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机构部门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正澧 时间:2014-01-03

   [摘要] 近几年来,随着交通运输需求的增加,国家加大了对公路建设的投入,越来越多的高速公路不断建成并投入运营,公路技术等级不断提升,国家交通网络系统呈跨越式发展,对拉动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形成了“建设是发展,养护和管理也是发展”的新管理理念。同时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也不断延伸,公路路政管理成本逐年上升,对新形势下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挑战。而路政机构财务管理工作是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路政机构财务管理对于促进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发展也是非常必要的。本文以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为例,针对单位在部门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深化路政机构财务管理工作方面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 路政部门;预算管理

  
  1背景资料
  
  1.1 单位背景
  2009年国家燃油税费改革,撤销了云南省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局,原有人员成建制划入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以下简称“路政机构”)。2009年5月1日,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正式筹备组建,成为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职能事业单位。
  1.2 主要资金来源
  路政机构组建时期的经费因财政供给政策不明,来源主要有省级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两部分。省级财政资金包括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赔补偿费预算外支出;地方财政资金主要是地方财政部门拨给各级路政机构用于弥补执法工作经费不足的资金。
  
  2路政机构部门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预算编制不合理
  首先,由于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过程中职责不清,使部门预算与职能部门的工作特点没有紧密结合,批复的部门预算在执行中与实际相差较大,还造成频繁调整部门预算。在上报预算时,往往缺乏对有关项目进行充分论证的流程,预算的结果也缺乏精准数据的支撑。
  其次,预算项目编制与资产管理结合力度不够,致使部门预算项目编报不实。如房屋维修费预算项目,各路政机构就没能考虑与房屋实用面积相结合,辛辛苦苦编制的预算项目,给人造成预算不实的感觉,没有规范性;再如计算机设备购置预算项目,按常理应在固定资产报废前一年编入部门预算,但因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各路政机构只能根据各职能部门需求编报,没有考虑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因素,也没有与在职人数相结合进行据实测算,给人造成年年买设备,设备就是不够用的假象。
  对于“路政赔补偿费”及“公路路政罚没收入” 的非税收入测算,因路政机构组建期不长,随着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加强,收入将逐年减少,致使非税收入测算不够准确,造成收入计划与实际执行结果差距较大,客观上需要路政机构重新审视非税收入的测算方法,均衡路政机构预算资金管理。
  最后,一些预算项目编制过程中科目细化不准,如把所有预算项目的支出经济分类都编入同一个末级科目,没有考虑到基本支出的支出经济分类,造成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支出用途不实,精细化程度不高。
  2.2 路政罚没收入未纳入预算编制
  由于路政罚没收入未纳入省级部门预算,各路政机构的路政罚没收入形成的罚没返还,表面上是用于弥补路政机构经费不足,同时也说明路政机构经费保障机制出现了问题。罚没返还虽然可使各路政机构的工作经费得到部分保障,但省级财政部门及上级部门会认为路政机构有罚没收入的返回,可以不给足应保障的部门预算基本经费,事实上也正是如此。这体现出路政机构部门预算没有统筹考虑、合理安排,与综合预算原则不符,而且这与罚没收入应执行收支两条线相悖。
  2.3 预算执行缺乏重点
  路政机构的预算支出包括如下几部分:按照优先保障原则安排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形成路政机构基本支出预算,按照需求安排的经常性专项业务费以及用于路政机构发展的基层业务用房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形成路政机构项目支出预算。这几部分预算都有其中心和重点环节,在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务必要抓住这些环节,才能实现预期的效果。但是从实务工作中来看,由于路政机构组建时间不长,致使在预算执行方面没有抓住重点,使得预算执行效果不够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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