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理论价值、现实意义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郑慧 时间:2010-08-10

【内容提要】社会主义文明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创新和,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我国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内容和重要目标。在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应当处理好几个关系,即:1.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之间的关系;2.从国情出发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的关系;3.政治文明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

 

【关 键 词】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理论价值/现实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日益引起人们的广泛重视,并出版和发表了一系列科研成果。这些科研成果对于地认识政治文明,自觉地进行政治文明建设,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就目前学术界对政治文明的研究,从整体而言,还是初步的。本文拟对政治文明的理论价值、现实意义以及建设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关系问题,谈一些自己的看法,旨在抛砖引玉。

  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创新和发展

  政治文明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创立自己理论体系的过程中,提出了自己的政治文明思想。早在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将社会生活划分为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三个层面,而且明确提出了“政治文明”的概念,并将其作为集权专制的对立面[1]。在《共产党宣言》一文中提出“文明国家”的命题[2]。后来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对文明时代的标志、文明社会的概括和文明时代的基础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探讨。明确指出“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3]。这些论述,毫无疑问都包括政治文明。然而,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也不可能从学理上对政治文明予以全面的研究,更没有把政治文明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因为在他们看来,“由于文明时代的基础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所以它的全部发展都是在经常的矛盾中进行的。生产的每一进步,同时也是被压迫阶级即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的一个退步。”[3]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建立在已经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物质文化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经过了过渡时期的社会变革,阶级已经消灭,包括国家在内的政治现象都成为多余的东西。也就是说,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视野里,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建立了自己的国家之后,将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而当国家终于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时,随之作为国家制度的政治现象也就不存在了,当然也不需要了。恩格斯曾这样指出:“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但是这样一来它就消灭了作为无产阶级自身,消灭了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也消灭了作为国家的国家。……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即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也是它作为国家所采取的最后一个独立行动,那时,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将先后在各个领域中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那时,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4]由此可见,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社会主义并不是要建立新型的政治文明,而是要使政治文明归于消亡。诚然,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到无产阶级的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时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2]他们在巴黎公社的经验教训时,认为“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的基础”[5]。公社以强有力的措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对公职人员实行选举制、撤换制和普通工人工资制,公社是兼顾行政和立法的工作机关,并用地方自治代替资产阶级官僚中央集权。这种民主制包括后来恩格斯所论及的“民主共和国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6]指的都不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而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但仍未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无产阶级专政时期的特有现象。由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经历过社会主义社会的实践,尤其是未看到落后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践,因而尽管他们通过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认为社会主义必然取代资本主义,并预测了未来理想社会的某些特征,但是他们不可能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进行详尽和系统的理论概括和总结。况且他们一直认为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之后,作为国家的国家等政治文明已经不复存在。列宁也没有使用过政治文明这一概念,然而他对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将民主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对文明的认识以及社会文明的结构与相互关系的论述和理论概括经历了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诸如民主、法治等有十分详尽、深入系统的论述外,并就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社会主义民主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反复强调要加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民主、法治建设,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近一个时期又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并将其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江泽民在2001年1月10日与出席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的同志座谈时指出:“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2002年5月31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明确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目标。必须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优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我们要发展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决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要着重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7]2002年7月16日在考察中国社会科学院时强调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过程,是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建设的过程。”[8]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宪法和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有利于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9]胡锦涛同志在《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一文中指出:“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们党对自己一贯坚持和实行的发展人民民主的方针的新总结、新概括。全党同志都要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地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纵观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史,任何一种类型的政治文明都有鲜明的阶级性。我们要建设的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牢牢地把握这一点极为重要。如果这一点把握不好,把握不牢,走偏了方向,不仅政治文明建设很难搞好,而且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损害,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影响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不移地推动政治文明建设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坚持政治文明建设的方向,关键是要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二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三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要坚持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我们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一个内容广泛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进行多方面的长期努力。政治文明涉及政治思想、政治制度、行政管理、法制建设等方面,需要有领导、有步骤地全面加以推进。”[10]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理论的创立,对马克思主义的贡献主要在于第一次将政治文明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十分清楚地界定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性质,阐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在联系;阐明了政治文明的属性和政治文明蕴涵的内容及政治文明涉及的方方面面;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指导思想、方式方法和具体原则;明确指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方向,充分说明了坚持和完善各项政治制度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意义和价值;原则性地论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和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目的和意义,特别强调了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如此等等,都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同时也对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提出了一系列课题,开辟了诸多研究领域。随着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研究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其理论价值和理论意义将进一步显现出来。

