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社会生活的主要矛盾与和谐社会建设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陆学艺 时间:2014-08-21

关键词: 社会结构/社会建设/主要矛盾/和谐社会

内容提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在取得快速增长的同时,社会问题也日益突出,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成为当前我国社会生活新的主要矛盾,这主要表现为社会结构滞后于经济结构。加强社会建设,调整社会结构,是进入发展新时期我国面临的重大任务。
 
 
      一、对中国经济社会形势的分析

      当前中国的总体形势,可以概括为:经济高速发展,政治基本稳定,社会矛盾凸显,文化繁而未荣。总的形势很好,2002年十六大提出的“六个更加”,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和进展。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就经济和社会发展来看,中国的GDP从1978年的3645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300670亿元,按不变价计算,经济总量增长15倍,年均递增9.8%,人均国民收入增长12倍,年均增长8.6%,2009年,人均GDP达到3268美元,综合国力有了极大的提高,人民生活普遍改善,中国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这是巨大的成就,怎么估计都不为过。在经济方面捷报频传的同时,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大量增加。1978年,全国刑事犯罪55.7万件,2008年为488.5万件,增长8.77倍;1978年社会治安事件123.5万件,2008年为741.2万件,增长6倍。群体事件1994年开始统计,有1万多起,2008年9万多起。各种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社会冲突此起彼伏,负面的消息也是频传。

      如何正确分析认识这种纷繁复杂的经济社会形势,采取有效的策略解决这些问题,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又好又快地前进,这是我们面临的新任务。长期以来,在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背景下,我们已经习惯用经济理论和方法来观察分析问题,用经济手段和政策来解决问题,这在一定阶段是必要的,而且也确有实效,解决了很多问题,但是,当经济社会发展到新的阶段,出现了经济报喜、社会报忧的矛盾和问题时,就有必要同时运用社会理论和方法来观察分析问题,采取必要的社会政策来解决问题。

      二、对当前中国社会生活主要矛盾的认识与定位

      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全球化、市场化、工业化、信息化和城市化的大潮中,中国的发展面临新的形势,“我国已进入了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剧烈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当今中国,活力四射,光彩夺目,吸引着全世界的眼球。农业连续六年丰收,经济坐三望二,改革发展成就辉煌;在另一方面,群体事件、民工跳楼等负面消息很多。国内主流媒体一片光明,大会小会齐声颂扬,但网络、短信、私家聚会、民间谚语多半消极,令人担忧。上月某文摘报头版载两个消息,一则是福建偷渡民工,在欧洲被截;另一则是富豪们到北美买豪宅定居。为什么国家发展得这样好,不少人赞扬为盛世的时候,还有这么多人要向国外跑?

      三十多年来,中国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这是许多人没有预料到的。与此同时也产生了种种社会矛盾和问题,这也是许多人没有预料到的。如何认识和分析这种复杂而又相互矛盾的形势?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指出:“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任何过程如果有多数矛盾存在的话,其中必定有一种是主要的,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其他则居于次要和服从的地位,因此,不管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1]

      当前,出现了这样多的矛盾和问题,如何来认识?第一,要弄清楚这是些什么矛盾和问题;第二,要弄清楚其中哪些是主要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第三,要提出解决这些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方法和策略。

      对此,我们有一个逐渐认识的过程。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城乡二元结构还没有改变,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还未扭转,全国贫困人口还为数不少。2020年,要“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繁荣、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在这“六个更加”中,第一条是经济,第二条是政治,后四条都是要通过社会发展才能解决的问题。

      2003年,经历了一场非典危机的冲击。当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存在着城乡、地区、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国内和国外之间发展等方面的不平衡,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并指出要“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实现宏观经济改革和微观经济改革相协调,经济领域改革和社会领域改革相协调。”“及时化解一系列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和工作有序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相互协调,不能一条腿长、一条腿短。要适当深化社会领域的改革,为加快社会发展提供体制保障。”

      十六届四中全会主要讨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问题,指出要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并就此作出了相应的决定。文件公开发表之后,受到了全党全国普遍响应,反响最强烈的是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建设,认为这是党中央提出的新战略、新理论和新概念。一时和谐社会、社会建设成为热门话题,各地关于建设和谐地区、和谐农村、和谐城市、和谐企业、和谐社区的议论很多党中央顺应民意,2005年春节后就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讨,并随后在全国大规模开展起来。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新世纪新阶段,我党要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2007年,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单设一节,名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把党的奋斗目标由原来的“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改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改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总体布局。”这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科学化。

      从这些年的实践来总结,在纷繁复杂的矛盾中,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应当是当前中国社会生活的主要矛盾。正如《矛盾论》指出的:“不能把过程中所有的矛盾平均看待,必须把它们区别为主要的和次要的两类,着重于捉住主要的矛盾。”“万千的学问家和实干家,不懂得这种方法,结果如坠烟海,找不到中心,也就找不到解决矛盾的方法。”[2]

