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有力措施,杜绝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保证会计资料真实性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程翠梅 时间:2014-01-03

  (二)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后续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
  首先,事业单位应依法任用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并依法保障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的权利,以促进会计队伍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其次,随着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必须不断开展和加强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充实和更新其会计知识及相关财经法规,提高其专业技能;再次,还应当不断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使会计人员树立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诚信意识,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格按照财经法规、会计制度的工作规范要求开展财会工作。
  (三)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
  1、强化内部会计监督
  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的责任,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按照职权予以纠正。良好的会计工作环境不仅要靠单位的领导支持,更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维护。各级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倡导和营造良好的会计基础工作社会氛围,一是要确保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时严把会计人员的资格关和职业道德关,把能够以《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行为准则依法理财的会计人员任用到会计岗位上。并支持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业务的过程中严格把关。二是要关心和注重对会计人员的保护,防止其因行使监督职权而受到打击报复,真正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三是纪检监察部门要直接参与事业单位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保障单位内部权力制衡机制有序进行,名符其实地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与参谋作用。
  2、建立规范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对事业单位会计事项的社会监督,是对单位内部监督和国家监督的重要补充。一是政府有关部门应支持有关民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力量对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真正把财政资金的使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要拓宽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积极组织社会力量对事业单位披露的会计信息进行评议和再监督,对审计过的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进行抽查复审,对于发现的违规问题,应对有关则责任人员进行严厉惩罚。这样既能提高国家审计机关对事业单位财务审计的质量,又能对违法者保持强大的威慑作用。
  3、建立和完善财政集中支付制度
  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是指政府把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集中于一家银行帐户,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的集中支付机构根据单位批准的预算和用款计划,直接将款项划入商品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帐户上的一种制度。实践证明,国库集中支付是一项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支出管理制度。在这种制度下,财政部门对各事业单位的经费不再事先预拨,各单位的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细化的预算核对后直接支付,资金由单一账户进行转账结算。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资金支出的中间环节,把对财政性资金的监督从事后监督变为事前和事中监督,把对支出预算总额的控制变为对每笔支出的控制,使各项支出能严格按规定执行,从而减少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强化了使用国家资金的严格性,应充分利用这一制度遏制腐败,阻止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第二版)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6
  [2]张孝岩:《浅析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研究 [2006]
  [3]王建平、徐德良、杜一峰《财政集中支付制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年6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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