  二、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要目标

  自从原始社会解体以来,人类社会就是一定时期经济、政治、文化的有机统一体。也正是这三大系统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推动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马克思曾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4]虽然马克思在这里并不是分析社会的构成,但上述论断确实蕴涵着这样的思想,那就是文明社会可以划分为三个生活领域,或者说三个系统。与此相对应,人类社会的文明也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种结构形态。人类社会发展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注重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全面建设,什么时候社会就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反之亦然。忽视、偏废了任何一种社会文明的建设,不仅这个社会就会残缺不全,呈畸形态势,制约社会的发展进程,而且有可能造成灾难性后果。

  中国共产党执掌全国政权和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之后,便一直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果断地提出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实现了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带领全国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中共十三大正式确立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路线。中共十五大明确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基本纲领。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始终不渝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实践雄辩地证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会使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中共十六大报告进一步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目标,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升华。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全新和全面的事业,作为实现现代化伟大目标必经阶段的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在政治方面,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更加完善,基层民主更加扩大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健全,依法治国方略得到全面、具体的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通过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决策机制,行政管理机制,司法体制,人事制度,推进中国政治的发展,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影响和决定它们的发展方向和进程,真正地发挥其规范和保证作用。因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在整个社会文明建设中不仅是不可缺失的内容,而且具有自己独特的地位和作用。

  文明以其特有的结构和功能,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广泛地介入和规范社会生活,影响和制约其他社会文明的方向,以其自身的权威和能量引导、控制着社会的发展前景。其他文明一旦超出它所允许的范围,政治文明就会予以干预。社会的其他文明建设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它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属性。当然,政治文明的发展以及它的作用程度又会受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状况的制约和影响。以政治文明的核心——政治制度为例进行分析和考察,就会更加清晰地看到政治文明的独特作用。众所周知,政治制度是在特定社会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而规定的或在政治生活中形成的各种政治主体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以及维系这种关系而如何组织、分配和行使政治权力的各种原则、方式和程序等强制性规范的总和。它以自己的规范体系规范和调整社会政治系统中政治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其强制性对全社会提供普遍的约束力。我国政治制度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和社会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对国家事务的管理。人民的这种权利是通过制度(包括根本政治制度、具体政治制度和专门政治制度)来行使、体现和保障的。坚持和完善各项政治制度,有利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人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使人民的民主权利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从而不断地满足人们政治参与的愿望和要求,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不竭的动力源泉。坚持和完善各项政治制度,有助于健全和“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化民主化”[9]。在决策的难度空前加剧,决策的复杂性、艰巨性日益增加,决策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的情况下,它实际上指导着整个国家的内外行为,规定着整个社会的各种生存方向,牵动着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科学化民主化的决策机制对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整个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这种决策制度并不是绝对不会出现失误,而是当出现失误时容易得到纠正,不至于出现因决策失误而酿成的政治动荡和整个社会制度的毁灭性灾难。坚持和完善各项政治制度,有助于增强公共权力主体(派生意义而言的)的合法性和政治权威。合法性理论认为,政治权威是指在政治生活中人们公认的威望和所形成的支配力量,它是政治权力具有效能的典型体现。而政治权威的基础是其合法性。也就是说它必须得到公共权力委托者的认同和拥戴。在每一个公民受各种条件限制,不可能人人都直接参与各种管理的情况下,究竟谁代表大家行使管理权,就变得相当重要。如果公众对公共权力主体的合法性产生怀疑,产生合法性危机,不仅难以形成实现既定目标的合力,而且有可能使社会分崩离析,陷入混乱之中。而公共权力主体的产生只要依据法定的制度和程序进行,就会保证公民对权力体系产生认同感,形成坚强的凝聚力,而这种凝聚力正是一个进行化建设的社会所必需的。坚持和健全各项政治制度,也有利于建立、健全以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的干部人事制度,特别是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作机制,从决策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运作机制的监督和制约,防止权力的滥用,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真正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从而形成强大的向心力,保证党和国家的决策能够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纲领、政策得到贯彻执行。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许多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不断涌现。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无疑会带来国内阶级结构、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新型组织不断涌现,职业分类与职业活动方式也将进一步加剧,从而使不同的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进一步分化,利益主体逐步多元化和清晰化。这种社会结构带来的变化,以及由此带来的各种关系,在特定的条件下有可能通过政治主体演变为政治关系。这些关系能否合理、妥善地予以协调和处理,不仅关系到各社会主体的合理定位和潜能的发挥,而且关系到各自利益的满足程度和政局的稳定。因而社会的各种关系能否和谐,各社会主体之间矛盾能否调解,都需要通过政治文明建设,不断地健全各种缓解矛盾、化解冲突、消除张力的机制和体制,完善协调政治关系有效、科学的手段和方法。

