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古代体育伦理思想的基本文化精神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 时间:2010-09-05

摘 要:古代伦理思想根植于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中国传统文化的伦理性特征,使得古代体育伦理思想中处处蕴含“求善”“求治”的意蕴,体现了儒家“仁爱”“礼治”的精神。具体表现为:天人合一—、人文的和谐统一;和合中庸—以和为贵的处事准则;尊德重礼—德礼并举的伦理规范;立德事功—经世致用的主体精神等。结合时代特征探析我国古代体育伦理思想的基本文化精神和渊源,采取扬弃和内省的方式,实现体育伦理思想在新时期的继承与创新。
 
关键词:传统文化;体育伦理;文化精神
 
中国传统文化蕴涵着丰富的体育伦理思想,能较好地协调古人从事体育活动的价值和利益关系,反映时代精神。代写 然而,进入高度发达的今天,以伦理道德为重心的古代体育伦理思想在社会的各种影响下出现了一定的弱化和衰退,严重地制约着现代体育的健康持续。为了建立更为合理、有效的体育道德规范,我们有必要对我国古代体育伦理思想的文化精神和历史渊源进行探析,并采取扬弃和内省的方式,实现体育伦理思想在新时期的继承与创新。[1]
1 伦理政治型文化与中国古代体育伦理思想
“一定思想文化、价值观念,是一定社会和政治的产物。”[2]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专制社会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的反映。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里,始终是以封闭、分散的自然经济为主要生产方式。这种自然经济形态下,老百姓思想封闭,因循守旧,其活动基本限制在家庭范围内,从而决定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特别强调宗亲血缘和家庭伦理思想。并散射开来,要求在整个社会建立一种有礼有序,和睦相处的人身依附关系,以维护封建社会的稳定。
在政治结构上,至周朝起,中国封建社会就建立了一套体系完整、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度。所谓宗法制度,就是以血缘家族为出发点,通过“家国同构”的组织建构和“由家及国”、“移孝作忠”的价值导向,达到族权巩固王权,宗统保护政统的目的。[3]表现为对内以血缘亲疏维系政治等级序列,对外用分封制(姓氏和亲戚)和宗庙祭祀制度来维护和巩固统治。实质上,封建统治阶级大肆宣扬“家天下”“宗主即君主”思想的背后,只是借助根植于人们内心深处的家庭伦理和血亲道德对其思想的制约作用,使人们自觉遵守儒家的“纲理伦常”和“礼制”思想,达到维护专制统治的目的。由此可见,伦理道德在社会秩序的建构和调节中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度,最终决定了中国传统文化以世间伦理纲常、现实专制统治为指导思想和行动的主要价值取向,具有明显的伦理性和政治性特征。中国古代体育正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产生,与其说是被伦理政治型文化深刻影响,不如说古代体育已经成为一种道德教化、礼仪培养的政治工具:古代礼射有严格的礼仪程序和等级规定,旨在“明人伦,知礼法”;儒家主张“文武兼备”,其目的在于提升道德修养,成为君子、圣人;武林各派首倡“武德”,以匡扶正义、捍卫祖国为己任;岳飞背负“精忠报国”之志,拼死沙场,不吝其生……[4]由此可见,传统文化的伦理政治思想已深深渗透到我国古代体育中,使古代体育伦理思想处处体现“求善”“求治”的意蕴,表现了儒家“仁爱”“礼治”精神。而古代体育过于强调其伦理内涵和政治功用,弱化了竞技体育应有的激烈、竞争的本质特征,与宗教、军事、医学等的紧密结合又加剧了这种倾向,后逐渐发展成为与西方体育风格迥异的“体育”。
2 古代体育伦理思想的基本文化精神
2.1 天人合一—自然、人文的和谐统一 博大精深、意蕴深远的“天人合一”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代写毕业论文 古代体育作为伦理、政治的附属物,始终以“天人合一”为思想主线,注重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统一。
