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桑蚕业发展现状及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施祖珍 时间:2015-01-02
  3.4蚕种、蚕茧市场管理不规范
  蚕种方面,近年来,蚕种产销环节中的科研、生产、经营等部门之间及其使用者之间,因利益关系产生了矛盾和冲突。也有个别单位和个人法制意识淡薄,利用蚕种生产、经营缺乏健全法规约束的漏洞,擅自生产与经营蚕种,有的甚至经营假冒劣质蚕种,损害蚕农与合生产经营单位利益,偷逃国家规定税费。扰乱了广西蚕种产销和推广工作,严重影响蚕茧的产量和质量。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法规依据,给管理增加了难度,也制约了打击力度,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严重阻碍了广西蚕桑业的发展。
  鲜茧收购方面,由于近几年来,蚕茧生产的急剧膨胀,导致广西各地茧站、茧灶遍地开花,再加上大量无证流动茧贩收毛脚茧、抢茧源现象长期存在,压级压价和抬级抬价现象难以杜绝,导致茧质差、解舒差、出丝率低,茧价不稳,比较效益低,优茧劣茧拉不开价差,给蚕农、茧丝加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
  3.5蚕桑资源的综合利用低影响蚕桑业的发展
  传统桑蚕业仅是获取蚕丝,经济效益低,单一化生产显得有些势单力薄,没有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有些风吹草动就显得摇曳不定,长期以来,广西在蚕、桑品种的育种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传统家蚕的育种和相关技术虽有很大进步,但在综合开发利用方面与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严重滞后状态,技术的落后已危及到了蚕桑产业的进一步发展。而且整个蚕桑产业资源未能达到合理化利用,经济效益也未能达到最佳优化,整个产业现有的可利用再生资源极其丰富,如桑枝(桑条)、蚕沙、蚕蛹、桑椹(桑果)等,要增强其产业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必须充分利用副产物以提高行业经济效益。
  4对策
  4.1加强市场监管,切实保障蚕农利益
  针对金融风暴对茧丝绸市场影响,上级农业部门、地方政府、龙头企业、蚕桑站应该充分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必须以当前国家规定的蚕茧指导价格为依据,在蚕茧经营中随时以市场价格予以适当调整,制订合理的蚕茧收购价格。同时,实行产业化管理,在整个行业应通过制订保护性合理价格,提高蚕茧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比较利益。同时,为了稳定蚕农的生产积极性,保住蚕桑产业,防止大起大落,必须建立稳定的茧丝价格机制。另外,根据蚕茧供求状况、生产成本、与粮棉的比价及国际市场价格等因素,提出当年蚕茧的预测价格,并通过运用厂丝储备调节等经济手段,调控茧丝市场,保证茧丝价格的基本稳定[1-2]。
  4.2注重人才培养,提高桑蚕生产的科技含量
  一是加大对蚕桑科技研究的投入,鼓励引导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积极开展蚕桑重大科研项目攻关,进一步加强优质、高产、高效、省力化种桑养蚕技术,桑蚕病虫害综合防治体系,高产优质桑园栽培技术体系等的研究。二是加强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蚕桑专业人才培养,做到每个基地乡镇至少选配一名蚕桑技术员。三是制订完善扶持科技人员的政策,稳定蚕桑科技工作队伍,充分调动现有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加快培养一批科技带头人。鼓励技术推广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推广良种和方格簇、塑料折簇等优良簇具,普及推广小蚕共育、薄膜覆盖和大蚕省力化饲养等实用技术。四是强化对桑农的技术培训,实施“专家进大户,大户带小户,农户帮农户”的模式,推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提高广大蚕农的栽桑养蚕水平。五是高度重视各级蚕种场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良种繁育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蚕种管理和蚕种质量检验,以确保蚕种供应的数量和质量,确保蚕桑业稳步发展。六是抓好样板,以点带面求发展[3-4]。
  4.3加快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发展合作化组织
  一是用发展工业的理念谋划桑蚕的发展,办好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带动桑蚕产业化。要积极进行招商引资,做大广西缫丝产业,加快推进蚕业产业化进程。抓好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提升桑蚕科技含量,带动桑蚕产业化,带动桑农致富。二是成立乡村蚕桑协会。蚕桑产业的稳步健康发展,要积极引导蚕农自主成立产业协会,将分散经营的蚕农组织起来,为他们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并以协会的名义向上申请相关项目和专业机构的定点技术扶持,从而为逐步实现蚕桑业的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打好基础。同时,要大办实施基地带动战略,积极发展“订单蚕业”、“公司+基地+协会+农户”等现代经营模式,实行“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经营,使企业和蚕农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关系,推动蚕桑规模化、集约化、区域化和产业化经营,让农民获利收益。
  4.4加强购销市场监管,完善蚕桑业法规,强化蚕种管理
  一是加强蚕种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及贩卖假冒伪劣蚕种,规范蚕种经营行为,保证蚕种质量,为蚕农提供合格放心种,确保用种安全。二是以茧丝绸加工龙头企业、茧站、蚕农为主体,组建潜山县茧丝绸行业协会,协调丝厂、茧站、蚕农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协商制定每季鲜茧收购价格,协调贸工农三方的利益关系,促进行业自律。四是要组建蚕农合作社,鼓励蚕农合作社与缫丝企业建立优茧优价、直销直供的关系,将企业的需求与农户的生产结果通过合理的价格有效地统一起来。制定相关的蚕桑业管理法规,近几年来,广西为保持蚕茧生产的优势、打造蚕茧品牌,先后出台了《广西蚕桑种生产管理暂行规定》《广西蚕桑种经营管理暂行规定》《广西蚕桑种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广西蚕桑种冷库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同时为了增加管理力度,成立了广西蚕种业协会,并为该区蚕桑业发展逐步迈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建立了管理依据。
  4.5开发蚕桑副产物,延长产业链,提高蚕桑业附加值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现代社会,大多数行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就不可能只经营单一的产业,对于蚕桑业来讲更是如此。合理开发蚕桑副产物的利用,通过精深加工使其增值,可降低生产成本提升附加值,从而大幅度提高蚕桑产业的经济效益。
  5参考文献
  [1] 莫嘉凌.广西蚕桑业发展趋势及对策[J].广西蚕业,2005,42(1):38-43.
  [2] 胡乐山.对广西桑蚕产业发展中若干问题的思考[J].广西蚕业,2006,43(4):39-47.
  [3] 罗粉兰.新时期蚕桑业发展的实践与体会[J].蚕桑茶叶通讯,2007(6):24.
  [4] 黄正勇.金融风暴影响下广西蚕桑产业发展对策思考[J].农家之友,2009(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