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经济意识形态的传播(上)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 时间:2010-08-11

本文借用温努提(Lawrence Venuti)的“归化习见”(domestication)概念和由麦克洛斯基(Donald McCloskey)提出的学的措辞(economic rhetoric),分析香港中文媒体中的一种独特的文类——“经济学散文”。本文一方面通过比较部分香港经济学者的中著作,探讨他们翻译西方经济理论时所采用的策略。另一方面,亦会分析他们以中文书写的“经济学散文”的措辞技艺,包括武侠小说比喻的应用和引用前辈和权威的书写方式。尽管他们的文章旨在宣示严肃的经济学知识或“事实”,但实际上“经济学散文”却是通俗的读物,其书写方式并不鼓励读者仔细探究文章所载信息。“经济学散文”为读者创造了一个经济学的小说世界,用以说服读者接受自由经济的价值观。此外,本文亦会探讨香港的特殊地缘及脉络,指出社会主义的负面形象长久地被主流论述用来“证明”资本主义较为优越,使香港市民接受这种西方经济学的意识形态更为容易。

自由经济意识形态的偏见

尽管自由经济学家和马克思主义者看似壁垒分明,但两派都把“自由市场”和“私有产权”归结为“资本主义”的支柱。他们最大的分歧是:自由主义者相信“自由市场”和“私有产权”是百利而无一害;马克思主义者则相信它们弊大于利。这可能就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特别是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Analytical Marxism)的经济学家,能够接受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分析架构(例如一般均衡模式型及理性选择),却同时也能对自由主义者所下的结论狠狠批判。

然而经济史学者和有强烈历史感的政治经济学者却指出,将资本主义混同为“自由市场”和“私有产权”是错误的。例如博兰尼(Polanyi)便指出,在十九世纪之前,资本主义的发源地欧洲,从未出现“自由市场”。布洛克(Fred Block)继承了这个论断,指出就算在美国这个二十世纪资本主义世界经济的中心,“自由市场”也没有充分。专注于研究东亚经济发展的学者也同样指出,“自由市场”从来不是导致这区内的“新兴化国家”经济高速增长的火车头。

同样,“自由贸易”在世界资本主义经济的历史发展中,也没有扮演重要的角色。根据法国经济史学者巴路殊(Paul Bairoch)的研究,“自由贸易”的实行,至多只是一种历史特例,而不是一种历史常态。欧洲能被视为“自由贸易区”,充其量只是在十九至二十世纪的二百年中的其中五十年,其余的一百五十多年的时间,便正如十六和十八世纪那段时期一样,把欧洲描述为保护主义或重商主义会更为确切。这不但适用于欧洲,同样适用于十九世纪初至二十世纪中叶的美国,当时美国是世界上关税最高的国家,虽然美国自二十世纪中开始大幅降低关税,却依然存在其他贸易障碍,例如自愿出口限制、多纤维协定、产品标准化要求等等。与之相似的是,东亚这些所谓新兴工业国家的贸易活动,也向以政府干预著称。以研究欧洲资本主义历史著称的学者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更进一步指出,不但“自由市场”不同于“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的本质根本就是“反市场”的。

虽然欧洲、北美以及东亚新兴国家被视为资本主义的中心,但私营在这些地区的总体经济中的角色,恐怕是被高估了。举例来说,大多数的欧洲富裕国家和东亚的经济体都有很大比例的公营事业,包括炼钢、造船、炼油、采煤、铁路、航空运输、电力、煤气、邮政、电讯及银行。相对于公营事业众多的其他国家,日本和美国可能是两个异数。但这两个国家却同时拥有发展完善的股票市场和大量“集体拥有”的上市公司。二次大战后,两国股票市场的私人持股比例便不断下降,机构控投则持续上升,这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在日本想查出究竟谁是大企业的最终拥有者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因为大部分的企业股票是互相把持的。

“私有化”(privatization)也不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常态。1980年代世界各地的私有化浪潮,主要是由政治因素导致,就是要压榨中下阶层的收入,而非想使经济更富效率。尽管如此,私有化在大多数欧洲富裕国家中还是不太受欢迎。

