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经营效益的关系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7-12

摘要: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只有正确认识风险,处理好风险与效益的关系,才能提高银行的经营效益。本文首先介绍了风险管理和效益追求是协调一致的新理念,并引入RAROC指标,引入资产组合理论,提出了如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效益最大化。

关键词:商业银行 风险管理 经营效益

从“银行是经营货币的企业”发展到“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成为一种普遍认知,可以说是我国金融界一个认识上的飞跃。其意义在于,认同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就不得不认可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与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密切相关,就不得不接受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所倡导的全面风险管理理论。这不仅是我国加入WTO的需要,而且是我国国有金融资本经营融入全球金融竞争环境的需要。
一、树立风险管理和追求效益协调一致的新理念
所谓风险是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因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是银行经营活动的内在属性,是不可忽视、不容回避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和效益相伴而生,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绝对的零风险绝对的零收益。那么,面对效益最大化的市场要求,经营银行就必须树立有关风险管理的新理念。
首先,银行的经营者必须正视风险而不是忽视风险,以全面风险管理的意识,以巴塞尔协议关于风险种类的划分方法,对所有种类、所有机构、所有环节的风险加以识别;其次,不能一味地同避风险,而是要通过分析、淖估、临控、转移、分解等风险控制机制,将与经营活动相伴的内在风险控制在可以用资本进行补偿的范围之内;最后,发展业务、追求效益不能以牺牲风险管理和控制作为成本,而风险管理和控制也不能以牺牲发展与效益为代价。[11事实上,风险管理和效益追求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撇开风险控制的投机行为所产生的短期效益,其实是摧毁风险管理机制以致最终影响生存的溃穴之蚁;而不能服务于发展目标、不讲效益比,单纯就风险论风险的风险控制,则无异于抛弃了银行生存之本。
总之,银行经营者必须接受风险、容忍风险,建立科学的风险抑制、转移和补偿机制,从被动的风险接受者转变为风险控制者进而进化为风险经营者,并在经营风险的过程中,追求最大的效益。
二、建立在风险管理的基础上追求最大效益的新机制
既然银行经营必须接受风险,那么银行在评价一项经营活动的效益情况时,就必须考虑其效益是在承担了多大的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的。如果某项业务的风险过大,则该项业务为消化其风险损失所占用的资本就较多,这样即便该项业务能带来较大的利润,但与其所占用的资本相比,其资本利润率就不见得很高,即效益就会大打折扣。因此,银行应在一个适当的风险水平上追求效益最佳。关于如何衡量扣除风险因素后的实际收益水平,国际上较多地采用RAROC指标,即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利润率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利润率=(利润一预期损失)/经济资本=(收入一支出一预期损失)/经济资本与传统的资本收益率指标不同的是,资本利润率指标的分母采用的是经济资本,分子中扣除了预期损失。它要求将所有可能产生风险的业务都视为付出经济资本的风险投资运营,由此计算的资本利润率指标,既考察了银行的盈利能力,叉充分考虑了该盈利能力背后承担的风险。
资本利润率指标把银行的风险与效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使银行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的成果体现为数值。根据资本利润率指标的这一性质,银行管理者可以通过控制资本利润率水平来建立一个高效的、自动运转的风险控制机制。
资本利润率水平的高低同时取决于业务发展水平(影响利润水平)和风险控制水平(影响经济资本),以资本利润率指标为工具进行风险控制,能够把风险控制工作融合在银行各项业务中。银行各分支机构和各项业务都可以计算自己的资本利润率指标,并且相互间可以直接对资本利润率指标的高低进行比较。这样,以资本利润率指标为基础,银行可以从过去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的单独分析、孤立管理,转变到以经济资本分配为基础,以有效资产组合为纽带,将对各项风险的管理联系起来,在银行总体范围内建立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使在此体系运行的基础上产生的效益,成为真实牢固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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