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创无形资产审计的探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孙风莲 时间:2014-01-04

  二、加强自创无形资产审计的措施

  为了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防范无形资产审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本文提出如下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自创无形资产初始确认和计量阶段

  1.审查与自创无形资产研发费用相关的资料。为规避企业将与研发活动无关的费用一并归入研发费用,注册会计师要关注研发项目从申请立项到取得注册专利权之间这个期间,涉及的相关人员、仪器、设备、材料等详细列表。检查这个期间前后的职工薪酬、折旧费用等支出,并与相关科目核对,结合管理费用审计,检查其费用化支出结转处理是否正确。还可以与往年的研发费用作比较,检查是否存在异常费用项目,如果发现异常项目必须查看相关原始凭证。

  2.审查对研究与开发两阶段的划分依据是否正确。索取无形资产研究开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会议纪要等文件资料,并向相关的研发人员询问以了解研发进度,判断是否符合开发阶段支出的特点,最终确定研发项目是处于研究阶段还是开发阶段,做出正确的资本化和费用化会计处理,检查自创无形资产有无提前或延期资本化的情况。

  (二)自创无形资产后续计量阶段

  1.审查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注册会计师要检查相关资料判断自创无形资产有效期的确定是否合理,预期使用寿命的确定是否有误。核查自创无形资产采用的摊销方法是否恰当,能否体现该项无形资产预期实现有关经济利益的方式,判断受技术进步等科技因素影响较大的无形资产是否采用加速折旧方法进行摊销;无法判断预期实现方式的自创无形资产,是否以直线法摊销,是否在各期具有可比性。检查企业自创无形资产摊销计入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是否合规,是否同其他费用相混淆。

  2.复核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减值。通过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各项自创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能力进行分析,判断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既而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并与账面价值的金额进行比较,判断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还应审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新会计准则,留意企业是否存在转回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减值准备作为“秘密准备”平滑利润的情况。

  (三)自创无形资产处置阶段

  1.审查与无形资产转让有关的文件、合同。确认属于哪种无形资产转让,再核对相关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及报表项目,确认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有调节利润少纳税的情况。

  2.与关联交易项目的审计相结合。为规避无形资产关联交易下的利益输送,注册会计师应将其与关联交易项目的审计相结合。查阅重要会议记录;查看当期是否存在异常的无形资产交易,判断资产定价是否公允,检查是否有利用非公允关联交易与集团公司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检查自创无形资产转让、债务重组、合并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查看被审计单位报表附注,判断对自创无形资产交易的披露是否公开、透明;向被审单位管理层索取金额较大的自创无形资产关联交易声明书。

  三、小结

  除针对上述具体问题提出的对策外,自创无形资产审计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自创无形资产审计中的会计责任

  鉴于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降低检查风险的成本较高,注册会计师不得不接受较高的重大错报风险。为了减少审计风险,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必须重点确定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即企业对其自身的无形资产内部控制有效性,无形资产的安全、完整,会计资料的可靠、完整负责。注册会计师只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合法负责,避免将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转移成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二)保持高度的职业谨慎以降低检查风险

  由于无形资产本身已具有较高的重大错报风险,且自创无形资产又具有环节多的特点,注册会计师对无形资产的审计必须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将自创无形资产检查风险降到最低,以控制审计风险。此外,注册会计师应有力减少其他资产项目的审计风险,以此来“稀释”整张报表全部项目的审计风险。

  (三)重点关注自创无形资产比重较高的企业

  自创无形资产比重较高的企业,如高新技术开发企业,因为其经营风险较大,注册会计师审计时除了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基本的审计意见外,还必须注意该类企业无形资产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盈利能力等,并提醒报表信息使用者予以注意。

  综上,自创无形资产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具有很强的专业知识和审计技能,审计的发展又滞后于会计的发展,所以只有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自身的能力,同时寻求相关专家的帮助,结合企业的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才能促进企业自创无形资产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孙君鹏,周霞.无形资产审计陷阱及防范措施的探讨[J].商业会计,2011,9(26):39-40.

  2.张满平.论无形资产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J].现代商业,2010,(27):263-26.

  3.傅雪霞,刘秀玲.浅谈企业自创无形资产的计量与披露问题[N].财会信报,201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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