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扮演角色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占美红 时间:2013-08-07

摘 要:比较分析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扮演角色的已有三种主要观点,在指出三种观点的积极意义及局限性的基础上,对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应扮演角色进行重新思考,提出了其在公司治理中应扮演监督制衡者和决策支持者两重角色,前者为主体,后者为补充的新观点,并分析了扮演新角色所需要的条件和应遵循的原则。
  关键词:独立董事;角色;监督制衡者;决策支持者

  1 引言
  2001年8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境内上市公司须修改公司章程,聘请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在2002年6月30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两名独立董;在2003年6月30日之前,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中应至少包括1/3的独立董事。这些都是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发展史上重要的指导性规定,意见颁布近十年来,独立董事在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已成为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必要组成部分。但是,近年来独立董事的作用受到些质疑,出现诸如董事不“懂事”,“人情董事”
  的评论。围绕独立董事的争议也不断,其中之一就是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问题。人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但似乎都又有一定局限性。那么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会比较好呢?本文正是基于以上争论展开研究。
  2 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扮演角色的已有主要观点概述
  2.1 独立董事的单一监督制衡者角色
  企业的股权无论是相对集中还是相对分散时,企业都会有垄断控制权的参与方,他们凭借自己掌握的权利和信息上的优势,为自己的利益行事,侵犯企业其他利益主体的正当权益,其权利几乎处于无人监督制衡的状态,不利于公司的治理和企业的持续经营发展。所以独立董事的角色就是能够监督和制衡拥有垄断控制权的参与方,打破其垄断控制权状态,抑制其机会主义行为,使其不能随意僭越其权利边界而侵害其他方的利益,使公司这一组织和谐持续发展。另外,孔翔(2002)形象地将独立董事比喻成体育比赛场上的裁判,独立董事的职责就是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保障比赛的顺利进行,郭强、蒋东生(2003)从法人治理的角度阐述,认为独立董事的本质作用是短期合约的裁定人和边际调整人。
  2.2 独立董事的经理人角色
  主要代表性学者有谢德仁等。谢德仁(2005)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提出独立董事的性质是经理人,其本身首先是代理问题的一部分,只有在其与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之后,独立董事才可能成为一种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他认识的逻辑是独立董事是董事会的组成成员,由于董事会仍拥有和行使企业剩余控制权,那么独立董事也拥有和行使企业剩余控制权,这样独立董事就和内部董事一样成为了企业经营者。谢志华(2005)也认为,独立董事在性质上首先是经理人,代理问题的一部分,不具备什么所谓的“独立性”,其是以经营才能方面的人力资本优势加入公司合约而实质拥有企业剩余控制权的人力资本所有者。
  2.3 独立董事的提升企业形象者角色
  这种观点认为由于独立董事来自于企业外部,他们一般在外就职,担任独立董事只是其兼职工作,投入的时间和精力非常有限(多数情况下是一年参与几次会议),相比内部董事和管理层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其几乎不可能挑战处于信息控制地位的内部董事和管理层;另由于企业某些复杂的决策需要专业的经济、管理、法律、会计知识或经验,而独立董事由于信息或能力的限制,他们很难做出独立的判断,更不可能提出反对意见;而对于一些相对简单的业务决策,独立董事又因自己的某些利益受制于企业控制者,故一般选择默许。所以独立董事的最优选择只能是从形式上满足法律的要求,作为公司治理的装饰品,也就是提升企业形象者。
  3 对各种观点的意义以及存在的局限性思考
  3.1 单一监督制衡者角色的意义以及存在的局限性思考
