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卡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吕君 时间:2013-07-28

摘 要:我国的银行卡业务发展迅速,银行卡发卡量剧增。文章在对我国银行信用卡业务发展现状分析的基础上,论述了银行卡业务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银行卡;信用卡

  1我国商业银行银行卡业务发展现状

  我国的银行卡最早出现是在1979年,当时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与香港东亚银行签订代理东美信用卡业务协议书,并开始办理此项业务。随后,中国银行于1986年10月又推出了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的信用卡(准贷记卡),并统一命名为“长城卡”,到了1995年,广东发展银行发行了国内第一张真正意义上的符合国际标准的人民币贷记卡和国际卡,开创了中国真正信用卡市场发展的先河。1996年8月中国银行首家发行具有国际标准的人民币借记卡——长城电子借记卡。到目前为止,国内很多商业银行都推出了自己的银行卡。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06年5月底,中国银行卡累计发卡量超过16亿张,其中信用卡累计发行量达1.1亿余张。此外,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其他各项指标也创下新高。银联数据还显示,2008年1至5月份,中国银行卡跨行交易额达到1.7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5%。 随着银行卡受理终端的普及推广,截至2008年5月底,中国境内银行卡受理商户已达88万户、联网pos机139万台、联网ATM机14万台。截至2009年末,我国银行卡发卡总量约为20.7亿张,较2008年末增加2.7亿张。截至2009年末,借记卡发卡量为18.8亿张,信用卡发卡量为1.9亿张。各类银行结算账户共计28.1亿户,较2008年末增长17.2%;其中,个人银行结算账户27.9亿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2191万户。

  2我国银行卡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我国银行卡业务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另一方面,由于我国银行卡业务起步较晚,发展时间不长,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归结如下。

  2.1银行卡业务管理法规建设滞后

  与银行卡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明显滞后于市场和业务的发展,对银行卡业务出现的专业化、市场化的发展趋势缺乏明确的政策导向,对于不同监管主体在银行卡业务监管方面的职能划分、业务准入条件,对于发卡机构、发单机构、专业化服务机构、商户及特卡人等各当事人权利和责任以及义务的界定都还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199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颁布了《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也正式出台了《银行卡管理办法》,后又几经修订,使银行卡业务管理法规不断完善。但与国际相关法规相比,明显滞后,许多做法与国际惯例相悖。

  2.2专业化服务水平较低

  造成我国银行卡业务落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专业化服务水平比较低。商业银行作为银行卡业务发展主体还没有跳出“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传统思维模式,还不习惯“专业化外包”,各家商业银行自成体系,自我发展。统包独揽的发展格局还没有彻底改变。

  2.3借记卡比重大影响业务后劲。

  除了人们的刷卡消费意识有待提高。刷卡环境有待改善外,从银行卡业务发发展角度看,关键原因是银行卡的开发结构不大合理,可以透支消费并有较长免息期的贷记卡比重小,借记卡比重太大。目前我国还没有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发卡机构和高效率的大型专业化服务机构,整个银行卡业务的总体竞争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4缺乏相关政策推动

  银行卡业务由于在我国还处于“幼稚期”,发展时间比较短,还没有引起政府足够的重视,没有推出相关支持的业务政策,这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银行卡业务的快速发展。而临近的韩国银行卡业务发在政府大力扶持下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由于我国已经是WTO的成员国,随着过渡期结束,外资银行业已大举进入中国。众所周知,我国银行业国际竞争力远远不如欧美及日本等发达国家,如果我国政府不及时采取相应业务政策加以扶持,银行卡业务面临的国际冲击将是非常巨大的。

  3银行信用卡业务问题的对策分析

  3.1充分发挥监管作用,给各商业银行充分的自主决策权

  一方面,要充分发挥金融监管职能,避免以不合理价格竞争手段扰乱银行卡市场秩序的行为。同时,引导各商业银行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防范业务风险。积极推进各银行之间的联合,实现资源共享,才能达到规模的最大化,才能切实改善用卡环境。另一方面,必须给各商业银行充分的自主决策权,使各银行拥有足够的业务创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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