      三、对当前中国社会生活主要矛盾的深层次分析

      从理论上分析,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也就是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不平衡、不协调。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两个最基本的结构,两者互为表里、相互支撑、互为基础。一般而言,经济结构变动调整在前,带动影响社会结构的变化,社会结构调整了,也会促进经济结构的完善和持续变化。所以,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必须协调、相辅相成。经济结构不能孤军独进,社会结构可以稍稍滞后于经济结构,但这种滞后有一个合理的限度,超过了这个限度,就会阻碍经济结构的持续变化。现阶段中国的经济结构,在经济体制改革、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推动下,经济结构已经达到了工业化社会中期阶段的水平,但是,中国现在的社会结构严重滞后于经济结构。

      (一)中国的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社会结构同经济结构一样,是由若干个分结构组成的。主要包括人口结构、家庭结构、就业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组织结构、社会阶层结构等。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体制改革、经济高速发展、经济结构变化的推动下,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动。例如就业结构,1978年劳动力在三次产业中的就业状况是第一产业占70.5%、第二产业占17.3%、第三产业占12.2%,2008年变化为第一产业占39.6%、第二产业占27.2%、第三产业占33.2%。1978年我国的二、三产业职工人数只有11835万人,2008年二、三产业有46826万人,30年共增加34991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166万人。非农产业的劳动力从1997年开始,已经占50.1%,超过了50%的临界点,进入了工业化国家的就业结构。又如城乡结构,1978年我国的城市化率为17.9%,2008年我国的城市化率为45.7%,平均每年提高0.91个百分点。1978年,我国的城镇人口有17245万人,2008年达到60667万人,30年增加了4.34亿人,平均每年增加1447万人。再如社会阶层结构,已经从“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结构,转变为由国家和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科技专业人员、办事人员、个体工商户、商业服务业人员、产业工人、农业劳动者和失业半失业人员等十个阶层构成的社会阶层结构。

      这样大的社会结构变动,是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清朝末年,李鸿章、梁启超等人惊呼:中国正在发生“几千年来未有之变局”,他们只是看到了这个变局的发生,改革开放才使这个大变局真的在中国实现了。自周、秦以来,中国一直是个农业国家,是个农业社会的社会结构。直到1978年,农民仍占82.1%,只能说还是个农业国家的社会结构。真正发生这个大变局,转变为工业国家社会结构的是改革开放三十年。但是因为我们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大发展、经济结构大调整的时候,没有适时抓好社会体制的改革,没有适时抓好社会建设,没有适时抓好社会结构的调整,因而与经济结构的变化相比较,我国现在的社会结构是落后了。

      (二)当前中国的社会结构滞后经济结构约为15年

      据我们课题组的研究,我国现在的社会结构还是工业社会初级阶段的水平,而经济结构已经是工业社会的中期阶段。我们经过对比和测算,当前中国社会结构大约滞后经济结构15年。

      有人会问,改革开放30年,怎么会滞后15年呢?这是因为早在1978年,我们的社会结构已经比经济结构落后了。例如,在1978年,我国的二、三产业在GDP中已经占了72%,但当年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劳动力,只占29.5%,而农业劳动力占到70.5%,1978年城市化率只有17.9%,可见,1978年的社会结构已经比经济结构落后很多了。改革开放30年来,如前所述,我们不仅没有扭转这种状况,反而是更加严重了。还以就业结构、城乡结构等为例,根据外国学者钱纳里等人的研究,在工业化中期阶段,就业结构中二、三产业的职工应该占到总劳动力的80%以上,但2008年中国的二、三产业就业职工只占总劳动力的60.4%,差了20个百分点。过去30年,非农劳动力平均每年增加1.03个百分点,照此进度,需要20年才能持平。以城市化为例,工业化中期阶段,城市化率应该达到60%以上,但2008年中国城市化只有45.7%,差了14.3个百分点。以过去30年城市化率每年增加0.91个百分点计算,需要15.7年才能达到。再以社会阶层结构而言,工业社会中期阶段,中产阶层应该达到40%以上,2008年中国只有23%。如以近来每年中产阶层规模增加一个百分点计,要17年才能达到。当然,这是指在现有社会体制运行状况下会是这样。如果我们能及时进行社会体制等方面的改革,那么,社会结构的变动就会加快,将会较快缩小并消除这个差距。

      总体来看,当前我国的经济结构已经是工业社会中期阶段的结构,而社会结构还处在工业社会的初期阶段。存在着严重的结构差,这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大的不协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存在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畸形尴尬状况,这是产生当今中国诸多经济社会矛盾和问题,而且久解不决的结构性原因。

