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合并初探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琼 时间:2014-01-03

  二、高校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的具体设想
  目前学校基建项目不同于建设单位会计都是以工程发包形式承包给了建筑单位,只需要按合同规定进度进行拨款,不需要进行明细成本核算,学校基建会计与学校财务会计合二为一是完全可行的,基本设想如下:
  (一)增设的会计科目
  1.设置“基本建设拨款”科目。在高校收入类科目下设置“基本建设拨款”明细科目,借方核算累计基建支出应冲减拨款金额,基建结余按照规定比例转入学校基金金额,按照结余比例上缴财政金额。贷方核算基本建设资金到位金额,余额反映尚未冲销金额或者尚未处理金额。
  2.设置“在建工程”科目。在高校资产类科目下设置“在建工程”,及“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待摊投资”等3个明细科目。
  3.设置“基本建设支出”科目。在高校支出类科目下设置“基本建设支出”科目,核算单项工程实际总投资金额。单项工程竣工后,由“在建工程”归集成本总额后转入该科目的借方。
  4.设置“基建基金”科目。在高校净资产类科目下设置“基建基金”科目,核算竣工基建项目基建拨款与基建支出对冲后的结余按照有关定留归学校使用的资金。
  5.设置“基建借款”明细科目。在“借入款项”科目下设置“基建借款”明细科目,并按照贷款银行进行三级明细核算。
  6.设置“预付工程款”科目。在高校资产类科目下设置“预付工程款”科目核算按照合同规定向施工单位预付的工程进度款。
  7.设置“应付工程款”科目。在高校负债类科目下设置“应付工程款”科目,核算按基建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工程合同的有关规定,与工程包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应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
  8.设置“工程物资”科目。在高校资产类科目下设置“工程物资”科目,核算高校为基建工程购入的物资。
  9.取消现行的“结转自筹基建”科目。为了有效地反映基建方面的财务信息,在财务报表中增加基建工程收支明细表和基建投资情况表。
  (二)账务处理
  1.基建借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借入款项—基建借款—xx银行”。
  2.购入工程物资:借记“工程物资”贷记“银行存款”或贷记“应付及暂存款”等。
  3.领用工程物资:借记“在建工程—XX—XX”贷记“工程物资”。
  4.预付工程款:借记“在建工程—XX—XX”贷记“预付工程款”。
  5.支付工程进度款:借记“在建工程—XX—XX”贷记“银行存款”或贷记“基本建设拨款”等。
  6.计算利息:借记“在建工程—待摊投资—利息”贷记“借入款项—基建借款—xx银行”。
  7.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借记“基本建设支出”贷记“在建工程—XX—XX”同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
  8.年终结转:借记“基本建设拨款”贷记“基建基金”同时借记“基建基金”贷记“基本建设支出”。
  三、实施合并后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
  由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期较长,一般都超过一年。大型项目可能会持续五年。但是为了反映当年高校的收支、结余要求核销当年未完工基建项目。为了避免固定资产核算差错,笔者建议使用备查账簿,详细登记固定资产资金使用及已结转情况。另外,由于高校不允许赤字预算导致在建工程办理竣工结算后不能及时全额转入基本建设支出,因此也建议设置在建工程备查账簿,反映在建工程投入及结转。
  虽然高校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合并目前存着许多问题,但随着我国预算管理制度的进一步改革,高校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核算是一种发展的趋势,也符合高校财务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高校应通过自己的实践,不断探索,逐步找到适合自身的合并方法,建立统一的会计主体和统一的高校会计报表体系,使之不仅能反映高校的教学、科研、行政、后勤、教辅、学工等经济行为,又能反映基建会计业务处理的脉络。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