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激励与约束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石雪花 范毅 时间:2014-06-01
  〔论文关健词」人力资本 剩余索取权 剩余控制权
  [论文摘要〕本文从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的一般特征入手,进一步延伸分析了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在此基础上论述了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的制度选择,即赋予企业经营者刹余控制权和部分刹余索取权门
    现代企业是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为获取经济利益按一定的规则组成的经济实体,企业家的经营才能是企业中一种特殊的人力资本,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企业经营者的人力资本是一种主动资本,缺少这种资本,企业资本将不能够增值;同时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也产生了对经营者约束的困难。因此对企业经营者的人力资本进行激励和约束就成为了现代企业理论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的特征
    (一)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的一般特征
    1.排他性。这是指产权主体在行使对某一特定资源的一束权利时,排斥了任何其他产权主体对同一资源行使相同的权利。这是一系列权力中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是产权的主要作用和核心。企业经营者是其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对其人力资本产权进行垄断,排斥其他任何主体对其人力资本的占有。只有具有排他性人力资本产权,企业经营者才可以获得人力资本带来的收益,激励企业经营者,否则会出现任意侵犯人力资本产权主体的现象。
    2.可分割性。这是指产权的各项权能可以隶属不同主体。一项完整的产权包括狭义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和受益权,这些权能既可归属为同一主体,也可分属不同主体。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是包括了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和受益权等一系列权力的总和,这一系列的权利束可以在不同的主体之间进行分解。现代企业是经营者和所有者分离的企业,企业经营者的人力资本的可分割性,是现代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企业经营者拥有其人力资本,而企业所有者拥有其人力资本的使用权。
    3.价值性。阿尔钦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使用的权利。”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产权是经济品所拥有的一种权利,现代西方经济学认为经济品的价值是由其稀缺性所带来的,也就是说只有稀缺的东西才会具有价值。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在社会中的分布具有不对称性,从而带来了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的价值性,主要表现在企业经营者经营才能的交易过程中企业经营者和企业所有者各自获得了他们需要的东西。
    4.可交易性。这是指产权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手和让渡。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的可交易性表现在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手和让渡。没有交易性的产权是一种残缺的产权,没有交易性的产权对主体的激励作用是很小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素之间的自由流动为企业经营者发挥自己最大的能力提供了可能,同时也体现了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的可交易性。
    (二)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的特殊性
    1.层次性。在同一企业内部存在不同层次,在不同企业之间存在不同规模,这些不同的层次和规模对其经营管理者的要求是不同的;因此企业经营者的人力资本是具有层次性的,企业经营者可以随着其对人力资本的投人和经验的增长,而不断地提高人力资本的层次。
    2.外部性。外部性是反映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关系的概念。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的外部性是指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的使用给其产权主体和社会带来的收益的不一致。在一般情况下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的使用给其产权主体带来的收益是小于社会收益的。因为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带来了企业的发展,而企业的发展会为社会提供有用的物质和服务,同时也给社会提供了较多的就业岗位,那么就对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做出贡献。当然我们也看到一些不成功的企业经营者将企业带人了深渊,但是从一个社会长远的角度来讲,企业的发展还是对社会的进步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企业经营者的人力资本是具有正的外部性的。
    3.能动性。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的主观能动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企业经营者具有自我实现和价值增值的特点。以能动、理性和有创造性的人体为载体的人力资本,无须外力作用,本身就具有实现自我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人力资本载体是理性人,偏好稳定、追求收益最大化,通常具有极为强烈的、难以遏制的动机,实现自己所拥有的人资本的价值。因此我们说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是一种主动性资产,对企业经营者进行正的激励就可以促进其人力资本价值的实现。而如果不对企业经营者进行激励或者进行负激励,就会限制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的使用效率,使其收益水平维持在较低水平上或者下降。其次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具有价值增值的特点。在生产过程中,物质资本的价值实现了转移,而人力资本的价值不但不会转移,而且其价值会随着生产的推进而增加。
    二、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激励机制一基于产权角度的理论分析
    在传统企业中,企业的股东就是企业的经营者,因此实现了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结合,解决了企业经营者的激励问题。但在现代企业中,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分离,产生了对企业经营者经营行为信息不对称,因此企业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的合约就存在不完全性,而且企业经营者的有限理性会带来其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阿尔钦和德姆塞茨提出让监督者成为企业的剩余索取者,监督者为有效的实施监督,就必须拥有一定的剩余控制权;然而这又产生了一个对监督者进行监督的问题,陷人了“监督监督者”的陷阱。为了避免监督者对非人力资产的掠夺,监督者最好是企业的非人力资本拥有者。哈特认为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是高度互补的,他们的分离必然导致套牢问题,且在有些情况下他们的分离是根本行不通的,并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市场的无效率。因为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企业经营者会通过其所拥有的剩余控制权,实现剩余控制权的收益的最大化,因此,企业经营者度在职消费、腐败等问题就出现了;并且在中国企业经营者的选择并不是完全的按照能力来实现的,企业经营者为了实现其升迁或者继续被聘任,也会在企业经营和个人目标之间进行重新分配个人精力,这样在企业经营者的目标和企业所有者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之间就出现了不一致。在张维迎看来,剩余索取权意味着风险承担者,而剩余控制权意味着风险制造者;如果剩余控制者没有剩余索取权,那么剩余控制权是“廉价的控制权”,企业的经营者就没有积极性将全部投入到企业的经营中;企业的控制权的劳动又是最难以观察和监督的,很难通过观察他们的努力水平来对他们的劳动进行定价。同时提出了’‘资本雇佣劳动”的观点,认为实现企业经营者和所有者的统一,是对古典企业的否定再否定。再次由于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直接定价成本太高,将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安排给了企业经营者,对其实行间接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