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激励与约束机制的重构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杨春晖 时间:2014-06-01
  论文关健词:国有企业 经营管理者 激励约束机制
  论文摘要:在我国,建立有效的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已成为企业规范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阐述了激励和约束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总体思路;对如何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出了建议。
  现代企业经理激励约束机制的核心是协调股东和经理之间的利益,尽最大可能减少代理成本,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完善管理层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已经成为公司规范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1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的必要性
    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效率。一套有效的高层经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是在保证现代企业组织享有企业家职能分工产生的高效率的同时,避免因职业经理人员和企业所有者的目标利益不一致而产生损失的必然要求。
    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之一,是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不足,约束不够。在激励机制方面,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没有形成一个独立的职业经理人利益阶层,其收人和企业业绩相关性不大;收人构成不合理,名义工资偏低,灰色收人多,更缺少激励经营管理者追求企业长期利益的股权制度。这极大地影响了国有企业高层经理人员的积极性。在约束机制方面,没有形成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所有者约束机制空缺。由于经理市场不存在,资本市场和产品市场不完善,市场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竞争约束也难以实现。这导致所谓“内部人控制”、过度的“在职消费”、难以控制的隐性收人、"5,岁现象”等问题的出现,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这一切表明,建立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十分必要和紧迫。
  2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的总体思路
  纵观世界各国的国有企业,其目标大致可分为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社会政策目标和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效率目标两大类。对于以社会政策目标为主的国有企业,其管理人员的业绩评价、激励约束就不应该以效率为导向,而应以类似于公务员的标准进行考核、选拔和奖惩。对于追求效率目标的国有企业,则应该按照现代公司制企业要求去运作,建立与现代企业一样的企业高层经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以保证这类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其利润目标。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绝大多数企业的目标是社会目标和利润目标兼有,使得国有企业高层经理人员的激励约束甚为复杂。双重目标下,不仅无法确定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业绩考核指标和行为标准,甚至无法找到对企业高层经理人员进行激励约束的真正主体。因此,建立有效的国有企业高层经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必须与国有企业目标的定位和分类相结合。
    具体而言,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推进,现有的国有企业最终应该形成两类。一类以承担国家政策目标为主,主要以国有独资形式存在,可以认为建立了一种特殊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这类企业的数量很少,包括少数大型和特大型国有骨干企业以及承担特殊政策目标的国有企业。另一类不承担政策目标,以市场效率取向为主,主要以股权多元化的公司制形式存在,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我国现有的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将改为这类公司制企业。
    对于第一类企业,政府是所有者,也是企业高层经理的激励约束主体,有权利和义务加强对企业高层经理的监督约束。这类企业的经理人员应该是准公务员,其激励与约束机制可参照公务员标准,考虑一定的效率要求而进行设计。在报酬方面,不强调以高报酬、高风险收入追求强激励作用,而是保证其在完成一定的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得到职位升迁和相当水平的保险收入,尤其是保证其在退休后能够具有相当高的收入水平和终身的体面生活。在约束方面,政府对企业的财政或财务预算约束以及行政纪律约束,对此类企业的高层经理人员的行为应具有重要的监督约束作用。
    第二类企业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股东大会委托董事会选择企业高层经理人员并对其进行激励和约束。企业高层经理人员属于职业经理人阶层,是由董事会据其能力和业绩聘任的,企业高层经理的报酬数量和结构也是由董事会据其经营业绩动态确定的。为了调动经理人员的积极性,激励其长期行为,高层经理的报酬结构是多元化的,既包括固定收入(如固定工资),也包括不固定或风险收入(如奖金、股票等);既含有现期收入,也含有远期收入(如股票期权、退休金计划等)。在这类企业中,一方面董事会授予高层经理经营控制权,发挥其经营才能;另一方面,董事会、监事会对企业高层经理的控制权的形式进行直接监督约束。在企业外部,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声誉机制、资本市场和产品市场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和信息显示机制等,也对高层经理人员起着重要的激励约束作用。这些报酬机制、控制权机制、声誉机制和市场竞争机制的综合作用,形成了对现代公司制企业的高层经理人员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3改革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的措施
  3. 1建立有效的、结构多元化的报酬激励制度
    管理者报酬是一种激励机制,更是一种重要的治理机制,它由三部分组成:①基本的工资、福利与津贴;②短期激励收入,根据一年期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加以确定的收入,如年薪;③长期激励收入,按更长的时期,如3-10年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的收入。主要有股票期权、认股权、虚拟股票、股票溢价权、后配股、业绩股份等。
    以上各种管理者报酬的目标都是更好地激励经营管理者为实现公司的目标而努力,即股东财富最大化。其中,短期激励报酬一般取决于企业管理者对公司特定的年度目标的完成情况,其表现形式通常为年终奖金或者年终红利;长期激励报酬则由企业管理者对组织长期持续发展的贡献程度所决定。从激励效果来看,基本工资可起到保险作用,但激励力度不足;短期激励报酬有利于激励管理者,较快提高企业经济绩效,但同时容易导致管理者的短期行为,而长期激励报酬则能向管理者提供有效的市场评价机制和灵活的选择机制,将管理层利益和股东利益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使其更注重股东价值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增加企业的长期竞争力。在许多国家,长期激励收入已经逐渐成为最主要的报酬激励机制。
    管理者报酬的应用有其特有的复杂性,每一种报酬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因此,在设计管理者的报酬时不能单纯地只依赖于某一种激励报酬形式。在实践中,其设计应该依据的经济原则是生产力原则和公平原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有效的结构多元化的报酬制度。较好的报酬设计应是几种不同形式的最优组合,互相取长补短,充分利用各种激励方法的优点。
  3. 2建设促使报酬激励机制有效运作的配套机制
    工资、奖金、股票及股票期权等形式的管理者报酬激励机制并不能取代其他激励约束机制,仍然需要配套机制提供支持和补充。这些机制主要包括:独立的董事会、债务市场、公司控制权市场和产品市场。如果报酬激励机制可以取代这些机制,那么在报酬机制建立后,这些机制应该削弱或者消亡。但是,过去60年以来,上述各种机制不但没有削弱,不少反而强化了,其原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