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苏水文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的几点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宋玉彬 时间:2013-12-29
  结合江苏水文事业单位行业特点及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笔者建议:江苏水文事业单位应参照企业的做法,改进固定资产的核算原则,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及减值准备。
  1.改进固定资产核算原则。建议采用权责发生制,对固定资产的购置成本予以资本化,并在使用过程中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对固定资产成本进行分期确认和分摊,同时根据谨慎性的要求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这样能真实、全面地反映水文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情况,也便于江苏水文事业单位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于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后续支出,如固定资产的更新(改建、扩建)和维护支出,应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对后续支出的效益涉及几个会计期间的划入资本性支出,列入固定资产的价值,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加以分摊;对经常性支出,仅增加当期的效益,则划入收益性支出,直接在当期列支。
  2.建议增设“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两个科目,取消“修购基金”、“固定基金”两科目。对固定资产有形损耗,按其原始价值、使用年限及残值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对固定资产无形损耗,按累计折旧后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计提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修购基金是一种部分补偿机制,其本质是一种储备机制,一般与经营活动无关,其消耗也不能对应于相关的成本项目,其计提和使用的是收付实现制,没有一定的消耗收入配比关系;而固定资产折旧则是完全补偿机制,其本质是一种回收机制,是经营活动资产的物耗转移,其物耗一般能固化到一定成本项目,是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对比修购基金和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更满足江苏水文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及日常管理要求,同时有利于提高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意识,有利于改变部分单位“盲目购置”、“贪大贪全”及“重购置、轻管理”现象,有利于单位合理调配资产,挖掘资产潜力,提高资产利用率。
  3.建议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灵活选择折旧方法。江苏水文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分为十一类,即:土地,房屋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衡器,图书文物及陈列品,家具用具及其他类,建议除土地、文物和陈列品外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折旧的方法可以灵活选择,但一经确定就不得随意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水文固定资产可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并可确定各种类固定资产的最短折旧年限,如房屋和建筑物为20年,家具用具及其他类为10年,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工具、电气设备、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衡器、图书类为5年,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为3年。电气设备、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衡器、家具类固定资产等大批量固定资产,可以按类分别确定折旧比例,每年按确定的比例计提折旧。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由于其技术更新周期比较短,也可采用年数总和法或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
  江苏水文事业单位改进固定资产核算方法,决不能简单地照抄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应该充分结合江苏水文行业的特点及水文固定资产使用、更新、维护及日常管理的具体要求。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及水文投入的多元化,江苏水文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趋增加,科学、合理、有效地加强水文固定资产管理和监督,可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充分发挥其效能,提高江苏水文事业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增强江苏水文事业单位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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