“天人合一”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思维模式,也是古代体育活动的主体价值所在。所谓“损肤不孝”、“生以养存”,古人从事体育活动之目的在于修身养性、立身治世,与自然、社会保持一种和谐或稳态,体现了对人自身终极的人文关怀。这种人文关怀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体育的竞争和博弈意识,有利于培养运动员尊重对手、关爱生命的可贵品质,对中国体育形成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集体主义精神具有积极意义。然而,我们应看到,“天人合一”所倡导的人与自然的内外和谐与平衡,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对力量、速度和高度等体育因素的追求,背离了竞技体育固有的竞争、拼搏的本质特征,促使古代体育活动朝着重道德教化,轻竞技对抗的方向发展。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儒家“尚德不尚力”过于看中体育的政治功能,道家“尚柔守雌”而完全脱离社会,人们在儒道两家思想的交织影响下,往往安于现状、守柔不争,表现出与西方的武士精神、决斗风范大相径庭的大陆民族依附性特征,古代体育作为封建道德法则的形式而存在,则表现出了竞技性的缺失,表演性和技巧性的冗余,中国古代体育在封建思想的束缚和压抑下畸形发展,不可能全方位地走向世界。
2.2 和合中庸—以和为贵的处事准则 “天人合一”思想强调人与自然、社会的融会贯通,由此便形成了中华文化和合的思想观念。“和”是指异质因素的共处;“合”指异质因素的融会贯通。中华文化和合思想极具辨证思维,它积极地看待自然与人文、社会的差异和矛盾,提倡发挥不同个体的积极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整体的和谐发展。反映在体育伦理思想上,主张地吸纳不同流派的伦理精髓,通过异质文化内部的磨合、交融,达到外部的整体和谐。纵观我国古代体育伦理思想,是以哲学文化为背景,儒道伦理共存互补为主线,援引阴阳五行说,兼揉法、墨、释、医诸家的伦理综合。体育伦理领域这种“兼容并蓄”的博大胸怀,正是源于中华文化的和合思想观念。故今天我们仍能感受到古代体育伦理思想中,既重事功,主张“不仕无义”,又崇尚淡泊名利,行走江湖的侠义情怀;既倡导儒家“仁”“礼”伦理道德学说,又倾心于道家清心寡欲养生理论。
和合思想在儒家和谐理论中表现为“中庸”思想。代写硕士论文 中庸之道强调人和,反对纷争,重群体,重友谊,适用于人际交往的各层面,在古代体育活动也得到贯彻。传统养生要求“顺应四时”;蹴鞠力求营造“三朋和气满,入队笑声喧,四海人皆喜”的和谐氛围;太极拳要求身形“虚灵顶劲,尾间中正”,推手时做到“无过不及,随屈就伸”、“不丢不顶”等,[7]正是这种中庸之道的直接反映。
因“天人合一”思想而生的和合中庸观念,对我国古代体育伦理思想的建构具有双重意义:和合中庸思想注重社会的整体和谐,这对于中国体育形成团结合作、友谊第一的集体主义精神具有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中庸之不偏不依,允之适度观念,限制了人格独立,约束了个性解放。古代体育参与者严守伦常之理、中庸之道,难以突破伦理道德的束缚,在个性上严重缺乏冒险、竞争、超越的精神,从而决定了古代体育始终缺乏“力”之美,最终发展成为与个性张扬的西方体育完全不同的体育形式。
尊德重礼—德礼并举的伦理规范 根植于伦理政治型
文化背景下的古代体育,始终把道德礼仪的培养作为首要任务,通过实践寓之德礼的“准体育”,影射和强化了深刻的伦理内涵,培养具有理想人格、文武兼备、身心俱德的君子、圣人。

礼射是我国古代的习武礼仪活动。后经儒家“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思想指导得以重新整理和诠释,进一步强化了道德礼仪的教化功能。一方面,礼射继续保持了繁琐复杂的礼仪程序,体现了森严的等级观念。《礼记·射义》开篇有云:“古有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礼。卿、大夫、士之射也,必行乡饮礼,故燕礼者,所以明臣之义也,乡饮酒者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不仅如此,礼射还按照参与者的不同等级身份对配乐、侯(箭靶)、标准(父鹄、子鹄)等加以区分,旨在君臣父子,各安其位,即按既定的方针政策行事,达到明“君臣之义”和“长幼之序”的目的。[8]另一方面,寓教于射,重视礼射的道德教化功能。祖师孔子主张“射不主皮”,淡化射技的同时,重视射手的道德礼仪培养。提倡“揖让而升,下而饮”的爱人精神。孟子也指出“射者,正己而后发,发而不中,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孟子》)从而确立了“正己从事,不怨他人”的道德。
