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社区资源推动少数民族妇女和如何帮助少数民族妇女扫盲及对少数民族工作的全面发展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杨红 时间:2010-08-11

【摘 要 题】少数民族 少数民族妇女
【摘要】Due to restriction of many unfavorable factors, the work of eliminating illiteracy for ethnic minority women in the western regions has become the priority as well as a difficult task in national campaign to eliminate illiteracy. In the new environment of real life, the educational work of eliminating illiteracy for women should be conducted through constantly renewing working ideas, keeping working methods in pace with the time, and making full use of community resources so as to promote the work of eliminating illiteracy for ethnic minority women in an all-round way.

【关 键 词】社区资源/少数民族妇女/扫盲工作
    community resources/ethnic minority women/work of eliminating illiteracy

【正 文】
        一、少数民族妇女文盲分布的现状

    新中国建立初期,全国妇女人口中的文盲率在90%以上,通过50多年的努力,一方面由于女童入学率大大提高,另一方面我国开展了大规模的扫盲运动,使妇女文盲大幅度下降。然而妇女文盲仍然是我国文盲大军中的主力,妇女文盲的比例远远高于男性文盲比例,而且妇女文盲的绝对人口数庞大(见图1)。
   
    由于受、文化、地理、历史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文化相对落后,文盲率普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实行了民族平等和对民族地区倾斜的政策,使民族地区的教育得到了空前的,文盲率大幅度下降。但是,直到1999年,我国尚未实现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的还有6个省、自治区。从图2统计数据可以看出,15岁及15岁以上的文盲、半文盲人口比例均大于全国水平,其中妇女文盲比率更高,特别是西藏妇女文盲比率高达75%。我国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文盲率偏高,特别是少数民族妇女文盲率居高不下,因此,少数民族妇女扫盲成为我国扫盲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制约少数民族妇女扫盲工作的诸多因素

    要解决少数民族妇女扫盲的难题,首先要弄清制约少数民族妇女扫盲工作的诸多因素。本文试从历史文化和现实状况两个方面对制约我国少数民族妇女扫盲工作进展的诸多因素进行分析。
      (一)历史、文化的影响
    男尊女卑、女性地位低下是少数民族女性受教育程度低的一个主要原因。我们可以从各民族的诗歌、谚语、风俗及禁忌中看到过去女性地位低下的影子。如朝鲜族民谚说:“女子不如男子的一个手指头”;维吾尔族认为:“丈夫是妻子的第二个‘胡达’(上帝)”;丽江纳西族把男人叫做“若金”,即“宝贝儿子”,女子则称为“命垮”,即“贱女”。各民族中轻视女性的禁忌也曾很多,比如女性不能接受教育或是参加宗教活动等等。
    少数民族女性的社会角色定位是影响她们接受教育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在部分少数民族边远地区,由于受落后、守旧的传统观念影响,女性被固定在固有的社会角色里,追求的是被传统文化和社区所普遍认同的发展模式,比如生儿育女、料理家务、从事民族传统工艺品的制作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女性教育的发展,致使她们缺乏受教育的动机和追求,降低了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在历史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少数民族社区独特的人文环境,消极地影响着妇女扫盲工作。有些妇女说:“读不读书都一样,读书无用”、“我不识字对我也没有什么影响”、“别人都不去扫盲,我也不去,我都老了,学不会了”等等。