社会科学家(尤其是经济学家)对上述世界经济的“非私有”以及“非自由市场”特征,肯定不会一无所知。但令人惊讶的是,“自由市场”、“自由贸易”和“私有产权”是资本主义成功支柱的意识形态,还是在各处广被宣示和接受,这确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归化习见式翻译和经济学措辞

翻译一向被当作是跨语言的践行,对一些被认为是已经存在的意义的一种透明和流畅的再现。但自1980年代开始,那种把翻译只当作是不同语言间的一种互换过程,而译者的角色完全是隐形的观念,逐渐受到挑战。

温努提是众多批评这种对翻译的传统理解的评论家之一。温努提指出,对“透明”和“流畅”这两个传统翻译理论标准的追求,就是“归化习见”的翻译策略。这种策略所提倡的,“是以流行的用法,保持习以为常的语法结构,使词句的意思固定下来等方式进行翻译,使文章通俗易懂”。

根据温努提的研究,英美两国的翻译实践长期以来受到归化习见式翻译策略的影响。编辑、出版商和评论家都是鼓励这种做法,因为流畅的翻译作品“可读性高,因此能保证市场的销量,使作品成功地商品化”。

温努提认为:“英文中所谓的流畅翻译,是以当下(‘’)语言来代替古语,用广泛使用的语言而不选用专门化的语言(‘术语’),采取标准语言而舍弃俚俗方言,避用外来语(洋泾滨语)……流畅的翻译也有赖于不尽忠于‘不太地道的’外国语法结构。”

尽管语言学面向的确是理解归化习见式翻译策略的一个重要部分,但是温努提的“归化习见”概念并不局限于分析翻译的语言。归化习见式翻译的另一个面向,也许是更为重要的,是其政治的性质。用温努提自己的话来说,归化习见翻译是“即时便能被辨认和理解的,是‘习以为常’和‘地道’的,而不是‘使人不舒服的’异外(策略),能够使读者无阻碍地‘接触伟大的思想’和吸收‘存在于原著的内容’”。换句话说,归化习见式翻译能把思想和概念转化为读者熟悉的东西,从而使阅读变得舒服。这种“舒服的阅读经验”不但来自流畅的语言,而且来自翻译的文本采用了被认可的主流教条和主导意识形态。对大多数的译入语的读者来说,这些教条和意识形态是很容易接受和消化的。简而言之,“归化习见”的其中一个结果是更加巩固了主流的意识形态。一如森古达(Sengupta)指出:“……翻译常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其中包括对权力关系的操弄,目的在于建构源文化(source culture)的‘形象’,以保持和巩固主导群体的霸权统识(hegemony)。事实上,这些‘形象’建构了‘他者’,为源文化创造了一种身份,使译入文化能够把它辨认为源文化的再现,作为对译入文化自身而言遥远和不可达的那个世界的‘真实’标本。”

因此,归化习见式翻译让读者舒适地消费“外国文化”之余,也同时化解了外国文本潜在的颠覆性。与归化习见的翻译策略相比,温努提提出了“异外化”(foreignization)的翻译策略,作为进行翻译时的另一种选择,他说:“异外化的翻译强调要表现外国文本的不同之处,而这只有透过打乱译入语中的文化符号才能做到……例如选择翻译被本地的文学典律(canon)所排拒的外国文本,或以一种被边缘化的论述从事翻译,也就是说,尽量偏离本土的规范,以达到一种新奇意外的阅读经验。”可见,异外化的概念和与它相对的归化习见式翻译,应该从(文化)政治方面,而非仅仅从语言学方面去理解。

1980年代期间,对社会的措辞研究如日方中。至今措辞分析已被广泛运用于包括学在内的各类社会科学。在众多的研究者当中,经济学家麦克洛斯基最先运用措辞方法去分析经济学家的著作。通过仔细检视经济学文章所用的语言和研究社会科学家如何说服读者,措辞分析方法确实能够使我们更深入了解社会科学的性质。

