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年薪制的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冯卫 时间:2014-06-01
  六、建立风险抵押金的问题。必须把建立风险抵押金为年薪制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构成部分。经营者的风险抵押与风险收入是相对应的,经营者年薪中的风险收入应是经营者以个人资财作抵押所获得的收益。不同企业建立风险抵押金的具体方案可以有区别,但有这样几点不能忽略:首先,实行年薪的经营者必须按照规定缴纳风险抵押金。真正落实风险经营责任;其次,经营者年薪中风险收入的一部分应用于增交风险抵押金;第三,经营者没有完成经营目标而按规定应扣减风险抵押金。
  七、在职消费的适当控制问题。实行年薪制以后.经营者原来享有的,一些与低工资制相联系的在职非货币消费、公款货币支出应受到限制或逐步取消,这也应是完善年薪制的一个重要方面。绝不能一方面把低工资变为高年薪。另一方面又继续保持计划经济条件下低工资制度中的“高含金量”。改革的途径是使在职消费规范化、公开化和货币化,即规范在职消费的项目。定额及报销审批程序,通过一定形式定期向股东会、董事会或职代会公开报告在职消费情况,在条件可能时设定在职消费的合理定额并以货币形式转入经营账户由其直接支配使用。
  八、建立企业管理者用人机制的问题。企业的干部管理应与行政干部的管理制度彻底脱钩。真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要求。逐步建立人才选拔机制与优胜劣汰的干部竞争机制。必须打破选拔任用干部的“神秘化”,逐步向公开化、公平化、公正化过渡;加大市场配置力度的选拔机制;广泛采用聘任、公开招聘、试用等与市场接轨的选人方式。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格局,改进考核方法.加大考核力度,强化考核功能,研究和建立适应企业不同等级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各自特点的考核体系,将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考核方法具体化,逐步由过去的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转变。建立与任务和任期相结合的年度考核和届满考核制度。防止聘任千部坐上新的“铁交椅”。
  九、实行年薪翻的制度条件问题。年薪锎是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一种激励方式。因而从企业本身的制度条件来看,实行年薪制一方面应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与运营体制的改革,理清、理顺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另一方面要推进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较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十、实行年薪翻的市场条件问题。从企业外部的市场条件来看,应在培育、完善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即企业家市场的条件下逐步推进年薪制。
  年薪制是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辅相成的一种制度.在完善激励机制的同时,还应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约束。这种约束体系可由以下四个方面构成:
  一、建立和健全舍理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强有力的制衡性监督约束。主要包括董事会对经营者的监督约束,监事会对经营者的监督约束,党组织对经营者的监督约束。上一层级经营者对下一层级经营者的约束。
  二、建立和健全完善的公司章程、规章和规定等,形成强有力的规章性监督约束。主要是通过建立与完善章程和有关的规章、规定。明确界定经营者的经营责任。形成对经营者经营责任的监督约束;明确界定经营者生产经营行为规范,确定生产经营行为的实施边界,形成对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督约束;明确界定有关资金运用与财务管理的规则,使经营者在生产经营中的支出接受预期收入的限制。形成对经营者财务预算行为的监督约束。
  三、确立有关监督性机构的权威,形成强有力的机构性监督约束。主要包括财务部门、会计机构对经营者的监督约束;审计机构对经营者的监督约束,如年终审计、定期性的阶段审计、临时性的抽查审计相结合。特别是实行企业经营者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对经营者的监督约束;稽查特派员机构对经营者的监督约束。
  四、完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形成强有力的民主管理监督约束。企业经营者要有足够的经营管理权力。但也必须保证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因此,要充分发挥企业职工群众的监督约束作用。坚持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凡企业重大决策、全局性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以及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能公开的都要尽可能公开。要通过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职能的完善与规范,完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使职工群众对经营者的监督约束作用得以发挥与实现,真正形成强有力的民主管理监督约束。
  总之。实行年薪制是国有企业改革中一项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影响面大的改革,草率行事和一哄而上都不利于解决问题,只有认真研究,与企业的各项改革措施同步推进,水到渠成才可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