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型景区经济规制目标的实现路径探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吴成安 时间:2013-02-14

第二,对投资回报率的调整可以控制社会分配效率的公正性。第三,规制的滞后效应可以促进经营主体管理和经营效率的提高。最关键的是,成本加成的价格规制模型不会降低遗产型景区经营者对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成本,成本加成价格模型是对遗产型景区资源和环境资源保护提高的一个很好的诱导手段,从而促成了遗产型景区经济规制的四个目标均衡实现.
遗产型景区成本加成价格规制模型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模型中各项要素的准确确定,这些要素包括成本、投资资本基数、投资回报率和遗产型景区的游客数量。成本的确定首先要参照经营主体提供的成本信息,这些成本包括人员工资、税收和折旧、各项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其次成本的信息必须把用于旅游经营管理成本、旅游资源和环境的维护成本分开,以考察被规制机构的成本结构,从而规避经营主体的交叉补贴行为.
另外,对经营主体提供的成本费用应该根据国家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和相关劳工的平均工资及国家的相关政策进行核实。对投资资本基数信息的要求也应该跟对成本信息的要求一样,需要经营主体的总体成本信息、旅游经营管理投资、旅游资源和环境的维护投资的结构性投资明细信息,也必须对投资额度进行必要的核实。投资回报率是由规制机构独立确定的,需要参照其他产业的平均投资回报率和经营主体经营的实际情况决定,经营主体的实际情况包括资源和环境维护情况,经营主体对管理和经营效率的改善以及技术创新的投入情况.
此外,确定一个规制周期的遗产型景区平均游客数量可根据历史年度的平均数量乘以历史平均增长率求得。需要指出的是确定各项技术指标是非常细致,同时又重要的工作,必须依靠规制机构长期的关注和经验的积累.
参考文献:
1.费宝仓.美国国家公园体系管理体制研究.经济经纬,2003(4)
2.王俊豪.政府管制经济学导论.商务出版社,20013.吴成安.替代效应、交叉补贴与中国旅游景区的规制.商业时代,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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