武术是我国古代体育的典型代表,也是传统体育道德体系的一个全息影像。代写医学 综观古今所有门派都不约而同地默许和尊崇“未曾学艺先学礼,未曾习武先习德”的思想,把培养德、礼作为习武的前提条件,放在首位。而各门派的门规戒约和谚语格言中,都蕴涵了丰富的伦理内容。
武林门派要发扬光大,首先要精心择徒,而在众多入门标准中,犹以德性考察为重。少林强调“道勿滥传”,应传“贤良之人”;峨眉主张“不仁者不传”。练武以“德薄艺难高”为指导思想,把武德培养视作通向上乘境界的精神航标。这样督促练武者在修炼武功的同时,既遵守基本的伦理规范,笃行儒家伦常之理,中庸之道,提倡忠孝仁义,贤良方正的道德规范。又培养谦和忍让,立身正直,取义轻利,守信重诺的侠义精神[9]。而德中必有礼,礼作为德的外在体现在武术活动中也留有诸多痕迹。习武者相见必抱拳以礼,若要切磋武艺,在交手之前必有“有礼”、“承让”之类谦恭语,且武术交手中通常不伤及性命,主张点到为止。
统治阶级倡导寓德于体,把礼的观念植入体育伦理之中,其目的是引导民众在学艺中培养和升华道德礼仪,在习武中尊崇和默许人伦规范,以巩固其封建专制统治。在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古代体育是中国封建道德体系的一个完整缩影,通过体育可以反映中国古代的道德观、伦理观与审美观。
德礼并举的古代体育伦理思想,在巩固宗法等级制度的同时,遏杀了中华民族的人格独立和拼搏精神,使古代体育活动从一开始就在人们的主体意识中丧失了公平竞争的可能。而没有公平竞争的体育就不是真正的体育,古代体育在德、礼之双重约束下始终保持“准体育”状态,无法得到进一步。
2.4 立德事功—经世致用的主体精神 儒家认为:“人皆可以为尧舜”,即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圣人。但要成为圣人并非易事,必须把修身作为安身立命,齐家治国之根本,努力实践“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平天下。”的经世途径,力求达到儒家所倡导的“内贤”“外王”出入坦然的人生境界。
这种爱家及国的民族气节,在重视宗亲血缘,家国同构的古代社会,既能够维护社会的稳定,也能受到老百姓的普遍敬仰和尊崇,故历朝历代都大力推行以修身为本,“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理想治国模式,鼓励老百姓积极入世,建功立业,影射了中国传统文化长久积淀的立德事功—经世致用的主体精神。
中国古代体育在这种文化背景下表现出了极大的功利性。儒家主张通过个体的“身心兼修”以达到“文武兼备”的目的,进而提升到或仁或圣的状态;明代少林武僧为抗击倭寇,而抛开佛门戒律,大开杀戒,血染沙场;清末“少林戒约”后十条之首条要求习武者“必须以恢复中国为志”;岳飞背负“精忠报国”四刺字,去抗击金兵,虽冤死沙场,但铸就了“忠君爱国”的千古美名,永为世人敬仰。
如果完全抛开阶级局限性,从这一角度来认识中国古代体育的价值是值得肯定的:古代体育伦理中蕴涵着立德事功的价值导向和经世致用的实用理性,代写职称论文 集中体现了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责任意识。古人通过武术抵御外侵,改朝换代,推动中华不断前行的同时,促成了民族主义体育思想的形成。另一方面,我们应认识到:古代体育所倡导的“忠君爱国”、“立德事功”等精神不可避免地存在历史局限性。在封建社会里,“忠孝”思想是君权专制主义的伦理基础,“忠君爱国”无疑是“忠孝”思想的标榜和典范,古代仁人义士为了维护君主、国家的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权利和个性发展,重复演绎“忠君爱国”的高尚节义,实质上影射了古人对封建统治阶级绝对的人身依附和盲从,而这种变相的精神奴役与社会倡导的独立意志和精神大相径庭。
古代体育所倡导的“忠君爱国”、“立德事功”思想对现代竞技体育仍产生着深刻的影响,因此,我们不难理解运动员获奖时复杂的情感体验和崇高的精神荣誉。也可以反思中国竞技体育大环境为何如此“沉闷”,中国竞技选手在世界顶级赛事上为何屡屡发挥失常等等,只因其背负太多的义务与责任。
以上从四方面揭示了中国古代体育伦理思想的基本文化精神。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其不可避免地有积极的一面和消极的一面,但谈古旨在论今,在加强体育道德建设的今天,我们应扬其精华去其糟柏,使我国古代体育伦理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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