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疗法应遵循的原则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7-03-19
                                    作者:曲红梅 沈振翠 丁军英

        中医食疗是我们的祖先遗留的宝贵文化遗产,药食同源一说,反映了食物的起源与药物的发现是密切联系的。食物作用于人体,需根据一定的原则而应用。食物虽然作用平和,仍有一定的偏性,因此需根据不同食物的特点而灵活取舍,合理利用,根据个体需要,选用响应食物,合理搭配,以符合人体健康需要。
        1 食疗的整体性原则 :
        人体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与自然界息息相通,人体内环境与自然环境间呈动态平衡,若因内外环境与自然环境的改变或致病因素的干扰,破怀了平衡,即可能导致疾病的发生,如气候突然变化骤受寒冷,导致脏腑功能失调,应及时用驱寒食物以维持和促使人体内外环境相对稳定和平衡。
        1.1 因时制宜:食物的摄入本身就是自然界对人体内环境的一种直接干预,是保持人体内外环境相对统一的重要因素。正确运用不同性能的食物可以使人体顺应气候变化,保持内外环境的稳定,如夏季应多食西瓜、绿豆等。
        1.2 因地制宜:我国地域广阔、物产丰富,但人们生活的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差别较大,故其生活习惯和饮食结构不尽相同,突出反映食物的地域性,是提高食物疗效的重要方面,亦是使人体顺应不同地理环境的重要条件,如东南沿海地区潮湿温暖、宜食清淡、长于除湿的食物;西北高原地区寒冷干燥,亦食性温热、长于散寒、生津润燥的食物。
        1.3 因人制宜:人体的生理病理状况,随着年龄的变化和体质的不同而有明显区别,若根据个人的不同体质,有选择性的摄入食物,即可能起到防病治病,保持健康的作用。 
如儿童身体娇嫩,为稚阴稚阳,亦选用性质平和、易于消化、又能健脾开胃的食物,而应慎食滋腻峻补之品。老年人气血阴阳渐趋虚弱,身体各部机能亦较底下,故亦选用有补益作用的食物,凡过于寒凉和温热及难于消化的食物均用慎用。个体上的差异,食物的选择亦有不同,如男性在生理上因消耗体力过多,常以阳气偏衰为主,亦多食补气助阳的食物,而女性则有经孕乳等特殊生理时期,容易伤血,故宜食清凉阴柔之品;易患感冒者,宜食补气之品;湿热较甚者,宜食清淡渗利之品。
        2 辨证施食原则
        辨证论治(施治、施药、施食)是中医治疗学上的一大特征。所谓辩证施食,即根据不同的病症来选配食物。因此,在疾病治疗过程中,食物的选配应在辩证施食的原则下进行,如虚证宜用补宜之品,实证宜用祛邪之品,表证宜用发散之品,里室宜用通泄之品,针对一种疾病,在临床上表现出的多种不同的证,在选择食物时已有差别。如患泄泻,属湿热内蕴证,宜食马齿苋;属食积中焦证,宜食山楂、萝卜;脾胃虚弱证,宜食莲子、藕。气滞胃脘痛宜食橘子、但不宜食柿子;胃阴不足应食含水份较多的水果,不宜食干果。辩证施食,能调节机体的脏腑功能,促进内环境趋向平衡、稳定。
        3 平衡膳食原则
        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做到营养全面,食物松软,趁热用食,三餐定时。进食要缓慢,食量要适宜(7-8分饱),就餐要安静。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见到因为偏嗜而引发的疾病,如过嗜辛辣温热性食物,即可产生口渴咽干,腹痛便秘等症状。古代医家在《素闻、五脏生成篇》中曾指出:“多食成,则脉凝泣而变色;多食苦则皮槁而毛拔;多食辛则脉急而爪枯;多食酸则肉胝脂而唇揭;多食甘则骨痛而发落。”所以,尽管食物都有营养机体的作用,但因其性能不同,偏嗜不仅起不到营养作用,反而会导致脏腑功能失调,阴阳乘戾,危害健康,滋生疾病。因此,平衡膳食即成为食疗中的一个重要应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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