  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跨越性发展,必将冲破各种时空界限,使国民的眼界不断扩大。与此同时,世界范围内的政治结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等诸多领域都在发生极其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当中也蕴含着某些各国都必须承认、维护和促进人类政治发展的共同性标准。在国民的眼界不断开阔的同时,他们的民主观念、法治观念、自主意识随着我国经济、文化和发展以及各种制度的演进而不断增强,利益和需要日益向更高层次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开辟各种渠道和途径,不断完善各项民主制度和运行规则,有序地扩大民主,同时也要加强法治建设,根据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在尊重人的人格、尊严、自由、合理愿望和进取精神的基础上,构筑体制,借助于法治使各政治主体的行为纳入法治的轨道,并通过规范、引导,逐步将法治的规范内化为政治心理,使其政治态度、政治情感、政治行为更加理性化。实现政治行为既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又有较好的效能,实现与预期效果、宗旨的统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所有制结构的重大调整,多种分配形式的实行,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加剧,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的扩大,使原有的利益格局通过一系列的调整、转换,变得更加多样化。各种不同利益已经和正在产生碰撞、矛盾,如何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调适社会心理,消除不断积聚的社会张力,实现最大限度的社会整合,保持社会持续长久的政治稳定,各种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是带根本性的。通过推进政治文明建设,使政治制度具有更加坚实、广泛的阶级基础,以政治制度的巩固和生命力来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带来了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利益上的重大调整加剧了社会成员对各种利益的追求以及各种态度、情感发生急剧的变化,价值观念、思维模式日益多元化。开放过程中出现了中西思想意识的碰撞,西方发达国家以科学技术发展和资本的全球化活动为基础的高位文化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扩张和渗透,推行文化霸权主义。在此情况下,我们在大量吸收人类优秀文化成果的同时,必须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通过政治文明建设,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共同的政治标准、政治理想、形成共同的价值取向、规范体系和行为准则以及价值评判标准,推动全社会形成一种真正的社会主义公民文化。

  信息化社会的沓至,明显地加快了社会生活的节奏,瞬息万变的国际风云,要求每一个政治主体、社会主体有敏锐的反应能力,把握利用每一个时机,以政治的高效能促使广大社会成员政治效能感的增强,这就要求国家、政府和政党具有较高的能力、能量,实现高效率和高效益。这也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

