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郊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对策措施建议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季虹 时间:2013-02-15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体制改革、教育发展和科技兴农政策的逐步推广和实行,我市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工作取得了瞩目的成绩,在农村人力资源数量的控制、质量的改善、结构的优化和有效合理的配置利用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大量数据表明,目前我市农村人力资源的总体状况依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农村人力资源总量过于“富足”,而人力资本严重“贫困”,仍旧是当前首都郊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因此,提高劳动者素质、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既是首都郊区实现现代化的难点和突破口,也是全市实现城乡一体化目标的基础性条件。
  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培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既要解决农民自身的观念问题,又要做好开发培养部门的本职工作,还要发挥好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为了达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培养的目标,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进入新世纪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新思想,其本质就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以人为本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切实保障人民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在当今社会,只有那些受过良好教育,具有较高文化科学知识,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的人,才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今后我市在继续加大开发自然资源力度的同时,一定要重视人力资源开发,使开发自然资源与开发人力资源形成互动,为我市的持续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还应特别重视引导人力资源向市外转移。这是因为,人力资源开发必须与就业联系在一起。我市在近几年之内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是有限的,人力资源的开发。不能仅以我市用人需求为限,应该开阔眼界,把人力资源开发与全国乃至国外的用人需求联系起来,建立向市外转移人力资源的大通道,为做好我市人力资源的开发、转移工作创造条件。
  二、建立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培养的统筹体制和长效机制
  要建立高效的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培养领导体制。市区两级要加强新型农民培训工作的领导体制建设,形成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头实施、资源共享的长效工作机制。建议在“北京市农村劳动力培训与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成立全市新型农民培养联席会议制度,由农委牵头,统筹协调全市新型农民培养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新型农民培养规划,下达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考核办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与措施;要吸收文化局、文明办等部门,注重农民综合素质的提高;联席会议将以折子工程的形式,明确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各区县也应适应新的形势,设立相应机构,理顺领导体制,加强对本地新型农民教育培养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本地的新型农民培养工作,并将其列入对各政府部门和各乡镇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切实把农民培养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和各项工作统筹协调。
  当前,要重点集成全市网络建设政策、资金使用政策、培养费用政策、人事政策、激励约束政策等,使各政策之间相互协调,发挥最大效用。要加强资源整合,分清各级的职责,做到各级之间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上下协调。要做好同一级别内不同部门之间资源的整合。市、区(县)两级整合涉及职能、编制等,可先考虑规划、资金、师资、教材、项目等的整合。如,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师资、教材、项目等资源的共享。乡(镇)、村两级的整合,要注重挖掘义务教育资源及现有培养机构的潜力,向“一校多用”、“多校合一”模式转变,加强职能、编制、设施设备、资金等内容的整合。可借鉴门头沟区“农科教”统筹、“三教(基教、成教、职教)”统筹等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创新有效的资源整合机制,打破地方、部门和行业的界限,建立开放式的高效率培养模式。要打破部门和行业界限,对区域转移就业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开展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实行末位淘汰制,并向社会公开。实施政府购买培训服务,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后,只要培训鉴定合格率和培训就业率达到标准,就可以按照培训人数获得政府补贴经费。要加大对农民培养的资金投入。在资金投入数量上,要依据新型农民培养目标,测算出资金投入总额,找出具体的资金缺口,为政府增加财政支出提供科学依据。要加大农村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和比例,为终身教育提供财力保障。资金投入近期侧重网络建设,兼顾日常运营;中远期投入应以支持项目为主。在投入方向上,要加大市级财政向郊区县倾斜的力度,不断提高其所占比例。区县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承担起农民培养的主要职责。在投入方式上,政府投资应从按照人头使用经费逐步向支持项目和政府买服务方面转变。要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培养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
