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促进技术中介机构发展经验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佚名 时间:2010-08-10
 ( 摘要:北京技术中介机构蓬勃,为社会提供的技术服务质量越来越高,影响力越来越大,成为提供科技文化公共服务的重要主体。这正是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规划指导、公共扶持、制度规范、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公共服务的结果。北京市促进技术中介机构发展的成功,为政府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技术中介机构是介于政府(第一部门)和市场(第二部门)之间的第三部门,属于半官方中介组织向公正性中介组织过渡中的一种组织形式。它接受政府的委托,行使政府的部分职权,面向市场,为科技立法提供依据,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科技事业发展提供保障,为科技型以及民众提供帮助,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位置。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地区有科技中介机构近5000家,从业人员16万余人,涉及技术、信息、、融资、等20多个领域,全行业创造的服务增加值已占北京市GDP的2.66%。这种成绩的取得与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大力促进技术中介机构的发展有着密切联系。有必要分析北京市政府提供技术公共服务、发展中介机构的成功个案,为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供实践经验。

  一、北京技术中介机构发展概况

  随着市场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北京技术中介机构的发展迈向多元化,从业人员队伍越来越壮大,运营状况良好,为社会提供的技术服务质量越来越高,影响力越来越大,成为提供科技文化公共服务的重要主体。

  1、北京技术中介机构呈多元化发展趋势。

  北京技术中介机构类型多样,可以从不同角度划分

  按照组织形态划分,有隶属于某一机构的,如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有以独立法人形式存在的,如北京新奥特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营利性质,有非营利的技术服务公共机构,非营利科技中介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完全商业化的技术中介公司三种。

  按照设立者身份和组织性质,可以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社团组织等类型的技术中介服务机构。由下表可以看出,2003年,北京地区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大发展呈上升趋势。这几类技术中介机构的发展态势有着很大的不同,其中,国有、集体所有性质的技术中介机构快速完成转轨转制的任务,与原有单位脱钩,部分的实现了市场化,其数量逐年减少。发展最快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其次是事业单位性质、股份有限公司的中介机构。

数据来源:2003北京技术市场统计公报
  2、技术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素质有了显著提高

  由下表可以看出,高级职称人数已经超过了总人数的四分之一,技术人员总和占全体人员总数的一半以上;中介机构专职人员比例逐年上升,由于机构运作更为灵活,大量高素质的兼职人员充实到中介组织来,大大提高了从业人员的素养,提高了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

数据来源:2003北京技术市场统计公报
  3、技术中介机构经营状况良好,影响力与日俱增。

  北京地区技术中介机构2003年年末资产总额32.29亿元,比上年增长40.88%,全年营业收入达16.87亿元,同期增长35.61%,就技术市场而言,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在广泛的吸纳外省市技术的同时,大量向外省市输出技术,无论是企业、科研机构还是高等学校作为技术卖方都有上佳的业绩。“九五”以来,北京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每年都居全国领先地位。2003年,北京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265.36亿元,约占全国总成交量的1/4。北京市技术中介机构,作为政府和市场、和社会的中介,作为各类资源与科技企业之间的市场中介,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移方面大大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不仅优化了创新环境,提高技术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同时促进了技术成果向产业转移,实现了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发挥了其他任何社会组织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

数据来源:2003北京技术市场统计公报
  二、北京市政府在促进技术中介机构发展中的有效措施
    技术中介机构的良性发展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理顺政府与中介机构的关系。北京市政府在促进技术中介发展过程中采用了卓有成效的措施,值得其他地区借鉴。

  1、规划指导:制定首都二四八重大创新工程,为技术中介机构明确发展目标。

  北京市政府在改进政府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模式的同时,更加重视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尤其是占据技术优势地位的北京进一步把科技服务作为工作中心。为此制定了首都二四八重大创新工程[1]。“二”即建立两大体系,首都创业孵化体系和首都经济创新服务体系;“四”即建设北京软件产业基地等四个基地;“八”即实施数字北京工程高清晰度数字电视产业化工程等八个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

  两大体系是首都区域创新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四个基地的建设,是落实国务院关于中关村科技园区批复的重要举措,八个项目代表了新的产业领域。通过制定明确的发展目标,在指明了首都经济的发展方向的同时,也为中介机构的运行发展指明了方向。

  2、政策扶持:制定相应的公共扶持政策,为技术中介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供需环境。

  在政策上,北京市政府明确的把发展中介机构作为工作重点。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提出了要充分调动技术卖方、卖方、中介方等的积极性,规范北京技术市场,完善和落实优惠政策,加强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把北京建设成为全国技术交易中心的工作指导思想,并把加强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作为2004年的第一个工作重点。