  三、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应当处理的几个关系

  (一)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之间的关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建设的过程。这三个方面的建设协调发展,相互促进。从学理上讲,任何文明社会都是经济、政治、文化有机的统一体,社会的文明形态由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构成并表现出来。做这样的区分,有利于深化对各种社会文明的认识,把握各自的特征,揭示其性。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划分是相对的,在更多的情况下它们往往互相渗透、彼此依存。特别是到了近现代,政治日益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任何重大社会问题的解决都必须借助于政治的手段。随着政治社会化进程的加快,政治文化日益世俗化,指导或驱动着政治主体的行为;广泛存在着的社会政治心理,日益成为潜在的政治力量和社会形势的晴雨表,政治文明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难舍难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总目标的一致性,尤其是所面临的任务和所要解决的问题的同一性,使得它们的界限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是那么泾渭分明。特别是在一定的条件下,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是相互转化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一旦超越具体的界限发展成为带有全局性的问题时,那么就必然成为政治问题,往往必须通过政治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予以解决。当然政治文明和某些方面问题的落实和解决,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也必须通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予以实现。因而刻意地单独强调某一方面的建设是不现实的。当然,三个方面的建设其主次缓急会随着形势的变化、主要任务的调整而有所侧重,但即使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也并不意味着舍弃其他方面的建设,在一个社会的全面建设时期更不应该有先后之别。倒是在社会急剧变革的短暂时期或许存在这样的现象。因而从大局出发,在理论上科学认识,在实践上合理协调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对于全面推进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从中国国情出发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的关系。对这种关系的认识和把握,是基于对政治文明涵义的科学理解。有关政治文明的涵义可谓见仁见智,众说纷纭。我们认为,政治文明作为整个社会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人类自进入文明社会以来,改造社会、实现自我完善和提高过程中创造的所有积极政治成果和一定社会阶段上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政治进步状况。如果这个涵义能够成立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十分肯定地说,政治文明作为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所有的积极政治成果,那么它无论来自哪个国家、民族和地区,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都有相同或相似之处,它必然是人类的共同财富,蕴涵着某些人类共同追求的积极因素和进步成份,也曾在上发挥过一定的作用。或许还有不少内容至今仍具有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对此,邓小平曾明确指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中国的国情从性质上分析和把握,它是社会主义社会。而社会主义社会,从发展的角度看,历史的发展就是一个辩证否定过程,这种否定不是割断历史,也不是闭关自守,发展就意味着不断地超越,超越的基础就是继承其科学成果与精义的过程,继承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积极因素、合理内核。同时应该明确,政治文明既然是文明社会的特有现象,而文明社会是与阶级的分野和国家的存在为前提的,因而从本质上讲政治文明无论是哪一种形态,都鲜明地带有那个社会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色彩,任何政治文明都是统治阶级所主导的政治文明,其宗旨是使自己和统治合法化、固定化,超阶级的政治文明是根本不存在的,任何复杂的政治文明都可以通过阶级分析方法予以剖析和说明,抹煞了政治文明的阶级性,也就等于舍弃了政治文明本身,使政治文明说不清、道不明,难以认识和把握其本质。因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要坚持政治文明建设的政治方向,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坚持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色和优势。

  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清楚地懂得,中国的国情从时空上分析,是21世纪的中国。在此背景下从事政治文明建设,绝对不能脱离实际。众所周知,政治文明尽管具有相对独立性,有自己发展的内在规律性,但并不是绝对的,政治文明具有社会相关性,它受特定民族和国家的历史传统、民族特征的影响,深深地带有民族的鲜明特色。因而在不同社会形态、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具有不同类型的政治文明。就是同一阶级内容的政治文明,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也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各个国家因历史传统、民族特征、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不同,其政治文明也会显示出不同的具体形式,因而各个国家的政治文明建设,必须从本国的国情出发,始终不渝地坚持走自己的路。即使是吸收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成果,也必须与本国国情相结合,进行必要的批判和改造,绝不可照抄照搬。

  (三)政治文明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人类政治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任何社会的政治发展都是由建设和改革推动的,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改革和建设的地位和作用不尽相同,但政治发展过程都离不开它们的作用。体现在政治领域,那就是以政治体制改革为动力推动中国的政治发展。至于政治建设方面,多年来更多地强调民主、法治建设等。尽管民主、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但毕竟民主与法治并不是政治文明的全部,民主法治建设也并不等于政治文明建设。提出政治文明建设,只是使政治建设更加全面,更具有高度的概括,也更好地与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相契合。不能以此来否定或取代政治体制改革的作用,当年在提出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时,也没有将经济发展和思想文化方面的发展的动力仅仅局限于二者的建设上,而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是在提出物质文明建设十年之后确立的。因而并不意味着因为提出政治文明建设便发生发展战略的转移。为了很好地认识和处理二者的关系,倒是有必要从理论上搞清政治体制改革与政治文明建设在政治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毫无疑问,二者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但是不同之处也是十分明显的。政治体制改革主要是改革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政治体制,而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容较为丰富,它不仅包括政治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民主形式的丰富,而且还包括政治运行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政治行为的不断规范、理性,政治关系的和谐,政治思想观念的创新,法治的健全,管理效率的提高等等内容;政治体制改革的对象是政治体制的弊端,而政治文明建设不仅对既有的政治关系的调整,政治体制的变革,而且要进行创新性建设。二者对于政治发展以及整个社会的发展同样重要,正如物质文明建设不能取代经济体制改革一样,政治文明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也不能互为替代,政治体制改革,需要政治文明建设提供保障,政治文明建设离不开政治体制改革这一强劲动力和手段。

  

【】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238.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55,272.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73,177-178.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77-378,32.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20.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274.

  [7]人民日报,2002-06-01.

  [8]光明日报,2002-07-17.

  [9]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31-32,35.

  [10]学习与研究,2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