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许秀宏 侯秀梅 时间:2017-02-28

    2 对策

    2.1 掌握病情,加强防范  熟悉患者的病史,掌握患者的精神症状、发病经过、诊断、治疗、护理要点、注意事项,特别是对那些有自伤、自杀、冲动伤人、逃跑行为的患者更应密切观察,做到心中有数。对长期住院,病情稳定的患者实行开放化管理时,必须完善手续,由患者的监护人签署同意书,并告知注意事项、开放时间与外出范围。对大部分病情相对稳定的患者在实行半开放性管理的时间内,应做到勤巡视、勤观察。

    2.2 定时探视,加强宣教  患者新入院时应向陪同的家属进行相关规定与注意事项的宣教,杜绝家属携带刀、剪、绳等危险物品进入病区。病区内应设置专门的探视间,并由会客护士接待,尽量避免探视亲属随意进入患者的就寝房间。对首次探视的亲属应向其宣教有关探视须知内容。对亲属带来的物品应查看后方可转给患者。对个别因病情需要或其他原因在非探视时间内前来探视者,应由巡回护士专门接待。

    2.3 满足合理需求,加强安全管理  要尊重、关心、同情、理解患者,及时满足患者的合理需求,主动倾听患者的诉求,做好与患者的心理沟通。定期做好安全检查,其间应做到态度和蔼,语气温和,尽可能取得患者的合作,避免强制性检查。特别是在患者接受探视、假出院返回、外出活动返回时,均需做好安全检查,防止危险物品带人病室。护理人员在每日整理床铺时,应同时查看患者有无藏药、有无绳带、锐利物品等。应随时检查病房设施、门窗有无损坏,病区、办公室、治疗室、配餐室等场所应随时上锁。药品、器械、玻璃制品、 锐利物品、易燃物等要定点放置,交接班均要清点实物。患者使用的指甲钳、缝针应及时收回。

    2.4 增进护患沟通,规范保护性约束  对有家属陪护的患者进行保护性约束时,应及时对陪护进行宣教,取得患者家属的理解与配合。在行保护性约束期间,应密切观察患者的肢体血液循环情况,定时更换保护肢体,以免发生意外。约束期间应做好患者的生活护理和心理护理。

      总之,精神科以外事故隐患常常伴随整个疾病过程,安全护理特别重要。因此,要求我们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谨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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