  此外,北京市政府制定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为中介服务创造了良好的供需环境。技术中介服务的内容是技术,服务对象是技术交易中的卖方和买方。“只有当一个国家的大学和研究机构能不断生产出有市场化潜力的科技成果,并且有企业愿意投资把这些成果转化成新的产品、工艺和服务(即所谓技术创新),科技中介业才能兴旺发达。”1首都二四八工程目标的确立,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了动力。围绕这一目标,北京地区现已建立53家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为宗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30多家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科技人才服务中心、设计中心、新材料中心、软件促进中心、生物和新医药中心、可持续发展中心、服务中心等一批专业化服务中心,同时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种种便利条件。这样,本市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有了创新的动力,有了吸纳科技成果的动力和能力,从而为中介机构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需求环境。

  另一方面,政府制定了鼓励科研开发、交易等各项优惠政策。1999年6月,北京市政府出台《北京市鼓励在京设立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的暂行规定》,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研发机构的地方性规章,2002年底,北京市政府对此规定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在政策的适用范围上,不分所有制,不分行政隶属,均一视同仁。并且着力在支持自主创新、降低研发成本等方面,通过科研开发补助拨款、贷款贴息、贷款担保、资本金注入、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关税、增值税和所得税减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人才引进、培养和奖励、本地户口办理、房租补贴、出口补助、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等方式,为研发机构营造发展环境。实施对技术性收入的减免税政策更是以减税让利的形式促进了技术进步。自2003年7月1日起取消技术合同登记费,对优化中介机构的发展环境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专项资金支持提高了公共服务的质量。北京市财政建立了技术市场发展专项资金为中介机构及其活动与运营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从2003年预算起,每年安排700万元,用于组织技术交流、其他部门事业费、交易活动和技术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技术市场的宣传、培训、理论研究、法制建设和金桥奖等。同时,不断调整资金流动使用重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产业化。充足资金的注入带动了中介机构的发展。
 3、制度规范:制定相应的法规制度,加强对技术市场包括技术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的规范制约。

  北京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了《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对技术市场的管理机构,技术市场秩序、技术合同管理、和促进技术市场以及对违反条例的具体处罚做了明确规定。《北京市技术市场行政执法实施办法》于2003年6月2日颁布实施,此外,还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须知》等工作规范。这些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和实施,规范了北京技术市场秩序,推进了技术市场信用制度建设,打击了技术市场中的违法行为,为中介机构的发展提供了行为规范,使得中介机构得以良性发展。

  技术中介服务是一种软服务,服务效果又赖于专业人才的素质。在我国技术中介服务体系发展较晚,许多是脱轨于政府部门,存在体制上的不完善,人员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一些机构专业化水平低,无法满足客户的综合要求;相当部分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服务经验不足,极大的影响了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北京市在2003年,按照《北京市技术经纪人管理暂行办法》,1700余名技术经纪人取得了由市科委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颁发的技术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充分发挥以技术市场协会为主的各类同业协会的作用,对会员进行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以及执业技能等自律性管理,提供技术交易信用服务,定期公布技术交易当事人的信誉信息。由北京技术市场协会开展了技术经纪人的培训于行业自律工作,制定了《北京技术经纪人培训大纲》、《北京经纪人执业资格认证标准》、《北京技术经纪人执业规范》及《北京技术经纪人执业规则》等文件,把技术经纪人纳入到行业规范化管理轨道。

  4、转变职能:完善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能,积极推动技术中介机构的建立与发展。

  2003年时科技部确定的及中欧建设年。围绕这一主题,为建立和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和化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北京市重点支持了包括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清华大学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科学院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等技术贸易服务机构,推进以技术市场协会为主的各类同业协会的建设,主要是健全组织机构、理顺于政府和的关系,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内部的规范和促进作用,并加强技术中介机构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通知》,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中介机构管理体制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自律性运行机制,促进中介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使中介机构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平等竞争的经济组织。北京市以“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致力于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意识,摆正政府与中介组织的关系,不断探索和尝试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和方法。

  如,海淀园作为中关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关村,北京、乃至全国的科技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海淀园目前拥有近万家高新技术企业,该地区对中介组织的需求较其他地区更为旺盛。由于技术创新网络需要有一个庞大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支撑服务。海淀区政府将逐步淡出市场,通过营造产业发展环境促进区域中介组织发展。海淀区为此建立了技术交易减免税“快速通道”,“这种形式简化了技术交易收入减免税的审批程序,缩短了审批的时间,提高了服务质量”2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是北京市政府管理全市科技工作的综合部门,主要行使科技立法、执法,发展规划指导,科研政策制定与实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工作的推动与发展,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等职责。技术市场的常务工作由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为了更好的摆正政府与中介机构的关系,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局对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的性质和职能进行了调整,由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改为具有行政职能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由过去的既管理又登记的管办不分转变为只监管不登记,保障了对技术合同登记管理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政府职能与机构的变化,使得政府可以把全部的精力集中在技术市场监管和营造环境上。