      “三农”问题为什么长期解决不好?说到底,“三农”问题也是个结构性问题。我们搞工业化,但没有按社会发展规律搞城市化,用种种办法把农民封闭在农村里。工业发展了,农业发展了,但农民从1952年的50319万,到2008年反而增加到95500万(农业户籍人口),按现在统计,农村常住人口还有72135万。经济结构调整了,社会结构没有相应的调整,由此产生诸多矛盾。2008年,在GDP中,农业只占11.3%,但在就业结构中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占39.6%,在城乡结构中,当年农村的常住人口占总人口的54.3%。也就是说,在2008年占39.6%的劳动力创造了11.3%的财富,这不是农业劳动生产率太低了吗?这不是中国农民不能干,不好好干,而是现有的结构和体制,他只能种这点田,他种了1000亩田,其他900多人干什么?吃什么?54.3%的农村人口,分配11.3%的财富,农民岂能不穷。而所有这些问题都可以说是结构问题、体制问题引起的。因为这样的结构,是计划经济时期的户口、就业、劳保等一系列体制形成的城乡结构,不改革这些社会体制,不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三农”问题就解决不了。

      又如扩大内需的问题。从1995年,我国就提出要扩大内需,十多年了,内需还是扩不上去。加入WTO,外贸迅速发展,商品过剩问题稍有缓解。国际金融危机一来,出口成了问题,再次提出要扩大内需问题。为什么总是扩大不上去呢?这本来是经济问题,但光靠调整经济结构是解决不了的。现存的城乡二元结构把农民固化在农村,即使不干农活了,找到了二、三产业的工作,但是户口不能动,进城只能当农民工,成为城市的非正式的常住人口。他们住在城市,工作在城市,但消费还是农民式的消费。农民有巨大的消费需求,但他们无钱购买。有人计算过,三个农民只顶上一个城市人口的购买力,如果把现在已经进城来的务工经商的2亿多农民逐步转变为城市居民,就将增加数以万亿计的消费。不改革这种城乡二元经济社会体制,只用经济办法,内需能扩大吗?

      四、中国进入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阶段

      进入新时期以来,关于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问题日益突出,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贫富差距持续扩大,官民关系、劳资关系等社会阶层关系矛盾显化,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事业改制等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问题增多,贪污腐败等大案要案频发,一些地方杀人、绑架等暴力犯罪增加,诈骗、抢劫、盗窃等刑事犯罪案件上升,特别是各种群体性事件居高不下,近几年发生的瓮安事件、石首事件、吉林通钢事件影响恶劣,使得经济社会稳定问题日益突出,近来又发生虐杀儿童、富士康民工跳楼事件。面对这些复杂多变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我们显然不能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救火式的办法来解决,也显然不能只用经济的理论和方法来应对,有人提出用“花钱买平安”来解决,这只能解决一时,不是治本的办法。

      中国的革命与建设是分阶段推进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形势变了,就要采取不同的战略和策略。这是我们的基本经验。前面已经说过,“我国已进入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新时期的特征是经济建设已取得很大成功,工业化已达到工业国家的中期水平,但社会结构还相当滞后,由此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对照国外一些现代化国家的发展经验看,我们已经从经济建设为主的阶段,进入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阶段。新阶段的任务,是要在继续抓经济建设的同时,也要进行社会体制的改革,重点进行社会建设,抓好社会管理。十六大以后,特别是在十六届四中、六中全会以后,党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建设的战略思想,明确指出:“要在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条件下,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摆到突出的位置”。

      这些判断和决定都是十分正确的,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了这些中央文件的决定和精神,效果也很明显,各地和谐社会、平安社会的建设也已比较普遍地展开,社会矛盾有所缓和,一个明显的例证是刑事犯罪率下降了。但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在一些地区和一些部门,又转到抓GDP挂帅的路上,把和谐社会的建设放松了,社会矛盾和问题又反弹上升。

      五、新阶段中国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

      十六届四中全会、六中全会以来,我们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了比较深入的研讨,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使广大干部和群众有了认识,而且还宣传到了全世界,得到了很好的反响。比较而言,关于社会建设的研讨,要相对弱一些。就两者的关系来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要为之长期奋斗的宏大战略目标,社会建设是战术部署,是手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通过社会建设等一系列的建设来实现。

      (一)关于社会建设的涵义

      社会建设就是为适应国家由农业、农村的传统社会向工业化、城市化的现代社会的转变,适应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发生的深刻变化,积极面对由此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进行的各种有利于改善民生、建立新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进步的社会行动与过程。社会建设的主体,是政府、社会组织和民众,社会建设的原则是以人为本,坚持公平和正义,社会建设的目标是实现社会和谐和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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