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资源税改革对西部地区发展的影响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潘英 王晓峰 时间:2013-02-15
   论文关键词:资源税改革 西部地区 从价计征 积极影响 消极影响 
  论文摘要:我国自然资源紧缺日趋严重,许多矿产资源环境容量处于严重透支状态,资源环境安全问题日益显现,全面总结新疆资源税改革的经验,对资源税改革影响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的可能性有一个全面客观的认识,对资源税改革在广大的西部乃至全国范围顺利实施具有重大的意义。 
  矿产资源是一种十分重要的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它既是人类生活资料的来源,又是重要的社会生产资料。人类对资源特别是矿产资源需求量日益增大与矿产资源的不可再生性以及生态环境的承载力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这对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和谐发展构成威胁,用经济手段调解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是人类的必然选择,资源税的开征是一种重要的经济手段。因此,进行资源税改革是实现人类可持续进步、资源可持续利用、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资源税改革是中央为大西部开出的一张“造血”处方。当前市场上矿产资源价格呈上升趋势,这张“造血”处方对矿产资源蕴藏极为丰富但财力比较薄弱的西部地区来说,无疑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但资源税改革对西部的经济、社会发展将会产生一系列有利和不利的影响。对此认真而深入地进行探讨是十分必要的,在看待资源税改革对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的影响上采取客观理性的态度。 
  一、对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影响 
  (一)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 
  资源税按税收收入的分配权限来划分属于共享税。资源税改革将为西部地区税收收入带来强力刺激,地方政府增收,一方面,可为各地区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各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在我国矿产资源集中但经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财政的贫瘠却与资源的丰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增收意味着政府可支配财力的增加,可提高地方政府经济调控能力。 
  (二)有利于节约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率 
  通常矿业企业所占有的资源量是固定的,不管是从量计征还是从价计征,其费率都是相对固定的。改革前,采用从量计征的方式,当产品价格上涨的时候,企业的单位成本不会增加,但收入会增加,这就直接造成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矿山企业对资源的无序开采、采富弃贫、采易弃难,造成大量资源的积压和浪费,不利于矿山企业珍惜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提高资源的采收率和综合利用率以及各行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与水平。将资源税的征收方式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使征税与资源储量消耗和资源的市场价格挂钩,当产品的价格上涨时,企业成本和收入都会增加,销售同样数量产品的净收入就会减少,这样矿产企业就不会通过开采更多的资源来增加利润,这将有力地促进追求收益最大化的矿山企业珍惜矿产资源、合理开发矿产资源、节约利用矿产资源。同时,对于资源消耗企业来说,生产能力利用率提高、加大已利用资源的循环回收这两项调整时滞短,提高综合回收率、增加替代品的利用这两项调整时滞长,因此,资源税改革导致资源采购价格提高后,短期内会着力于提高生产能力利用率,加大已利用资源的循环回收力度,促进资源利用率的提高等途径来抵消成本的增加,扩大赢利。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脆弱主要是针对被破坏的生态自然恢复困难而言的,保护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的根本是避免或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推行资源税改革可以有效地避免矿业企业为获得更高利润而更多地开采矿产资源,使矿产资源大量、无序的开发得到一定遏制,使生态环境获得充足的喘息时间,减少开采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破坏;同时,企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可以减少单位生产造成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降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以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此外,征收资源税主要是用于自然环境的保护和生态环境的建设,这又将是资源税改革有利于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又一保障。因此,对西部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而言,资源税改革无疑是保护环境,减少生态破坏的有利措施。 
  (四)有利于促进能源利用结构的优化 
  随着矿产资源的稀缺,以及资源及资源品价格的上涨,资源税改革将进一步加加剧资源类产品,如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的稀缺。随着不可再生资源量的减少,其开发成本也会不断上升,随之,不可再生资源的价格会上涨,然而,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只有可再生清洁能源的开发成本低于煤炭、石油等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成本,且企业有利可图时,能源多元化的实现才有可能。 
  (五)有利于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 
  石油的用途涉及各行各业,资源税的从价计征,将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虽然从长期看资源税改革对物价的影响不明显,但在短期内对物价上涨有一定的推动作用,而物价上涨则会带来相应产品需求量的减少,在二者综合作用下企业利润会减少。这样部分企业会转向发展其他低耗能产业,如西部地区的特色经济:农牧业产品生产、纺织业、绿色食品加工业、民族特色旅游商品生产、特色生态旅游业等,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力争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的研究开发有大的突破,通过科研成果产业化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力推动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推动第二产业内部由依靠资源消耗向依靠技术创新转型,这将有利于构建低碳的产业模式和消费体系,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合理的资源税改革方案将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促进西部地区这一资源型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变资源优势为经济和财政优势。 
  (六)有利于有效公平地调节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资源税实行从价征收,使得资源税的征收直接与资源的市场价格挂钩。有利于公平调节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缩小区域收入差距。资源税改革不仅增加了西部地区作为一个省份的税收财政收入,同时也增加了石油产地的财政收入。增加南疆区域的财政收入,缩小南北疆的经济差距,这对实现西部地区区域经济平衡发展很有益处。二是调节国家与企业的利益关系。在资源价格提高时,从价征收的资源税征税方式可以增加国家资源税收入,同时也可以使企业得到相对较高的利润,有效公平地调节国家与企业的利益,使国家和企业可以共享资源带来的利润。三是可以调节企业之间的利益,促进公平有效地竞争。从价计征的计征方式对那些技术创新好、节能减排好的企业受到的影响较小,这无疑对技术创新好、节能减排好的企业形成一种“激励效应”。四是可以有效地调节企业在市场波动时期的利益关系。矿产资源价格上涨时,企业的成本和利润同步增加,这使企业寻找一个合理有效的成本与收益的结合点,从而遏制企业盲目地发展,避免垄断的形成;反之,企业的利润会随之减少,实行从价征收,可以使企业的税收负担减小,保证企业正常经营的需要。
  二、对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在看到资源税改革带来的有利之处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这种改革对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可能增加企业的税负 
  以新疆为例,中石油和中石化在新疆的原油产量分别占17.92%和15.52%,天然气产量分别占35.36%和15.87%。资源税改革使中石油和中石化的资源税税负增加,每年上缴的税额会增多50亿元。在此之前,二者已习惯长期按产量征税的规则,改为从价计征必然会带来企业成本的上升,增加石油企业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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