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经济差距“产业集聚与税收竞争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26

  [摘要]随着地区分工的日益专业化,产业集聚对地区经济增长的作用日益重要。产业集聚对税收竞争的影响可能存在区域差异效应。利用我国1997~2007年相关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产业集聚对税收竞争的影响在不同地区存在差异;其中产业集聚对东部地区税费负担产生了显着的正向影响,对中、西部地区税费负担则产生了负向影响,但作用不显着。对产业集聚产生的“集聚租”则需加以引导,借以提升社会总福利水平。
  [关键词]经济增长;产业集聚;集聚租;税收竞争;区域差异;经济实力

  一、引言
  随着地区分工日益专业化,产业集聚对地区经济增长的作用日益重要。产业集聚不仅会对集聚地区产生就业增加、促进经济增长等直接收益,同时,地区产业集聚水平的提高为辖区内企业带来了范围经济等额外收益,形成了所谓的“集聚租”,而产业集聚地区能够通过对这种集聚效应所创造的集聚租以征税方式获取,进而获得地区财税收入增加的间接受益。
  针对产业集聚地区能够对集聚租征税的观点,Baldwin和Krugman较早地对产业集聚与税收竞争的关系进行了分析。他们设定存在两个同质辖区,其中一个辖区为产业集聚区,另一个辖区则不存在产业集聚,两者在税率设定上相互博弈。在博弈过程中,产业集聚辖区能够设定较高的税率的同时保持地区产业集聚水平,而不存在产业集聚辖区则需要设定较低的税率以吸引产业集群的迁人。博弈均衡结果显示,不存在产业集聚的辖区最终会放弃设定较低税率吸引产业集群的努力,使得存在产业集聚辖区与不存在产业集聚辖区之间存在一个可以维持的税率差异。根据这一博弈过程,Baldwin和Krugman认为产业集聚会导致地区税率水平呈现先降后升的变动趋势。Devereux等以欧盟为研究对象对产业集聚对于税收竞争的影响进行研究,研究发现在欧盟一体化过程中,存在产业集聚的欧盟辖区与不存在产业集聚的欧盟辖区间企业所得税税率差异呈现倒u型变化,支持了Baldwin和Krugman的研究结论。目前国内有关产业集聚对于税收竞争影响的研究较少,雷根强、何慧敏从基础、市场、企业三个角度衡量我国产业集聚对于税收竞争的影响,研究发现无论从全国范围还是区域角度,产业集聚均对地区税率产生了显着的正向影响。
  现有关于我国区域税负特征文献研究发现,我国区域税负呈现出明显的东高西低的特点。产业集聚对于不同地区税负影响效应是否存在区域差异?这种差异能否在一定程度上解释我国不同地区税负差异的形成?本文将在已有研究文献的基础上,对产业集聚对于我国不同地区税收竞争的影响进行比较分析。
  二、理论分析
  根据Baldwin和Krugman的研究,在若干个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地区中,由于产业集聚为集聚区企业带来了范围经济等额外收益,形成了集聚租,使得产业集聚度较高区域往往能在税收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从而能够制定相对于低产业集聚度地区较高的税率。然而就中国而言,由于东、中、西部地区间存在巨大的经济差距,东部地区不仅拥有较高的产业集聚度,同时还拥有良好的投资环境诸如完善的基础设施、高质量的公共服务等,与Baldwin和Krugman关于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研究假设并不相符。因此,Baldwin和Krugman的研究结论在中国不同地区间难以适用,产业集聚对于税收竞争的影响可能存在区域差异效应,其具体产生路径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经济发展差距对地方政府参与税收竞争的积极性影响不同。晋升锦标赛的开展使得地方政府行为具有明显的政绩导向,然而东、中、西部地区间巨大的经济差距却使得地区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并不由地方官员努力程度决定,将经济增长作为主要政绩考核指标具有相当大的干扰性。在以经济增长为主导的政绩考核体系下,中、西部地区地方官员相对于东部地区地方官员处于相对劣势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这些地区地方官员参与税收竞争的积极性,从而使得这些地区地方官员可能将更多精力投入到追逐其他政绩指标诸如财政收入增长上。对于这些地区而言,“集聚租”的形成会促使地方政府较东部地区更大程度地提升税率,进而可能导致产业集聚程度的提高对中、西部地区税负所产生的正向影响大于东部地区。
  第二,经济发展差距对地方政府参与税收竞争的能力影响不同。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财政收入来源充足,地方政府所面临的财政支出压力相对较小,因而这些地区地方政府能够采用更为优惠的税收措施吸引投资资本的流入。对于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而言,一方面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财政收入来源相对匮乏;另一方面,在现行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这些地区获得中央政府财力支持十分有限;同时由于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其基本财政支出需求相对较大。受上述这些因素的影响,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常常面临较大的财政支出压力。因此,中、西部地区产业集聚度的提高可能会促使地方政府提高税收征管强度、增加地区财政收入以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第三,集聚产业特征对产业集聚与税收竞争关系的影响存在地区差异。产业集聚所形成的“集聚租”对于产业集聚地区税率的正向推动作用一方面源于产业集聚形成的分工收益,另一方面则源于产业迁移成本所导致产业粘性的存在。流动性较强、产业粘性较小的集聚产业往往会对产业集聚地区提高税率的能力构成一定限制。由于中、西部地区集聚产业多以资本密集型产业为主,而东部地区集聚产业则具有较明显的劳动密集型特征。从集聚产业流动性特征看,中、西部地区产业集聚度的提高使得这些地区地方政府能够较东部地区更大幅度地提高地区税负水平。
  第四,集聚产业规模、投资环境对于产业集聚与税收竞争关系的影响存在地区差异。产业集聚为集聚区企业所带来“集聚租”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产业集聚规模以及集聚区的基础设施等投资环境状况。东部地区产业集聚规模远大于中、西部地区,加之其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东部地区产业集聚水平的提高能带来更多“集聚租”的增长,从而使得东部地区地方政府更有能力保持一个较高税费负担同时保持地区产业集聚水平。从这个角度看,产业集聚对东部地区税负水平的正向影响要大于中、西部地区。
  根据上述分析,产业集聚对我国地区税负水平的影响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由于不同影响因素的影响方向并不一致,其具体效应需要通过实证模型加以检验。
  三、实证分析
  (一)实证模型
  本文将采用面板数据模型分析产业集聚与税收竞争之间的关系。以地区税费负担作为被解释变量,选取产业集聚度、产业流动性以及地区经济实力作为解释变量,为避免自相关问题,在方程(1)中引入地区税费负担的滞后项。基本模型如下

   (二)变量选取
  1 地区税费负担(TFB)
  目前研究税收竞争的文献一般采用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或是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对税收竞争 度进行衡量。广义上税收竞争涵盖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全部范畴,就中国实际而言,预算外收入也构成地方政府税收竞争的手段之一,因此本文将地区预算内外财政收入之和占GDP比重作为地区税费负担的衡量。
  2 地区产业集聚度(IA)
  以往有关产业集聚的研究文献一般采用区位商、产业集中度等指标衡量产业的集聚程度,但是这些指标主要测度某个产业的集聚程度,无法直接度量地区产业集聚程度。本文拟采用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作为地区产业集聚度的衡量。由于不同影响因素作用方向并不一致,该变量符号难以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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