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转变政府职能人手提高政府公共管理能力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吉炳伟 时间:2014-01-07
   六、强化法律意识,实现由“人治政府”向“法治政府”转变
    改革开放以前,受旧中国长期封建专制的影响,我国行政管理基本实行的是以人治为主导的管理模式。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主要是依靠政策办事,依靠领导人的指示、命令办事,人们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做“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违法,领导人的话变了,“法”也就变了。随着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被市场经济体制所代替,行政命令已难以在经济运行中起决定性作用,人治的行政管理模式已失去了往日的权威。市场经济通行的是主体多元化、自主竞争、自主决策与自主签订契约的经济运行机制,不同所有制经济的多元化利益和自主性,需要国家提供法律保障,保障他们对其拥有的财产的无差别权利,以及在市场体系中的无差别地位,保障他们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政府部门干预的权利,保障市场竞争主体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保障交易信用和契约的履行,保障市场的统一性和开放性,所以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要求政府不再依靠行政命令的办法进行管理,而只能依靠法律,通过法律手段来管理经济,管理市场主体,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以至管理整个社会。法治是通过政府来落实的,或者说,法律主要是依靠政府来执行的。政府转变职能,实现由人治向法治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至关重要,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所决定的,也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更是新形势下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提高政府公共管理能力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还不十分完备,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行政审批过多过滥,行政执法中违法行为较多,行政权力缺乏监督与制约等问题比较突出。要真正建立法治政府,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一切行政权力的取得必须具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依据的权力坚决不行使;一切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守法律,违背法律的权力坚决不行使;一切违法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要深刻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心和实质是依法治官而非治民,是依法治权而非治事。依法行政是政府行政机关在观念、组织、人员、职能和制度建设等方面从人治行政到法治行政的全面转变,是政府管理模式的一场真正的深刻革命。
    七、强化公开意识,实现由“封闭政府”向“透明政府”转变
    我国旧政治文化向来讲究“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政府与公众缺乏沟通交流,政务信息公开程度很低。由于政府是信息的垄断者,造成了公众与政府管理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一系列重大的问题上,往往只有政府一个声音,而无民间的不同声音,公众的参与度十分有限。加上新中国成立后长时期保密制度不完善,保密范围过于宽泛,遂使封闭行政、暗箱操作成为政府管理的一种常态。政府制定政策往往从便于自己管理的角度出发,很少考虑企业和公众的呼声。由于暗箱操作和缺乏有效的监督,权力行使的随意性增大,使得许多事情可以这样做,也可以那样做;可以做,也可以不做;可以今天做,也可以明天做。造成许多事情要凭人际关系才能办成,影响了行政效率,助长了行政腐败。现代政治理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取决于社会成员的接受和承认,公共行政是一种根植于社会之中并从整个社会获得自己必然性的社会活动。政府要行使公共管理职能,就必须转变观念,更多地考虑公众的感受、公众的参与、公众的反馈等因素。要强化公开意识,增强透明意识,把政府政务活动中涉及到公共事务、公共服务的事项向社会公布。目前我国政务公开工作已在较为广泛的领域展开,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政务公开栏或网站所公开的只是些无关群众痛痒的内容,对一些实质性的东西,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愿公开,使政务公开流于形式。政务公开的本意是将公共权力置于阳光之下,便于群众进行监督,所以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的政务信息都应向社会公开。要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加快各级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创新服务方式,使网络真正成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桥梁。例如推出“一站式服务”、"24小时自助式服务”,使得公民不需走进政府部门,仅通过计算机就可以获取自己所需要的全部信息。公民在一个站点办事,就可以得到全程服务。政府还可以设立信息反馈中心,随时进行处理,使互动沟通渠道更为快捷。建立透明政府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建立新闻发布制度,通过媒体向公众及时发布有效信息,借助媒体了解群众的意见或建议。此外,政府还可以开展全方位的社会协商对话活动,采取听证会、座谈会、征询意见会、民意测验、问卷调查、意见反馈等形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集中群众的智慧,收集信息,分析民意,为决策提供依据,树立开放、民主、透明的政府新形象。

    ll、强化信用意识,实现由“缺信政府”向“诚信政府”转变
    信用是一个人、一家企业、一个民族开展社会交往的前提条件,诚实守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信用制度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信誉对企业的极端重要性,没有信誉的企业,自然就没有市场,企业本身就没有存在和发展的余地。其实政府的信誉也一样,政府要有效地管理经济与社会事务,离不开全社会的认可与拥护。没有信誉或信誉不佳的政府,就会失去民众的心理认同和支持,政府自身的能量就会受到限制。由于受过去高度集权、行政命令管理模式的影响,人们对政府信用重视不够,导致政府缺信、失信现象比较突出。一些政府部门只重视承诺,不重视落实,年初承诺要办的实事,年底兑现率很低,承诺限期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甚至为了政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假数字、假报告盛行。政府出台的一些行政法规和命令虽三令五申,但停留在形式上,令不行禁不止,有的甚至朝令夕改。久而久之,人们对政府的权威和信用能力大打折扣,甚至丧失了对政府部门的信任。由于政府信用在整个社会信用中起着示范和导向作用,政府失信、缺信带来的后果是全社会的信用危机,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诚信政府的塑造与建设。各级政府要像企业珍惜信誉一样,倍加珍惜政府机关的信誉。要把诚实守信的理念融会到政府每一名公务员的脑海中,贯穿于政府行政的全过程。要不断提高承诺的实现能力,不该由政府办的事,或一时不具备条件办的事,不要随意向社会承诺。对承诺的事,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认认真真、不折不扣地去办,树立信守诺言、言行一致、取信于民的良好形象。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既要树立政府权威,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又要注意避免朝令夕改,随意操作,失信于民。要通过诚信政府的塑造,带动整个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不断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凝聚力,提高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