麦克洛斯基指出,措辞并非纯粹是“文字的游戏”。相反,正如保夫(Wayne Booth)所定义的那样,措辞是“寻找好的理据的”,又或是“像古代意义上所指的说服性的论诘(persuasive discourse)”。麦克洛斯基认为,经济学家的主要问题是对自身所运用的措辞手法不自觉。

通过重新引入措辞分析,麦克洛斯基尝试说服他的经济学界同事要对自身的书写技巧更加自觉,以避免使经济学掉进主义和科学主义的陷阱。然而麦克洛斯基并不是想用“措辞”来取代“科学”,相反,他相信措辞是任何严肃的科学研究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他来说,“艺术一如科学般包含科学的性质,科学正像艺术一样带有艺术的元素”。然而对措辞敏锐一点又有什么好处呢?麦克洛斯基的回答是:为了写作得更好,导致更好的教学效果,更能改善经济学与外界的关系,使科学更加为人接受。

经济学家之间是怎样互相说服的呢?麦氏认为是根据经济学者社群判断为好的经济学论断。通过“科学的对话”,经济学者断定“什么是事实,什么是逻辑,什么是故事”。但是经济学家们又是如何作出判断的呢?

麦氏宣称经济学社群内复叠的对话为判断提供了准则,也就是说,麦氏所提出的是一个“市场的”论证。“毋需建立的和方法论上的规则,知识的供求经济自身便能良好地运行”。换言之,麦氏指出好的科学论断是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被创造出来的,这和市场上其他的商品竞争情况没有两样。然而,正好在资本主义中“自由市场”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个神话,这对于“买卖科学论断”的市场大抵也适用。事实上,斯突勒(Michael Stettler)就批评麦氏的市场“比喻”只是在支持一种关于经济论述的“自由放任”式理论,在公平的外衣下巩固主流经济学范式的地位。

但是对麦氏的批评不应被解读为措辞分析方法一无是处。事实上他的分析对理解社会科学(特别是经济学)论证的方式甚有帮助。正如布恩(Brown)指出,视说理为措辞有两方面的优点:第一,这会使人容易将社会和组织,当作社群建构的产物来研究;其次,它提供了一种对理性的另类了解,包括对理据形成所隐含的利益前提的意觉和反省。

香港经济学家的翻译与措辞策略

张五常和雷鼎鸣均是在香港以鼓吹“自由市场”和“私有产权”而著称的经济学家。雷氏在批评设立中央公积金的计划时写道“……(中央公积金)违背了经济学的常识——市场竞争和私有产权”;张五常也曾指出:“唯一没有经济浪费的竞争准则是市场价值。这种准则只有在私有产权下才可以有效运用。”尽管他们的学术文章多是用写成,本文仍主要选取他们的中文文章进行研究,因为他们的英文文章的读者主要是国际经济学科社群内的专家,但是他们的中文作品的对象则是香港(或内地)的一般读者,因此较为普及,对促进“自由市场”和“私有产权”等意识形态的传播亦远为重要。由于中英文的读者属于不同的群体,这些经济学家用中文和英文写作的方式也截然不同。一般来说,他们用中文写作的文章比他们的英文学术文章更浅白通俗,因为大多数的本地读者并非经济学专家,而是来自五湖四海的“行外人”。

狭义地说,大部分由香港经济学家所写的中文文章不能算作翻译。其实,一如其他社会科学学科,经济学是看不起翻译活动的。翻译经济学文章充其量只被视为次等的学术活动,不会被认为对专业有什么贡献。尽管如是,经济学者还是经常进行翻译:他们或是翻译自己的作品,或是翻译一些他们引用的文章。一种更为普遍的做法是以本地的文字,“引用”、“间接引用”或“重写”其他经济学家以别国文字所写的概念。然而假若接纳一种较为广义的定义,也就是把翻译理解为一种扰乱、一种错位,是生产创作而不是简单再现,(根据Niranjana的研究,“翻译”在拉丁和希腊文中都解作移动、扰乱和移位;而“翻译往往是一种生产,而非仅仅是对‘原文’的反映或模仿。”)那么许多由香港经济学者用中文写成的文章,都可算作翻译。