      (二)现实生活的制约
    1. 经济因素的制约。长期以来我国的扫盲教育经费,地方财政有少量投入,中央财政几乎没有投资,基本上靠农民自己承担,扫盲大多变成了个人投资的“有偿教育”,甚至在某些地区是“高价教育”。我国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滞后,经济贫困造成了教育资源的供给不足。由于教育不是直接创造物质财富,它是间接、潜在的生产投资,对于贫困少数民族妇女而言,如果不能从扫盲中得到直接、明显的回报,她们对扫盲的期望和要求就会变得淡漠。
    2. 民族语言障碍。语言障碍是少数民族地区教育面临的一个共同难题。我国《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第6条规定:“扫除文盲教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在少数民族地区可以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教学,也可以使用当地各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学习汉语不仅是少数民族妇女的强烈愿望,也是她们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个重要保障。然而,实施双语教育又确实遇到资金、教材、师资、管理诸多方面的困难。
    3. 自然环境的影响。少数民族多居住在山区,而且部分居民居地分散。地理环境对于少数民族妇女扫盲的影响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自然地理环境恶劣导致该地区经济落后,扫盲经费缺乏。
    (2)封闭的地理环境导致生产方式落后,传统的劳作方式对新农业技术依赖性不强,使少数民族妇女在生产劳动及日常生活中很难学以致用。
    (3)自然地理环境导致校点分散,给扫盲的动员和宣传工作及教育管理带来困难。
    (4)封闭的地理环境,使少数民族妇女没有机会接受外来文化与信息,求知欲降低。
    4. 受教育者的个体因素。受教育者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任何教育都必须通过受教育者的主体活动,化为自身自觉的要求,才能促进其发展。受教育者的个体因素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1)缺乏学习动力。在一些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生产力水平低下,使绝大多数妇女文盲成为贫苦、落伍的生产劳动者,她们安于现状,满足于落后生产力的现实生活,缺乏内在的学习求知动力。
    (2)家务负担繁重。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家庭对农田的劳动力投入,决定了农业收入的盈亏。同时,副业经营成为增加家庭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也需要投入一定的劳动力。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薄弱,挑水、背柴等家务活也占据了妇女大量时间。
    (3)家庭经济困难。在经济相对贫困落后的地区,妇女在家庭经济生活的劳作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她们成天为家庭生计而劳累,付出比男性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无暇参加扫盲。
      (三)教育因素的影响
    1. 教材中的性别偏见。教材对于少数民族妇女扫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直接关系到教育的质量。扫盲教材中缺少女性事业成功的形象,即便是有也多是以辅助男性形象而出现的。
    2. 教学中的性别偏见。在很多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体制中缺乏女性决策人员、男女教师比例不均(特别是在偏僻山区),在师生交往和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态度和期望等等而存在明显的性别偏见。
    3. 师资问题。少数民族妇女扫盲师资缺乏,特别是女教师缺乏。扫盲教师往往由当地中小学教师兼职,这些教师对成人学习心理和学习特点不够了解,仍然沿用中小学教学方式和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效果。而且教师报酬极少,有的甚至没有报酬,完全是在尽义务,难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三、利用社区资源,推动少数民族妇女扫盲工作的全面

