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实施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5-01-02

                    作者:刘伟 戴万泽 涂琦芳 邓忠新

  摘要通过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实施2年来的工作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指出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做好专项规划实施工作的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专项规划;问题;对策
  
  为了切实保护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农民长远生计问题,促进退耕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确保退耕还林“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1],2007年,国家出台了新的政策:一是在原有补助到期后,国家延长1个周期继续对退耕农户进行补助。二是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集中解决影响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的突出问题,主要用于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发展后续产业、退耕还林补植补造等。为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各县根据自己的实际都编制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专项规划2008年开始实施。从近2年的实施情况来看,还存在许多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重视和解决[2],确保专项规划顺利实施,使之成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坚实基础。
  1专项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领导重视不够
  一些地方对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本来应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现在都转到了部门组织实施,而部门组织和发动群众又存在一定难度,比如在政策制定上如果得不到当地政府的支持,政策就很难落实,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此外,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也存在问题,相互间配合不够默契,都是以各自立场为出发点,遇到问题和困难相互推诿。
  1.2资金投入不足
  资金投入不足严重影响专项规划实施质量。如,营造速生丰产林,国家投资3 000元/hm2,而实际高质量营造速生丰产林需要9 000元/hm2;营造高产油茶林,国家投资6 000元/hm2,实际营造约需投入1.8万元/hm2,国家投入占实际投入的1/3,且地方配套资金又不能到位,不足部分完全靠实施农户自筹。有的农户虽然能勉强把树栽下,但是又将面临管护的巨大压力,造起来的林极有可能“返荒”。一旦遇到冰冻、火灾等灾害,便难于重建恢复。
  1.3计划管理不够严格
  国家批复各地编制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是项目实施的主要依据,是基础性文件。各省都会根据各地编制的专项规划下达年度计划任务,上级下达的年度计划任务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地不能随意调整计划任务和变更建设内容。可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地方不把计划任务当回事,存在完得成就完,完不成就拉倒的现象。有的地方甚至随意变更项目内容,比如上级下达的是建速生丰产林基地的计划,却变更成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上级下达的是基本口粮田建设的计划,又变更成高产油茶基地建设。总之,计划管理不严格,使国家实施专项规划的效果大打折扣。
  1.4重建轻管现象突出
  重建轻管现象在林业后续产业建设中尤为突出。俗话说“三分造,七分管”,但在实际工作中,重栽轻管的现象依然十分突出。按照“谁造林、谁管护、谁受益”的政策,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实施专项规划的各家各户,难度较大,管护效果也不理想。有些农户在林木没有受益的情况下,不愿投入过多的管护费用;有些农户劳力外出打工,无力进行管护;有些种植杨梅、柑橘、梨等经济林树种的农户,管理技术又跟不上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管护效果,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建设质量。
  1.5工作经费不足,工作人员少
  退耕还林工程牵涉面广,工作量大,工程质量要求高,从规划、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工程实施及监理、检查验收到兑现等涉及环节多,政策兑现更是长达16年之久,需要大量的工作经费。而国家对地方退耕还林的前期工作经费和科技支撑费比较少,造成很多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工作人员少,很多科技服务也跟不上。现在加上专项规划实施的管理,工作经费更是捉襟见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