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国内腐败特点及其根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学生 时间:2014-01-07

  【摘要】当前国内腐败呈现出权力性、公开性、普遍性、多样性等特点。纵观人类历史,腐败有其产生的根源、机制。惩治和预防腐败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做到标本兼治。通过治标,抑制各种腐败行为;通过治本,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

  【关键词】腐败;特点;根源。

  在2010年12月3日至4日的全国行政监察理论研讨会上,马駇指出,要加快推进政府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决查处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为核心,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1]腐败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作为一种社会毒瘤,由来已久。纵观人类历史的演变、政权的更替,无不与腐败有关。在此,笔者就当前国内腐败的特点及其产生的根源作以探讨。

  一、当前国内腐败呈现的特点。

  当前国内腐败的形式五花八门,且在不断翻新,呈现出相对明显、稳定的时代性和隐蔽性特征。

  (一)权力性。权力总是和腐败联系在一起,哪里有权力,哪里就容易有腐败。正如英国一哲人阿克顿勋爵告诫世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现在看来仍然是真的。要说掌握公共权力者一定腐败,是不客观的;要说掌握公共权力者可能腐败,确是现实的。权力腐败:一是,指滥用权力谋私利。如权力寻租,即:通常所说的权物交易、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等等。以新闻界为例,最基本的方式是利用操控新闻报道权,来达到向报道对象“寻租”的目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其一,假借曝光之名威胁、敲诈报道对象;其二,为报道对象胡编乱造,大肆吹捧,以换取经济回报。除了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外,还有变相的拉赞助、拉广告、收礼品、到企业兼职、参加企业出钱的旅游活动,等等。[2]再譬如买官卖官,2003年黑龙江省绥化市马德卖官案,涉案官员除国土资源部部长、省政协主席、省环保局局长等外,涉及绥化市下辖10个县市的众多处级以上干部,多达265名,仅绥化市各部门一把手就有50多人。[3]二是,掌握公共权力人员通过不作为获取不当利益。例如,行政审批中的层层拖延,法官在办理案件中迟迟不审理、不结案,就是不作为行为,直至获得某些“好处”,事情才能办妥。

  (二)公开性。公开性,一方面指政府不再回避腐败这一现象,公开承认腐败的危害性、严重性,通过整个社会向腐败展开斗争,这是社会发展进步的表现。另一方面,腐败分子不再羞羞答答,公开行贿、索贿,谋取个人、家族、小集团的私利。腐败已由“潜规则”变成台面上的东西,由隐性变为显性。因此,腐败不再是一种秘密,它时刻都在相关利益者之间进行着,尽管形式也许是隐秘的,但当大家都明白了“潜规则”之后,其实就已经公开了。

  (三)普遍性。与权力性、公开性相关,当前的腐败,在行为上普遍存在,在思想意识上普遍承认,某种程度上具有了普遍的“合理性”,有人指出“全民腐败”正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是有道理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自觉不自觉地做这样认为“对”的事。在医院动手术之前,要给主刀医生递上一个红包;去驾校学车,要给教练递上一条香烟,去政府部门办事儿,要托熟人;小孩上学,去开家长会,要给班主任送点礼物;这些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几乎成为我们中国人生活中的常规。为什么这些应该办的事都要有些金钱来做“润滑”,事情才能办得“圆满”。因为,医生手中有权,给了红包,手术能做得更好,否则就免谈;驾校教练手中有权,可以教得更细心,多安排练习时间;教师手中的权力,至少可以把家长的孩子提拔为班干部。这些在以往被老百姓斥为“走后门”的事,现在已经集体无意识,甚至熟视无睹,违法乱纪被视为强者的特征。举目四望,腐败几乎无处不在,官员腐败、国企腐败、教育腐败、学术腐败、医生腐败、司法腐败,所有人都在腐败中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当社会处在这种状况中时,离危机已经不远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