  这一角色在公司治理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首先,笔者认为引入独立董事的一个很重要的作用是弥补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一个空白即由股东大会的代理人监事会来监督制衡董事会和管理层,而委托人中的大股东无人监督。其次,独立董事被引入董事会,使得董事会的监督功能得以有效发挥,抑制了“内部人控制”现象,从而也维护了公司及所有利害相关者的利益。再次,因为独立董事与大股东、管理层和内部董事的界限清晰,前者能制衡后者,防止他们滥用权力,减少他们的败德行为。
  但是,我们认为只是强调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角色,会有一些问题:过分强调监督制衡者角色的话,就会使独立董事与大股东、内部董事或管理层之间的关系不融洽甚至是冲突,进而使得独立董事被孤立甚至是遭到排斥,结果反而不能发挥监督制衡的作用。另外,如果只强调监督制衡,有可能使得独立董事为了监督制衡而监督制衡,把监督制衡作为目的,结果一些本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避免的监督没有避免,反而导致自身监督制衡的成本较大且效果不好。
  3.2 经理人角色的意义以及存在的局限性思考
  这一角色的积极意义是它拓深了我们对独立董事制度有效性的思考,启迪我们开始思考独立董事与股东之间可能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思考独立董事制度治理效应弱化背后的真正原因。同时,它也促使我们更加关注独立董事的经营管理能力,而不是纠缠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问题,启发我们思考独立董事的另外一个意义上的角色身份。
  但同样的,我们认为这种观点也会产生问题。这种观点有可能使独立董事的实际角色与其设立的初衷相违背。独立董事最初是为监督制衡大股东和管理层,协调各个利益主体的权益而设立,但是强调独立董事的经理人角色及其经营才能,就较可能忽视其“独立性”和监督制衡能力,久而久之就会使其依附于大股东或管理层,其也不太可能对大股东或管理层的某些违规行为发表独立或反对意见,这样独立董事和内部董事就几乎没有区别,违背了其设立的初衷。
  3.3 提升企业形象者角色的意义以及存在的局限性思考
  独立董事的这一角色的一个最大意义就是能塑造企业的形象,传递企业的价值。因为在信息不对称的资本市场上,企业选择独立董事就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公司在由高素质的人士进行治理,公司治理状况是受到高度重视的,公司治理结构很完善,公司高层做出重大决策是有监督制衡。因此,企业是投资者可放心投资的有价值企业。
  但是,很明显这一角色有很大的缺陷。首先,它会导致稀缺的独立董事人力资源的浪费,独立董事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本可以为受聘企业的发展做出大的贡献,但由于作为提升企业形象者将导致资源的浪费。其次,如果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只是作为提升企业形象者,那么公司的大股东或管理层的行为就不能受到来自外部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其行为就可能侵犯外部投资者的权益。
  4 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应扮演角色的思考
  4.1 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应扮演角色的新观点
  通过以上对已有三种主要观点的研究,笔者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认为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应该可以得到一个比较均衡和有效的角色。那就是监督制衡者和决策支持者两重角色有机结合的新角色。这样既能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作用,又能发挥其决策支持的功能,更不会被当做提升企业形象者而浪费资源。
本文认为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者角色仍然是他主要扮演的角色,因为独立董事本身就是基于监督制衡权力垄断者,维护其他利益主体的权益而设计的。但是,仅有监督制衡还不够,还要有决策支持。监督制衡和决策支持都不是目的,使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等各利益主体的权益尽可能协调,确保公司有效运营,使整个企业的价值得到保值增值才是目的。然而,独立董事要扮演好新角色是需要一定条件和遵循一定原则的。
  4.2 扮演新角色所需要的条件
  首先,独立董事要有一定的自身条件。笔者认为独立董事需要具备的首要条件就是沟通的能力,独立董事要能与大股东和管理层沟通好,使其明白独立董事不是为了特意给他们制造麻烦,而是为了他们自身和整个企业的利益而对其监督制衡的。独立董事应是技术、法律、证券、财务或管理方面的专家,最好具有一定的从业经验,并且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兴趣来履行董事职责,这是独立董事扮演新角色的自身基本条件。另外,独立董事扮演决策支持者的角色还要具备一定的决策判断能力和对就职企业所处的行业有一定的了解,对行业动态有一定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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