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新技术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田和璧 时间:2014-01-07

  3.2 精简管理机构,打造精干型“小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精简、统一、廉洁、高效”的原则,压缩管理幅度,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打造精干型“小政府”。
  要建立精干的“小政府”,首先要严格控制机构规模,减少机构数量,因此各地方高新区机构设置必须严格按照中央和上级规定的限额设置。中央制定的机构设置限额、类别和要求,是根据全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经过科学论证提出的,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因此在设置机构时,一是必须把那些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机构以及一些任务单一、工作量不大或职能交叉扯皮的机构精简下来。二是要严格按规定限额设置机构,限额内的机构也要区别对待。不能简单地搞上下对口、左右看齐,要从改革和体制创新入手,做到该撤的机构一定要撤,需要加强的机构必须加强。
  4.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管理服务队伍
  古人云:为政在人。加强高新区科学管理,人才是关键,干部是保证,重点是要努力建设一支有管理能力、会专业技术、懂国际化运作的高素质的行政管理干部队伍。一要坚持科学标准。高新区公务员一般地说文化素质比较高,在管理队伍建设中要坚持科学的精神和科学的态度。要提倡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按科学的规律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只有树立科学求实的态度,才能树立公务员的权威,提高高新区行政管理工作效率。二要注重创新能力。高新区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沿和窗口,要求行政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能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新措施。要克服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按常规办事,不能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的种种痛疾。三要追求高效工作。在当今的信息时代,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强烈呼唤着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高效率。效率是生存的基础,是发展的有效手段。高新区行政人员手中掌握着权力,控制着相关资源,其工作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高新区的健康发展。要倡导雷厉风行,注重实效的工作作风,以顺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5.结束语
  综上所述,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既是一个上下互动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所谓上下互动,就是国家、省市各级要对高新区工作大力支持和促进,要尽可能赋予和支持高新区采取不同于其他行政区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方式,让高新区进行自主式的体制创新和改革,使高新区保持先行先试的优先权。所谓不断完善,高新区自身要锐意改革创新。虽然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但只要不懈努力,不断完善,就能够使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永葆生机和活力。
  
  参考文献:
  [1]张鸿.我国高新区的政策环境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6,39(1).
  [2]夏海钧.中国高新区发展之路[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