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现状与发展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从胜 时间:2015-01-02
  3.3林业资产评估融资难
  由于目前森林资源评估、流转、保险储备等中介服务平台的配套尚未完善,金融机构为避免出现贷款风险,对森林资产抵押贷款较为谨慎。
  4光山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对策
  4.1提高认识,加大对森林资源资产认识的宣传力度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全面推进,有赖于广泛的宣传,通过多种渠道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使大家切实树立起森林资源的资产观、价值观,认识进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1]。
  4.2创新工作思路,对评估的林农情况实行“等级推荐”
  根据林农的个人信誉、生产经营状况及其所拥有的森林资源资产情况对林农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按信用等级核定相应的贷款限额,一次性办理林权抵押登记手续后发放贷款证。同时,建立林权抵押登记电子信息系统,收录林权抵押登记的相关信息,并纳入人民银行征信信息基础数据库,方便银行查询和贷款管理[2]。
  4.3积极同金融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各贷款银行、信用社根据《信阳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具体的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和内控措施等管理规定,以加强风险防控。
  4.4成立光山县森林资源收储中心,担保贷款
  金融机构与森林资源收储中心签订贷款担保合作协议,按照森林资源收储中心注册资本金的一定倍数确定其担保的最高限额和单笔贷款的最高限额;借款人向银行贷款,由森林资源收储中心进行担保,借款人以其拥有的林权向森林资源收储中心提供反担保[3]。
  4.5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公司+基地+林农),担保贷款
  金融机构与林业专业合作社签订林权抵押担保协议,由林业专业合作社为其社员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控制在林业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金的70%。社员以其林权或其有权处分的财产做抵押与银行、信用社签订借款协议。借款人以其自身的其他财产向林业专业合作社提供反担保[4]。
  4.6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林业资源收储机构、林权交易机构和林权评估机构,优化服务体系,理顺职能
  一是加强政、银、林、保险沟通协作,共同推动森林资产评估工作,严格规范评估行为,健全森林资产评估体系,进一步方便林农进行森林资产评估。二是加快林权信息建设,为林农进行森林资产融资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撑。三是制定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
  5参考文献
  [1] 陈平留,刘健,陈昌雄,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2] 周兆喜,胡长林.吉林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相关问题的分析及建议[J].吉林林业科技,2010(1):36-39.
  [3] 马华文,贾炜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研究现状[J].林业科技情报,2008, 40(1):1-2.
  [4] 胡铭.湖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问题探讨[J].中南林业调查规划,2007,26(3):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