  三、推动郊区教育培训的三个战略转变,理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1. 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上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实现教育发展模式上的战略转变。要充分认识郊区职业教育的产业性和经济功能,将以传授知识为中心的教育模式向以培养能力为中心的方向转变。不求人人升学、但求人人成才,为推进郊区各行业的发展提供合格人才。二是实现人才培养方式上的战略性转变。教育部门要改变以往以自我为中心的角色,增强适应和服务意识,主动地向以农村学习者为主的人才培养方向转变,按照学习者的需求和全面发展的需要来设计新的学习制度。三是实现从学历本位到能力本位的战略转变。在教育观念和教育培训过程中,注重提高农民的学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2. 建立三大教育培训体系。郊区农民的教育培训不仅要培育新型农民,而且要增强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的技能培训,因此要根据不同的培养目标设置组织和管理体制。郊区农民教育培训主要分为三大基本类型,即农民转移的职业技能性培训、现代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等经常性、综合性教育培训。因此我们认为,郊区的农民教育培训应建立三大体系,围绕转移性职业技能培训、现代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精神文明教育这三项核心内容来实施对郊区农民教育培训工程,每项内容应建立一套完整的教育培训体系。
  3. 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对不同类型的农民应有所侧重。对40—50岁(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以上农民,重点进行一般技能培训、文明素质培训;对青年农民,则要加强中高级技能培训,提高其适应能力;对农村干部,应进行以提高学历教育为主的综合素质培训,提高其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对失地农民,应加强转移培训,侧重引导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在培养方式上,应向小型化、特色化、高级化、多样化方向发展。要大胆探索,进一步丰富培训、办学模式。通过采用全日制和业余、半脱产等多种办学形式,继续发挥体制内培养机构的骨干作用,继续完善“三单”式培训模式,提高培训就业率;积极探索联合办学、政府买服务等多种办学模式;积极探索政府引导、企业介入、市场化运作的新型培养模式,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农民培养,把追求最大利润与加强社会责任结合起来,增强企事业单位的社会责任心,切实发挥市场主体培养新型农民的积极性。
  四、推进城镇化发展步伐,加速郊区富裕农民的非农转化,有效培养职业农民
  大力推动郊区城镇化发展,实施郊区乡镇建设的战略目标是通过农村城镇化的道路,实现产业、经济和当地农业人口的城镇化集聚,靠城市化、城镇化带动农村完成社会结构转型,为北京率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奠定基础。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强化乡镇统筹功能,发展镇域经济,加快产业和人口的集聚,协调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实施重点小城镇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
  1. 对不同乡镇的功能定位及考核应分类指导。一是对被动城市化地区的乡镇应主要考核城市化转型指标,如产业升级,发展城市经济;旧村改造,农民上楼;农民就业、社会保障;集体经济改制和公司化改造;城市化管理等。二是对重点镇的考核应主要是产业集聚和经济发展;镇区旧村改造农民上楼;农民就业、社会保障;集体经济改制和公司化改造;城镇社会管理等。三是对一般建制乡镇的考核应是一定程度的二三产业的发展和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一定程度的城镇化集聚和新农村建设等。四是对以生态涵养发展为主的山区乡镇,应以生态环境建设指标考核为主,以一定程度的产业发展指标为辅,并应加大财政对生态涵养的补偿力度。
  2. 强化乡镇层次的统筹功能。加强乡镇层次的统筹主要应考虑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产业布局的统筹。把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与产业布局的调整集中结合起来,突破村庄的行政区划,按照核状中心集聚、组团状多中心集聚和带状集聚的不同类型模式,引导产业向集聚区域集中,实现产业的集群集约式发展。二是人口向城镇集聚的统筹。城镇化集聚的基础是建设用地的集中配置和产业的集中布局,目标是人口的城镇化集聚,这一过程同样离不开乡镇一级的统筹。首先是劳动就业的统筹,要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和村庄界限,逐渐实现就业和劳动保障的统筹;其次是居住条件的统筹,如停止城镇化地区和非保留村庄的宅基地的审批、农村地区宅基地的置换等;第三是农业户籍向城镇户籍的转变。
  3. 促进乡镇主导产业的发展和集聚。一是明确不同乡镇产业发展方向。不同乡镇要立足自己的区位优势、资源条件和发展潜力,合理确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主导产业的选择和确立要充分利用城市产业和功能向郊区的扩散效应,特别是利用科技、文化、教育、体育、会展、商务、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向郊区转移的机会,使乡镇产业经济与城市总体功能相吻合,促进城乡经济的一体化。平原地区重点镇要积极建设产业园区和农民就业基地,重点发展现代制造业、都市型工业、商贸物流业和现代服务业,一般乡镇要积极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山区、半山区重点镇要以现有的文化、旅游和生态资源为条件,重点发展三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以旅游集散中心、乡村旅店、度假农庄、生态观光、节庆会展等形式,发展旅游经济、沟域经济和总部经济;边远山区的一般乡镇,应利用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组织农民重点进行生态恢复建设,并根据条件适当发展生态旅游业。二是要大力促进乡镇域内产业的集聚。首先要保证重点镇有产业集聚的用地空间,能够建设产业园区或农民就业基地,重点镇应不少于5平方公里、一般乡镇应不少于2平方公里;其次是形成企业向园区或就业基地集中的机制,对现有符合产业政策的园区外的企业,应提倡用地面积等量置换的办法向园区集中,政府给予一定的搬迁补偿;第三是新企业一般不在园区和就业基地以外批准用地,应统一规划布局在产业园区或农民就业基地。三是完善主导产业发展的配套设施。加快产业园区和农民就业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的集聚能力和承载力。统筹生态环境建设和山区特色产业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生态治理、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环境和条件。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