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理论及其现实意义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杨妍 时间:2013-02-14
  【摘要】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理论是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剩余价值理论又是马克思的生产理论和企业理论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把对劳动力的提高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理论分析,同资本主义造成的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化的历史过程结合进行了分析,这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相对剩余价值   分工协作   竞争机制    生产力。
  一、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概念。
  在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中,他把工人的工作日分为两个部分。工作日的第一段,工人只是生产自己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马克思把进行这种再生产的工作日部分称为必要劳动时间,把在这部分时间内耗费的劳动称为必要劳动。工作日的第二段,是工人超出必要劳动时间的界限做工的时间,这段时间并不为工人形成任何价值。马克思把工作日的这部分称为剩余劳动时间,把这段时间内耗费的劳动称为剩余劳动。
  绝对剩余价值生产指的是在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条件下,通过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和提高工人的劳动强度来生产剩余价值的方法和途径。绝对剩余价值就是通过延长工作日而产生的剩余价值。然而,工作日的延长是有一定限度的,过度的延长工作日必然会遭到工人阶级的反抗。另外,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贪婪是无止境的,单靠延长工作日获得剩余价值的方法是不能满足他们欲望的。此时资本家要提高剥削程度,就转而通过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途径。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是指在工作日长度不变的条件下,资本家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延长剩余劳动时间,来榨取剩余价值。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地改变工作日的两个组成部分的量的比例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叫作相对剩余价值。
  二、相对剩余价值的形成机制。
  1.相对剩余价值是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而生产的。工作日中,扣除必要劳动时间后,就剩下剩余劳动时间。
  必要劳动时间的大小,是由劳动力价值决定的,劳动力的价值又是由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这样一来,资本家可以不按劳动力价值支付工人工资,把工资压低到劳动力价值以下,侵占必要劳动时间。但是,这并不能真正降低劳动力价值,缩短必要劳动时间。
  因此,要降低劳动力的价值,就必须将生产力的提高扩展到工人需要的生活资料的生产部门和同生活资料有关的生产资料生产部门,提高这些部门的劳动生产率,从而使生活资料的价值降低,劳动力的价值也就随之降低了。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实现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是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普遍提高的结果。这是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前提条件。
  2.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是在各个资本追求超额剩余价值的竞争中实现的。既然只有与工人需要的生活资料的生产直接或间接有关的生产部门提高了劳动生产力,才能降低劳动力的价值。“但是必要生活资料的总和是由各种商品、各个特殊产业部门的产品构成的,每一种这样的商品的价值总是劳动力价值的一个相应部分。”(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36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而劳动力全部价值的降低,要靠工人所必需的整个生活资料的生产部门劳动生产力的普遍提高才能实现。但是个别资本家提高劳动生产力来使自己的商品便宜的时候,他并不是抱着降低劳动生产力从而减少必要劳动时间的目的,而是为了取得超额剩余价值,使自己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但是,只要每个资本家都最终促成了这个结果的话,也就促成了一般剩余价值率的提高。个别资本家首先采用新技术,获得超额剩余价值的现象只是暂时的,并不能长久保持。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规律,会作为竞争的强制规律,必然迫使他的竞争对手们也采用新的生产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力。“当竞争使劳动生产力普遍提高以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决定条件发生变化,超额剩余价值消失,社会价值下降。一旦这种下降影响到再生劳动力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劳动力价值就会下降,结果形成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张衔:《<资本论>与社会主义经济专题研究》讲义,成都,四川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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