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前科研院所实施的内部审计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晓宁 时间:2014-01-04

[摘 要]随着科研院所的不断深入发展,科研院所作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最基本的组成部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部分研究所逐步转制,科研院所的财务管理与财务核算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突出问题,影响了科研院所的发展。因此,当前科研院所开展有效的内部审计,并强化科研院所内部审计,加强审计的职能及在经济管理决策中的作用,提高财务核算与财务管理水平。本文还介绍了内部审计的定位与特点、通过开展内部审计,努力推进科研院所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科研院所 当前 内部审计 财务核算与财务管理
  
  随着科研院所科研能力不断深入发展以及部分技术开发型研究所的逐步转制,科研院所的财务管理与财务核算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突出问题,影响了科研院所的发展。因此在当前形势下,科研院所应该开展有效的内部审计工作,才能有利于科研院所健康有序地发展。科研院所内部审计始终围绕着促进科技发展的经营目标开展的,内部审计由审查向监督、检查向服务、帮助被审计研究所转变,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的功能,服务科研院所的科研体制创新机制。
  一、现阶段科研院所在财务经济管理及财务核算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给内部审计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
  1.现阶段科研院所大力开展股权激励
  深化科研体制机制创新工作,鼓励、支持和组织科研院所参与股权激励改革、科研重大专项经费使用、技术转移成果收益等方面的改革工作。转制后的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大部分供企业无偿使用,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供企业优惠使用,以此鼓励科技人员进入经营管理、决策的主战场。因此,在科研院所内部推行股权激励制度的情况下,通过股权激励,使一些转制研究所的相关利益者更关注自身科研院所的价值增值,更有足够的动力去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发展内部审计工作,这就使得科研院所的内部审计越来越受到重视,更有力于促进内部审计的发展,科研院所的内部审计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
  2.内部控制不健全,管理制度、管理程序不规范
  经济与科技的发展,使原有的内控制度已不能适应现在的新情况。由于有些科研院所现有的内部控制不够健全,因此内部审计更应关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际执行的效果,通过审计对内控制度进行整改,规范科研行业行为。同时由于财务分析力度不够,财务控制面临一定风险,现阶段内部审计不能只注重会计核算与预、决算管理工作,应主动帮助被审计研究所查找内部控制缺陷和潜在的管理漏洞、发挥内部审计的预警、防患未然的作用。内部审计应该在建设性、预防性、主动性、时效性等方面提高自己,强化科研院所内部审计,应对科研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与评价,通过提高财务核算与财务管理水平,努力推进科研院所有序发展。
  二、当前科研院所实施内部审工作的基本情况
  科研院所作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最基本组成部分,是区域创新体系的基础和活力所在。我们必须充分发挥科研院所的综合学科优势,提高科研自主创新能力。因此开展基于内部管理层面的审计工作,不但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体系的发展,更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1.科研院所内部审计的定位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推动业务创新。用“服务理念”定位科研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破解制约内部审计发展的难题。科研院所的内部审计已不再只是差错纠弊、而要发挥免疫系统的功能。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要把内部审计工作融入到科学研究的整体工作中,使其成为保障部门安全运行的有力法宝。过去实行查错纠弊,在实务审计中直接揭示被审计研究所的问题,而很少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的针对性强而又具有建设性的审计意见很少。现阶段推进预算执行自查审计与决算自查审计,及时地发现和揭示问题,促进科研院所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同时大力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按照科研院所不同性质例如科普类、公益类、转制类以及领导岗位分别制定相应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程序、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范围、评价标准和操作规程。同时加大宣传强化科研院所的内部审计,提高内部审计的业务水平,进而促进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2.科研院所内部审计的特点
  (1)科研院所内部审计具有实践性
  其审计监督是代表研究院所的领导对研究院所本部、下属研究所、投资公司、联营合营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内部审计不但是研究院所的经济监督部门,更应是领导在经济管理方面的得力参谋和有力助手。
  (2)科研院所内部审计的范围广泛而全面
  内部审计置身于研究院所及下属单位之中,既可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的审查,又可以进行事后、事中和事前审计,具有外部审计与政府审计不可比拟的优势。内部审计可以及时了解情况,进行经常的审查,对有关问题可以进行连续、系统、深入的审察。内部审计机构又是研究院所内部的专职常设机构,内部审计工作人员来自科研院所内部,对科研行业的具体情况更熟悉、信息更灵通、发现和解决问题更快。审计人员除了具备财务知识还具备科研行业背景,这是外部审计与政府审计所不能超越的。
  (3)科研院所内部审计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这种独立性也即“弱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是在研究院所主要领导人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研究院所及下属研究所、投资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能,对本单位领导人负责并报告工作。科研院所内部审计的本质就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预算编制与执行审计、科研项目专项经费审计、一些基本建设修缮项目的审计,根本目标是服务于内部受托责任人。
  在这里我们需要强调的是上述内部审计的两方面特殊点,这些都是其他审计形式所不能替代的,也无法替代的。首先,内部审计是科研院所内部设置的机构,对科研行业的具体业务、机构设置都很了解,对一些蛛丝马迹有着外部门、外单位的人员所没有的敏锐和警觉,甚至内部审计的同志能够通过与其他同志闲聊时获取极有价值的审计信息,对有关问题进行判断,进行积极审计,更便于为科研所院所提出宝贵的建设性建议和措施,更有利于使科研院所朝着更加合理、更加有效的方向发展。其次,内部审计能够更有效的对审计建议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也便于后续审计工作的开展,通过开展后续审计,进行回头看的审计整改,有利于促进被审计研究所的发展。再次,内部审计较其他审计形式能够更有效地进行事前和事中审计,国家审计多采用委派制并且多采用事后审计,而社会审计多是接受委托单位委托进行审计,不能像内部审计那样发挥对经济业务进行事前、事中审计,起到预防和监督经济业务执行的作用。
  3.科研院所内部审计的职能
  审计的职能是由其本质所决定的。内部审计就基本职能而言,与广义的审计的职能基本是一致的。但是,科研院所的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的职能又不完全相同,有其特有的职能。
  (1)科研院所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
  同国家审计一样,监督是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能。科研院所内部审计是代表国家利益、国有资产产权所有者对下属研究所、投资公司、联营合营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这种监督,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科研院所的利益。科研院所的内部审计人员按照领导的意图,以促进科技、经济发展为目标,对科研院所本部、下属研究所、投资公司、联营合营公司等进行监督,既为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财经法规服务,也为研究院所经营管理服务。
(2)科研院所内部审计的管理、控制和服务职能
  科研院所的内部审计部门通过自己的审计活动,对研究院所本部、下属研究所、投资公司等经营管理、经济效益、财务收支等进行系统的审查、取证、分析和评价,客观公正地做出结论,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协助科研院所的领导进行更为科学、合理的决策,改进财务管理,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管理和控制职能。
  (3)科研院所内部审计的评价职能
  虽然科研院所的内部审计在独立性与权威性方面不同于社会审计和国家审计,但其在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与权威性。因此在一定范围内,内部审计的客观性、公正性是可信的,内部审计的“弱独立性”与“弱权威性”起到一定程度的作用。科研院所的内部审计可以接受本单位领导按照审计计划的安排进行审计,进行经济监督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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