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环渤海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体系建立与健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4

  摘要:位于太平洋西岸的环渤海经济圈,是日益活跃的东北亚经济区的中心部分,也是我国亚欧大陆桥东部起点之一。从金融方面看,区域内金融改革和发展相对落后,金融领域的合作和交流相对滞后,金融产业在资源配置方面协调不够,中心城市的金融辐射能力还偏弱,区域内金融部门联系和沟通少、合作领域小,对支持区域经济增长的整体推动力还不够大。因此,建立与健全环渤海区域的金融生态环境,打造环渤海金融圈势在必行。

  关键词:环渤海经济圈,金融生态环境区域经济

  金融生态在国外最早是由G。Tansley(1935)在生态系统(Eco-system)基础上提出的,因为金融体系具有内在逻辑安排、发展规律等群体生态学(Synecology)特征,在经济活动中逐渐形成鲜明结构特征和功能特点的“秩序结构”,这种“秩序结构”即为金融生态。在国内金融生态环境的概念最早是由周小川在2004年的“经济学50人论坛"上提出的,同样借助了仿生学的概念。影响一个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因素包括该地区的政策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信用环境、行政环境、管理和技术水平、金融服务水平等。中国社科院出台的《中国金融生态调查报告》中使用了9项指标评价一个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分别是经济基础、企业诚信、地方金融发展、法制环境、诚信文化、社会中介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和金融部门独立性。一个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一方面有利于地区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入。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的流动会遵循“洼地效应"的规律,即资金流动在较大程度上取决于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如果一个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比较好,首先是金融部门对该地区的信用评级就会比较高,就会有更多的信贷资金流向这个区域;其次是在银行信贷资金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下,将会有更多的国内外资金转向这个区域投资,融资渠道将会更加畅通。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本地区资源配置效率。在一个比较完备的金融生态环境系统中,市场竞争充分有效,市场价格机制的传导途径更加畅通,在利润目标引导下,银行和其他投资者会将资金更多地投向经济增长的瓶颈行业,从而使供求关系趋向平衡,地区资源配置得到优化。环渤海地区比较健全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并非一朝一日之功,本文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关注宏观政策导向,加强政府、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

  环渤海地区能否吸引国内外投资者的资金,关键取决于该区的重点产业发展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发展是否充分利用了该地区的比较优势,具有市场总体竞争力,可以确保投资者收益。因此在确定区域经济增长规划时,应注重把握环渤海地区产业发展的比较优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导向,通过政府、银行和企业畅通的信息沟通,来营造经济金融良性互动格局,为银行增加信贷投放和其他投资者增加投资创造良好的产业支撑。

  (二)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首先应该出台有关金融机构破产和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以抑制金融机构高风险运作,切实保护老百姓和债权人的利益。其次是进一步完善金融业务法制,适当扩大担保物的范围,特别是动产质押;着手构建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框架;完善电子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的法律法规等。最后是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突出运用行政执法和司法手段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提高失信者的违约成本,抑制违约行为的发生,从法律上对金融诈骗、故意逃避债务等违法行为的主体、范围、条件等进行相应的规定,细化执法依据。

  (三)建立良好的社会征信体系

  信用制度的高度发达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规范社会信用秩序,创造良好信用环境,维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是金融可持续发展系统运行的重要保障。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信用意识,提高全民的信用水平和道德素质;其次是加快环渤海地区的诚信法制建设,尽快出台征信管理、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从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两个方面加速全社会重信守诺文化建设;最后是加快推进企业征信系统、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完善社会信用征集评价体系,建设企业和个人的征信数据库,进行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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