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的主动免疫和被动免疫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7-02-28
2.3被动免疫的注意事项
2.3.1如未能在接种狂犬病疫苗的当天使用被动免疫制剂,接种首针狂犬病疫苗7天内(含7天)仍可注射被动免疫制剂。不得把被动免疫制剂和狂犬病疫苗注射在同一部位;禁止用同一注射器注射狂犬病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
2.3.2对于粘膜暴露者,应当将被动免疫制剂滴/涂在粘膜上。如果解剖学结构允许,也可进行局部浸润注射。剩余被动免疫制剂参照前述方法进行肌肉注射。
2.3.3注射抗狂犬病血清前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过敏试验。
3 其它
3.1使用合格的、正规途径获得的疫苗全程免疫后,一般情况下无需对免疫效果进行检测。如需检测抗体水平,应当采取中和抗体试验进行检测,包括快速荧光灶抑制试验(RFFIT)、小鼠脑内中和试验2种方法。
3.2狂犬病高暴露风险者应当进行暴露前免疫,包括从事狂犬病研究的实验室工作人员、接触狂犬病病人的人员、兽医等。但对妊娠妇女、患急性发热性疾病、过敏性体质、使用类固醇和免疫抑制剂者可酌情推迟暴露前免疫。免疫缺陷病人不建议暴露前免疫,如处在高暴露风险中,亦可进行暴露前免疫,但完成免疫接种程序后需进行中和抗体检测。
3.3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应当具备必要的伤口冲洗、冷链等设备和应急抢救药品。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冷链管理、知情同意书、接种登记、不良反应登记报告等。
参 考 文 献
[1]杨绍基,任红.传染病学[M]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5)7.
[2]卫生部《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版)》.
[3]童竞亚.医学免疫学与微生物学[M]人民卫生出版社,1994(10)3:5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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