    我国传统的扫盲是通过政府指令来执行,各级政府更多考虑的是完成任务,这种重数量而轻质量的运动性、指令性扫盲往往导致扫盲与少数民族妇女生活实际脱节,妇女参与度低,把参加扫盲视为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事实证明,少数民族妇女扫盲需要解决学习者期望和感情的内在问题,只有当扫盲项目与妇女实际生产生活相结合,并且当妇女在其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时,她们的学习热情才会高涨,而此时扫盲工作才能获取可持续发展,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所以,扫盲必须与少数民族妇女生活的社区紧密结合,整合其社区资源,改变政府“单枪匹马”搞扫盲的局面,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少数民族妇女从边缘缺位走向主体,变被动为主动,真正参与到扫盲之中。
    每个社区都有一种同一性,一种地域感,一种“我们”和“他们”的观念。生活于同一社区的人一般而言有着共同的生活方式和文化。少数民族社区一般具有以下特点:社区居民以农业(泛指农、林、牧、渔)生产为主要谋生方式和主要职业,有其独特的生活方式;社区人口密度低,聚居规模小;职业类型少,结构相对简单,基础相对薄弱,社区居民文化环境、文化设施相对缺乏;家庭作用在社区生活中较为重要;社区居民大多信仰宗教,宗教上层人士在社区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每个社区有其独特的民族传统节日和文化活动。
    本文所指的社区资源是指一切可以支持少数民族妇女扫盲的事物,包括社区成员、经费、物质、价值观和传统习俗文化、学习场所等物质和精神财富。具体地说,既要有负责扫盲的地方领导,还要有扫盲教师,而社区内的榜样人物、宗教上层人士及有威望的人士也是可利用的人力资源;多渠道获取扫盲经费、妇女小额信贷等等。社区内的价值观、民族文化、传统习俗信念等同样影响着少数民族妇女的扫盲。
    扫盲作为一项国家计划,政府理所应当起牵头作用,负有主要责任。我国的扫盲主要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实行扫盲工作责任制,在各级部门设立专门的扫盲机构,实行专人责任,形成了一套从上而下的管理体制。这种带有行政色彩的扫盲尽管存在着上述不少的缺点,但它确实是一种有效的策略,特别是在大规模的扫盲行动中,在动员、宣传和组织方面具有相当的影响力。政府的力量在扫盲中不可忽视,但绝不能单一地依靠行政命令。
    众所周知,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政府中各部门都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开展了许多项目以帮助少数民族妇女摆脱困境,获得发展。但是,这些机构往往是缺乏沟通和配合,条、块分割严重,导致资源的浪费和低效率使用。实际上各部门开展的活动完全可以与扫盲相结合,比如在宣传维权时,就可以与妇联组织的宣传活动或妇女援助项目结合起来;也可以通过信用社对参与扫盲妇女提供小额贷款等。只有这样才会使妇女对扫盲产生兴趣,扫盲对妇女生活质量的提高、生产环境的改善及社区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才能得以显现。
    为了使扫盲不游离于社区之外,还需要社区其他资源的配合。家庭作用在少数民族社区里显得尤为重要,家庭的阻挠可能成为阻碍少数民族妇女参与扫盲的一个直接因素。争取家庭成员的支持在一些少数民族社区已经取得了成功,家庭成员主动分担家务劳动,甚至还出现了子女教母亲识字的好风气。少数民族妇女大多信仰宗教,将宗教活动进行积极的引导,也可以成为扫盲的阵地,在有些少数民族社区正是通过宗教活动向教徒宣传学习文化技术的重要性,鼓励他们参与扫盲,同时扫盲所学到的民族文字还可以在宗教活动中得以巩固。此外,学校作为少数民族社区文化教育的切入点,在提供扫盲师资及传播外界文明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而社区内的私有等组织不仅可以为扫盲后的妇女提供一定的就业机会,还可以成为筹集社区扫盲经费的渠道之一。可以说,获取各种机构对扫盲的配合是政府整合社区资源能力的一种体现。
    树立社区的扫盲榜样人物对于少数民族妇女而言,不仅可以得到精神的鼓舞,还可以使她们改变陈旧观念,增强参加扫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样具有影响力的还有社区内有威望的人士等,他们可以成为社区的示范户,甚至成为重要的培训师资,带动更多的妇女取得收效。如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示范户潘继凤原是文盲,1987年参加夜校扫盲班学习,1990年脱盲。1992年她带领全村24名青壮年妇女文盲参加扫盲培训,到1996年,这24名妇女文盲全部脱盲,她也成为全国“十佳识字状元”。1999年她又带领全村青壮年妇女参加社区学习中心的培训班,学习文化、科技、文艺、、刺绣等,大力发展地膜玉米种植,实行科学养猪,制作民族品并进行销售,取得了较好的效益,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1]
    另外,社区的传统文化活动也可以成为少数民族妇女扫盲的阵地。事实证明,寓教于乐的形式不仅对学员有着较强的吸引力,而且学习的效果也好于传统的课堂教学。而社会资源也可以成为推动少数民族妇女扫盲的积极因素,诸如开展多年的“大学生志愿者活动”、“三下乡活动”等已经在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总之,社区的各类资源都可以为少数民族妇女扫盲服务。我们不仅要利用物质资源,而且还要充分利用社区内的非物质资源。

        四、结语

    从对制约少数民族妇女扫盲因素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无论文化因素还是现实因素均与妇女生活其中的社区紧密相关。社区内的教育资源应打破行业界限和单位界限。如何有效地配置资源,达到开发和利用的最优化状态应成为对未来少数民族妇女扫盲工作进行认真思索和探讨的问题。扫盲只有承认和尊重妇女的主体性和主动性,主张社区妇女进行自我教育和主动教育,才是以人为本的扫盲。多渠道利用社区资源使妇女参与学习,有利于克服传统扫盲中仅仅重视知识和智力发展,而忽视学习者情绪、意志及观念的发展;多渠道利用社区资源则有利于妇女扫盲中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只有充分发挥出参与者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才能使少数民族妇女扫盲工作得到有效的发展。

 注释:
    ①数据来源:http: //www. nwccw. gov. cn/shujutubiao/funv/funv005. htm。
    ②数据来源:第五次人口普查信息网。

【】
    [1]陈时见,俞妮亚. 边缘崛起——广西民族贫困地区妇女社区学习研究[M]. 南宁:接力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