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会计准则及其影响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曹琳尉 时间:2014-01-03
摘要:2009年财政部发布了《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要对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引入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分拆处理;保单获取成本不递延;采用新的基于最佳估计原则下的准备金评估标准,对保险公司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拟对新准则相关会计规定和影响进行论述。
关键词: 新保险会计;准则;影响
        随着保险业发展日益国际化,制定标准化、规范化及满足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保险会计准则成为保险业发展的当务之急。基于统一规则的保险公司财务报告可以提高保险行业和其他行业之间以及不同国家之间的可比性,有利于投资者、监管机构等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鉴于此财政部与2009年颁布了新保险会计准则,以加强对保险行业监管,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保险会计新政的主要内容
        1.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引入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分拆处理。该规定对保费收入的计量方式进行了调整,明确规定在能够单独计量和区分时应当首先进行分拆,分别确定为保险合同和其他合同进行处理;不能够单独计量或区分的,应当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使保费收入确认方法明确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进一步接轨。
        2.保单获取成本不递延,计入当期损益。保险公司第一年新合同的签订需要大量的初始费用且这些费用常远大于第一年收取的均衡毛保费中的附加费用。为抑制保险公司通过提高佣金等不当竞争方式争抢市场份额,监管当局要求将第一年的费用按收付实现制计入,不能分摊到以后保险年度, 同时在准备金的计提方法上做了些调整使得首年利润为保单全部利润的合理分摊。
        3.采用新的基于最佳估计原则下的准备金评估标准。
        该规范是充分借鉴了国际保险业会计准则的最新研究成果。对准备金评估的相关规定,实质是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准备金计量,具体表现为:准备金评估利率将以市场利率而非偿付能力监管利率为依据,同时取消所有用以平滑利润的各类准备金。理清历史上高利率保单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避免顺周期效应,为实行定价利率市场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对保险业的主要影响
          (一)对保费规模的影响。
        因为财产保险几乎都是传统的具有保障功能的产品且期限较短,所以保险风险的拆分,对于产险公司来说的影响很有限。而寿险产品由于含有由于投连险和万能险等多元化产品,使保险人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因此寿险公司受此影响较大。寿险需对保险风险和其他风险进行分拆,确定为保险合同的计入保费收入,不确定为保险合同的计入保险存款。对于传统寿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均能计入保费;对于分红险,绝大多数能计入保费;对于万能险,只有满足重大保险风险的才计入保费;对于投连险,只有很少部分计入保费,其他计入投资型收入。使一些万能险占比例很高的公司保费收入受新准则的影响较大,不能确认为保费收入占规模保费的较大比例,其寿险市场份额大幅下降。而一些一贯采取以传统寿险和分红险为主导的业务模式,保费规模受新准则影响不大。费收入下降幅度不同。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新会计政策仅仅是影响寿险公司财务报表中的保费收入金额,并未减少 寿险公司实际的业务规模和保费现金流入,只是会计处理上,一部分计入保费收入科目,一部分不计入保费收入科目。 《规定》 的发布实施不会影响保险公司的业务规模, 也不会影响保险公司的资产总额。
        (二)对寿险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我国寿险公司普遍片面追求保费收入、市场份额和短期收益,大力推出投连险和万能险产品,却弱化了保险保障这一最基本的功能,导致寿险保障功能不足、业务结构不尽合理。新准则的实施是保险公司迫于保费收入的压力回归传统寿险产品, 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和防范风险能力。具体表现为:
        1.分红险发展迅速。
        由于分红险保障成分较高,不必分拆核算保费收入,能够给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和较高的业务价值,各保险公司纷纷加大分红险的开发和宣传力度,使分红险发展异常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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