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松养心胶囊治疗窦性心动过缓疗效观察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沈晓旭 鲁卫星 时间:2015-06-05

【关键词】  参松养心胶囊 窦性心动过缓

  目前,临床上还没有一种增快心率、长期使用能安全有效的药物。笔者采用参松养心胶囊治疗窦性心动过缓获满意疗效,现总结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诊断标准

     参照《中医内科学》[1]及《实用内科学》[2]窦性心动过缓诊断标准:①心率≥45次/min,最低心率≥35次/min,窦性停搏,长间歇≤2.5 s;②无晕厥及黑蒙史;③年龄在18~70岁之间。中医辨证为气虚血瘀证患者。

  1.2  一般资料
  
  观察病例来自本院心血管专科门诊及病房。其中治疗组24例,男性10例,女性14例;年龄44~70岁,平均(57.7±9.8)岁;病程0.03~11年,平均(3.9±3.2)年;按心悸、气短、乏力、胸闷、失眠多梦、盗汗、神倦懒言进行中医症状评分:轻度2例,中度18例,重度4例。对照组24例,男性8例,女性16例;年龄44~69岁,平均(60.2±6.8)岁;病程1~10年,平均(3.4±2.2)岁;中医症状评分:轻度7例,中度12例,重度5例。经统计学处理,2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3  治疗方法

     治疗组:予参松养心胶囊(石家庄以岭药业生产,批号Z20030058)口服,3粒/次,每日3次;对照组:口服心宝(广东汕头中药厂生产,批号2003ZL01953),3粒/次,每日3次。疗程均为4周。

  1.4  疗效标准

  1.4.1  中医证候疗效标准 

  以心悸、气短、神疲、乏力、自汗、懒言及舌象、脉象为观察指标,按轻重程度计分。

      疗效指数=(治疗前总积分-治疗后总积分)/治疗前总积分×100%。

     临床痊愈:疗效指数≥90%;显效:疗效指数≥70%,<90%;有效:疗效指数≥30%,<70%;无效:疗效指数<30%。

  1.4.2  24 h动态心电图疗效标准 

  痊愈:24 h平均心率为60次/min以上,且24 h平均心率或最低心率提高≥5次/min;显效:24 h平均心率或最低心率提高或访视心率提高≥10次/min;有效:24 h平均心率或最低心率提高或访视心率提高≥5次/min;无效:24 h平均心率或最低心率提高≤
5次/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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