让我们首先看一看他们的一些直译的例子。张五常一篇被广泛谈论的长文《中国会走资本主义吗?》,原文是英文,译者以及两个协助润饰中文译文的人,都是张的好朋友。虽然张自己没有直接翻译,但是他对这篇在1985年被重新收集出版的“翻译文章”的文字,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以下的讨论是根据张氏于1985年修改和编辑出版的版本进行的。

首先,张氏的中英文文章中最大的不同之处,是他在中文版中加了两篇序言。这两篇序言的调子(特别是第一篇),比英文版的序言远为“大胆”。例如在解释为什么他要用中文发表这篇长文时,张氏援引诺贝尔得奖者科斯(Ronald Coase)的说法,以提高他的文章的重要性:

科斯在看完初稿后,多次和我研讨,大致上全部同意我文内引用科斯定律所演变出来的理论。科斯对经济制度运作理解的深入,前无古人,且对中国的经济前途常深表关怀。他既然对这篇有偏爱,我又怎能令他失望呢?第二个原因,就是我一向喜欢将初稿寄给朋友们批评。但没想到这次投石问路,几间大学竟将此稿列入课程读物,而一家石油公司甚至复印一批,分发给职员。既已成为公众读物,我又怎能不发表呢?

为什么张氏不在他的英文序言中这样说呢?可能的原因是,这样会使得西方学术界觉得很古怪,认为他的话欠缺了西方学术界一般要求的谦逊。

在中文版的论文中,我们不难发现像这样相对英文版夸张的书写方式。以下是一些例子:

…I must here proffer my own working hypothesis for the Chinese case,making no claim that it represents a definitive theory of institutional change.

……所以我唯有提出自己的理论。〖HTF〗我得声明,这不是有关制度转变的唯一理论。

……But the costs to producer(under Communal Property Rights)of discovering consumer preferences,or those to the supervisor of monitoring performance,will be higher than under private enterprise.

……可是,(在集体所有产权制度下的)生产者要探索消费者的喜好,或督导从属的费用,却远比在私有下的高。

…Professor R.H.Coase(an Englishman who taught at Chicago and other US universities)established that,in the absence of transaction costs,a clear delineation of private property rights would lead to the identical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regardless of how the rights were assigned or distributed.His analysis gave birth to the well-known“Coase Theorem”which states,in essence,that if all scarce resources are viewed from the standpoint of rights,and if all rights are costlessly delineated or defined as private or exclusive,then in the absence of transaction costs the standard theorem of exchange will operate to bring about the most valuable use of resources.

……科斯教授(Professor R.H.Coase,在芝加哥及其他美国大学任教的英国人)指出,在交易费用不存在的情况下,不管产权谁属,只要清楚界定产权是私有,结果必然是导致最高效益的资源运用情况。他的分析,创立了著名的“科斯定律”。这个理论的要点,是指出从产权的观点来观察资源的运用,倘若将产权划分或界定为私有是不需费用的,那么在交易费用不存在的情况下,交易取利可保证资源必定会作最有效的运用。

在第一个例子中“有待论证的假设”(working hypothesis)变成了“理论”,权威性的理论变成了“唯一理论”。第二个例子是“高于”(higher than)在中文中变成了“远比”。而更值得讨论的是第三个例子,英文版是“in the absence of transaction costs,a clear delineation of private property rights would lead to the identical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regardless of how the rights were assigned or distributed.”而在中文版中则变成了“在交易费用不存在的情况下,不管产权谁属,只要清楚界定产权是私有,结果必然是导致最高效益的资源运用情况”,identical在他们笔下竟然变成了“最高效益”。

此外,在英文版中他提到只有在“标准交易定理”(the standard theorem of exchange)的架构下,才会导致“资源最有价值地利用”。但是中文版就不再提“标准交易定理”,而变成了“交易取利可保证资源必定会作最有效的运用”。这种差别是巨大的,因为只有满足几个非常特定的、通常是不甚现实的假定和公理后,“标准交易定理”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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