常经营活动收支批准限额大于非正常经营活动收支限额。部门负责人的权限由高校负责人决定,高校负责人权限由院务会或院委会决定。
  (2)明确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3)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复核、支付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的支付业务,并及时准确入账。
  (4)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特殊授权)。高校对于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2.3现金控制
  (1)实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制度。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一些频繁发生的日常小额零星支出按规定允许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库存限额一经核定,要求高校必须严格遵守,不能任意超过,超过限额的现金应于当日终了前及时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
  (2)明确现金开支范围并严格执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的规定,高校收支的各种款项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其他款项的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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