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查处经济案件的五种“新招”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请联系更改 时间:2014-01-04

   近些年,随着审计查出经济案件力度的增强,财政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隐蔽性更强的经济案件却时有发生,并呈现出新的特点:被审计单位在业务环节通过“无形账”来作弊,即绕过账务环节,在业务的资金流、业务流、物资流、信息流、文件流等“非财务”环节,通过改变载体方式作弊。为了做得更隐蔽,他们还进一步通过财务手段对此加以掩盖,通过“洗账”方式,把“黑账”洗成“白账”,以掩盖作弊行为。经济案件智能化、隐蔽化程度的增高,给审计工作制造了难度。本文介绍的审计查处经济案件的五种“新招”,就是根据这种变化情况总结出来的新的审计方法,它主张从业务活动中寻找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突破口,发现经济案件线索。审计人员使用该方法的关键,就是要准确地选择与作弊线索关联度高的审计载体,从有效载体找线索,实现线索与审计取证据工作的“契合”,查处经济案件。以下是这五种“新招”的具体内容,供读者参考:

  一、资金流审计法。在与审计长期打交道的过程中,被审计单位已熟悉审计人员的习惯,就是把重点放在查账上。在通过账面很难作弊的情况下,被审计单位开始向账下的资金流载体下黑手,主要是通过对库存现金、银行开户、银行存款、定期和活期存单、银行对账单,借款白条等资金载体造假,进行作弊。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审计人员以资金流为导向,密切关注被审计单位所有资金流载体的异动情况,寻找蛛丝马迹,发现经济案件线索。如,我们在对某单位的审计中,发现该单位某财务人员有利用大头针篡改、涂改银行对账单的问题,涂改后的对账单反映该单位在某银行的存款有60余万元。这里有两个疑问,财务人员为什么要涂改对账单的存款数额,其用意何在?真实的银行存款到底是多少?带着这两个疑点,审计组延伸调查了对方银行。经查证,证实了该单位同期在对方银行仅有6000余元的存款,双方为什么会有60万元的差额呢?审计人员接着对该单位所有在各银行的存款户对账单进行了检查,又发现了该财务人员经手的2张银行对账单被涂改。在铁的证据面前,该财务人员最后承认是他通过伪造银行对账单的手法,在三个银行账户上挪用公款120余万元、时间最长一笔达一年之久、部分资金难以收回的事实。

  二、业务流审计法。查处商业贿赂和“小金库”也是审计的一个难点,其根本原因就是被审计单位为了对付检查,改变策略,采用了收入不入账,在业务环节使用移花接木手法,隐瞒、截取了非法收入,造成审计人员很难从账面上发现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审计人员以业务流为导向,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所有与经营业务活动有关的业务纪录,特别是要关注其主营业务、附营业务、“三产”甚至与下属单位和关联单位的经济往来,以及基本建设和对外投资等情况,通过审查这些业务活动资料的异常情况,追踪经济案件线索。如,我们在对某单位的审计中,发现该单位签订的部分主营业务合同中“要约”部分有不合常理的问题,表现在该单位与某生产厂商在签订供销合同的标准方面与其他厂家不同,让利过大。通过延伸调查对方厂家,证实了该生产厂商当年向该单位提供商业回扣上百万元,而且这笔收入单位未入账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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