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查处经济案件的五种“新招”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请联系更改 时间:2014-01-04

  三、物资流审计法。化大集体为小集体,这是当前国有企业侵占国有资产的突出现象。这类案件的特点是其不通过资金的收支反映,而是通过物资的流通环节作弊,达到非法侵占国有资产、转移国有利润的目的。这就要求审计人员以物资流为导向,对被审计单位所发生的与物资流有关的记录资料予以关注,包括土地、设备、厂房、存货等,通过追踪这些物资流的异动、流向情况开展审计。如,我们在对某单位的审计中,就是通过对该单位存货量在某个时期奇高奇低、变动异常的疑点,进行追踪审计,从而证实了该单位违规设立“三产”,将国家专营商品多次无偿拨给了下属“三产”经营,非法侵占国家特殊行业利润数百万元为集体所有。

  四、信息流审计法。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这些违法案件常常做得很隐蔽,不留痕迹,账面上很难发现。审计人员查处这类案件就得出新招,要以审计事项为中心,以信息流为导向,广泛发动群众,全面收集信息,通过对所有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信息流的综合分析,发现案件线索。信息流审计法,要求审计人员全面、广泛地收集信息,包括财务信息,社会信息,如群众反映、公民举报,向有关部门查询和调查信息,与被审计单位人员座谈、询问情况信息,以及审计人员的观察、专业判断等。审计人员对这些信息掌握得越充分、越完整,对审计查证工作越有利。如,我们在对某单位的审计中,就是通过对该单位人员集体座谈和个别询问方式,取得审计线索,从而证实了该单位负责人受贿5万元的事实。具体情况是:在审计座谈中,审计人员感到该单位工作人员缄言寡语,有避讳审计的现象。经过审计组张贴审计公示,多层次地开展座谈,宣讲政策,终于有2名工作人员用匿名信的方式,向审计组反映单位负责人在购建新办公楼的2座电梯中,有虚高提价、向供货单位多付购货款的嫌疑。审计人员掌握这一线索后,迅速审计了与电梯采购相关的财务资料,包括产品型号、厂家、单价、安装费用等明细情况,发现该电梯与某审计局购进的是同类同型号的产品,而每台费用却比审计局高出了2.5万元。掌握这一线索后,审计组迅速组织了向对方供货商的调查,证实是该单位负责人为了贪污公款,主动要求供货方按照每台高于实际价2.5万元的金额开具发票,并按照发票金额给予付款,对方还证实多收的5万元资金已被该单位负责人领走了。该负责人已被司法机关判刑。

  五、文件流审计法。利用公权为个人谋利,危害国家利益,是当前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而往往这些经济案件都游离于账外,只查账本很难发现。审计人员要发现这些案件,就不能停留在传统的就账查账的方式上,而应当另辟蹊径出新招。文件流审计法就是其中的一招。该法要求审计人员以文件流为导向,对被审计单位发生的所有与文件流有关的要素予以关注,包括被审计单位签订的经济合同、制发的业务文件、管理层会议记录、甚至政府部门的业务批文等,通过对这些文件内容、甚至公章、文号、字号的审核,分析其异常情况,追踪经济案件线索。如,某审计机关在审计一被审计单位的在建工程时,发现在国家重申明令禁止楼堂馆所建设的时候,这家单位1.2亿元的综合性建设项目却得到批准立项。带着这一政策性疑点,审计组对建设项目的批文进行了认真审阅和仔细观察。经审查发现,该批文在真实性方面有重大疑点,其突出表现是批文机关的公章尺寸偏小,与其级别规格不符,而且公章的字体、字号不符,字形摆布不对。后经到批文机关调查,证实该机关根本没有制发该批文。后在司法机关协助下,通过司法侦讯手段,查实是批文机关某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骗取文件头、伪造虚假文号和公章的手段,绕过所在机关帮助这家单位伪造了国家批文,使得这家单位1.2亿元的综合性建设项目得以批准立项建设,并从中收受了2套住房的好处。

  综上所述,经济案件再隐蔽,只要审计人员做到积累经验,知己知彼,谋划周全,方法对路,就没有攻破不了的案件。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审计方法具有开放性,即在一个项目的审计中,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与其他审计方法结合使用,特别是与AO审计结合使用,这样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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