  三、北京市政府促进技术中介机构发展的经验启示

  1、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要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
政府提供社会发展所必需的公共服务,包括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科技、文化、卫生、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另一方面,除了政府,社会中介组织在政府的引导和监督下,不管其组织性质、组织形式,都可以成为公共服务的理想供给者,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国家创新体系一般包括四个组成部分: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担当宏观调控者的政府、作为创新成果供应者的科研机构和大学,以及连接企业和科研机构等的中介服务组织。技术中介机构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一方面可以科技交易的成本,一方面可以以其中立的地位接受政府委托在政府采购中扮演重要角色。所以,为公共服务的供给者——中介机构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引导、监督,是政府所应该提供的公共服务的当然内容之一。

  北京市政府把扶持发展技术中介机构的种种成功措施,正是意识到其公共服务职责并实现这一职能的体现。

  2、在中国科技中介发展初级阶段政府必须积极行政,正确区别主动提供服务与行政干预的不同。

  中国技术中介机构发展较短,在发展初期,政府应加大服务力度,给予中介机构制度上、资金上、人员上、管理上、税收上等等方面的服务与支持;同时,减少干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转变政府职能的角度出发,坚持能通过民事手段调整的,不采取行政手段。但是,减少干预,不等于不监督规范技术中介机构的行为。北京技术中介业是改革开放的产物,起步于七十年代末,经过20多年的发展,技术中介机构体系的总体架构已初步形成,但是,干预有余,规范不足,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范是在21世纪初才逐一建立或完善,明显的滞后以及现在某些规范的不完善造成了技术市场一度的无序,技术中介信用的滑坡。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技术市场体系的前提之一就是减少政府干预,优化政府服务,完善必要的规范体系。可见,还需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中介组织的关系,规范发展行业协会,要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入手,将属于中介机构承担的职能转移出去,将政府职能真正转移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

  3、平等对待不同中介机构,同时又要区别对不同性质的中介机构的管理与服务方式。

  不同性质的中介机构由于发展基础、历史不同,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行为模式也有较大差异。对国有、事业单位性质的中介机构应以发展其独立性为工作重点。对无政府背景的独立的中介机构应以服务、减少干预为工作重点。

  改革的特点是自上而下进行的,因此科技中介机构的出现和发展往往是由政府批准,在主办单位利益驱动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这类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差。虽然其独立性现在已大大加强,但是传统的思维惯势和依赖性仍然存在,没有适应市场化运作的成熟心理。由于和政府的渊源关系,在竞争的市场机制下不适当的保留着某些原属政府的特权,影响了统一的开放的竞争秩序。

  与此同时,完全独立的,与政府没有历史上的渊源的中介公司,则要求更多的自主权。特别营利性的中介机构,应该尊重其合法利益,在规范其市场行为、保证其公正性的前提下减少政府干预。如某个公司应市场需求,为企业作无形资产贷款评估,但是政府认为该项评估不必要,这种人为干预市场的行为使得公司利益受损。可见,建立服务型政府需要从观念上,权力与权利划分上,服务方式上进行合理的设计,使管理型政府真正过渡到服务型政府。

  北京市技术中机构的蓬勃发展正是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规划指导、公共扶持、制度规范、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公共服务的结果。这一成功,扩大和提高了科技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范围与质量。北京市促进技术中介机构发展的模式有成功之处,也有不足,这都将为我国地方政府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注释:

  [1] 这是在市委八届四次全会讨论通过的《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意见》中提出的。“二”即建立两大体系:一是首都创业孵化体系。通过建立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国有企业高新技术孵化器、留学归国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国际企业孵化器和各种形式的专业孵化器及孵化基地,形成首都的创业孵化网络。二是首都经济创新服务体系。通过建立各种专业协会、创新资源数据库和网络化服务体系、网上技术交易系统、多种形式的创业投资资金以及咨询、评估、投资、法律、设计、培训等知识型中介服务机构,形成首都经济创新服务体系。
    “四”即建设四个基地:北京软件产业基地、北京北方微基地、北京生物医药基地、北京西三旗新材料基地。
    “八”即实施八个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数字北京工程高清晰度数字电视产业化工程、大直径半导体硅晶片及大规模集成电路产业化工程、能源结构调整及清洁燃烧技术产业化工程、医药生物技术产品产业化工程、绿色食品及良种工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工程、北京"无氟"城市工程。

  资料:

  1 世界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研究组,《世界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概览》,第27页,科学技术出版社,北京,2003。

  2 “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审议市科委关于《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和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3 马林,“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首都二四八重大创新工程’使科技创新成为建设‘新北京、新奥运’的强大动力——在2004年北京科技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4 “北京地区技术经济机构交流会资料集”,2004.6

  5 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2003年——2004北京技术市场年度工作报告”,2004.3

  6 张康之,“论政府的非管理化”,《教学与研究》,200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