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乡村绿化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5-01-02

                    作者:赵珍邦  马国力  蔡守佼 张玉魁

  摘要通过对湟中县乡村绿化现状分析,指出在目前进行的乡村绿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应对的措施,以为湟中县乡村绿化提供参考。
  关键词乡村绿化;存在问题;应对措施;青海湟中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物质生活逐步殷实,但是农村生态环境需要尽快改善,搞好绿化规划工作显然十分重要。随着新农村的基础建设不断投入,用绿化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扮美乡村家园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乡村文明、致富农民的需要,是实现“村容整洁”的有效途径,也是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1]。
  1湟中县乡村绿化建设的基本情况
  湟中县从2007年开始新农村绿化以来,对少部分乡村内的公关活动场所、村内道路进行绿化,而忽视对全县农村绿化后整体建设和投资力度。根据调查统计,湟中县现有行政村375个,村内道路1 300 km,待绿化后长度610 km,村庄周围及房前屋后没有充分利用空地进行绿化,目前只有对18个村进行绿化,占新农村绿化的4.8%。因此,新农村绿化建设工作任重道远,必须引起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
  2湟中县乡村绿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湟中县位于青海省东部地区,属于内陆高原气候,年平均气温0~5 ℃,水量350~650 mm,海拔2 200~4 400 m,无霜期110~170 d,气候垂直变化明显,相对高差大,热量资源分布极不均衡。全县11镇、3乡分布在川、浅、脑地区,当地条件存在差异[2-3]。
  2.1地域绿化建设发展不均衡
  湟中县乡村由于所在的地理位置的差异以及长期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快慢的不同,导致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致使村庄之间绿化建设不平衡,如多巴地区无论从规划投资、建设、管理等方面均好于经济欠发达的乡村,同样在地区条件相同的地方,经济条件好的,绿化建设就做的到位;经济条件差的,绿化建设就做的差一些。
  2.2重建设轻绿化
  由于缺乏对乡村绿化工作的宣传、组织和领导,村民对绿化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绿化在改善生态环境、改善生活条件及变化村容村貌等方面的作用认识不够,乡(镇)、村庄在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对村内外的公共活动场所,村内房屋、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都比较重视,而忽视绿化与环境建设,村庄普遍缺少系统的公共绿化,农民在房前屋后绿化的积极性不高,一些进村道路甚至没有绿化,村庄缺少特有的田园风光。
  2.3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还没有牢固树立
  多数农民和部分乡、村干部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新农村建设只有把环境治理好就可以,绿化可有可无,或是片面强调绿化占地,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还没有牢固稳定。
  2.4新农村建设规划与绿化不匹配
  据了解,新农村建设规划涉及最多的是房屋的新建、修缮,道路的修缮,对绿化建设考虑的少,甚至没有引入规划,绿化缺少科学性、前瞻性和人文氛围,有的地方甚至仅种几棵树,没有从绿化整体效果来考虑,有规划建设的也存在绿化率低、布局零乱、统一性差等问题。
  3湟中县新农村绿化建设的应对措施
  按照全县进一步加强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和依靠科技,突出特色的原则,达到公路、乡(镇)、村庄、荒山绿化连接 ,展现湟中县城乡山、水、田、河、路一体的绿色生态美景,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把新农村绿化打造成特色的靓丽风景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积极开展绿化美化工作。
  3.1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深入广泛地宣传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有关精神及政策措施,指出新农村建设是时代的要求,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是对农民主体地位的确定[4]。我国绝大部分人口是农民,只有让农民真正富裕起来,国家才会富强。因此,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在湟中县农村广泛宣传村庄绿化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国土绿化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积极引导农民提高对村庄绿化的认识。同时,强调绿化、美化好家园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使农民主动绿化房前屋后和村庄周边的田隙地,形成新农村绿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