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生态学架构
【内容提要】生态学视阈中的文明是一个系统的多维的结构。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涵,不仅要研究政治文明的“内生态”,即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政治行为文明的三维结构及内在统一,也要研究政治文明的“外生态”,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良好的精神环境,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与辩证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本质要求和生态化目标。
【关 键 词】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生态学/内生态/外生态/目标
社会主义 政治文明 的概念提出以后,国内学者关于政治文明的研究方兴未艾,主要研究思路有这样三种:一是把政治文明自身看做一个多层次的结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内含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政治行为文明三个层次,其中政治制度文明是政治文明的主体。二是认为政治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当从人类文明的整体来阐释政治文明,社会主义文明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统一体,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应当促进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三是将民主政治建设视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即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与辩证统一,是社会主义 政治文明 建设的本质特征。这三种关于政治文明研究的思路,为我们提供了不同的分析视角。结合这三种思路,笔者认为,生态学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其世界观把对象看成一个系统的整体,一种平衡的、有序的状态。因此,将生态学引入政治文明研究,其视阈中的政治文明必将是一个系统的、多维的结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内含“内生态”和“外生态”两个层面:政治文明的“内生态”,即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政治行为文明的三维结构及内在统一;政治文明的“外生态”,即政治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和文化生态环境。社会主义文明应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同发展。内生态和外生态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生态化取向。
一、社会主义 政治文明 的“内生态”架构
从内生态来看,政治文明是一个有机的系统,具有丰富的内容。在《黑格尔法批判》等著作中,马克思详尽阐释了“政治理智”、“政治精神”、“政治制度”、“国家制度”、“政治势力”、“政治行为”等政治现象,为我们研究政治文明内部结构提供了理论依据。依据马克思的论述,我们大体可以把政治文明理解为三个层次: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政治行为文明。
政治意识“是一定的政治主体所具有的政治认知、政治态度和政治信仰,它既包括民族和个人的政治心理(政治文化),又包括社会阶级集团的意识形态”[1](P59)。政治意识文明即政治心理、政治意识形态等不同层面的进步状态。政治意识是政治系统运行的“软件”支撑,是政治文明的观念层。政治制度是特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政治主体通过组织政权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政治制度文明表现在国家制度的革新、政治制度的进步、法制制度的完善等方面。政治制度文明是 政治文明 的实体部分。政治行为是政治主体围绕权力而展开的利益权威性分配的过程。政治行为是特定政治主体的行为,包括国家、政府、政党从事的政治统治与管理活动,人民及一些团体从事的政治参与活动等。政治行为文明是政治文明的基础部分,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归根结底要通过政治行为文明体现出来。政治意识是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是政治行为的指南;政治制度是在政治意识的支配下,政治主体在行为模式上的组织化安排;政治行为是政治意识、政治制度的集中体现,政治意识和政治制度正是通过一系列具体的政治行为才得以表现出来。这三者的有机结合,构成了政治文明“内生态”的良性循环系统。
附图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对其他类型 政治文明 的扬弃,是人类发展至今的最高形态的政治文明。它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了政治意识、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的内在统一和良性互动,体现出鲜明的社会主义优越性。我国政治文明内生态系统的优化,应着力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意识的塑造与提升、政治体制的建设与完善、政治行为的引导与规范等三方面入手。
首先是社会主义政治意识的塑造与提升。当前,我国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社会的转型期。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势必给我国公民的政治意识带来巨大的影响。一方面,市场机制内在的竞争、平等、自由人格意识有助于国民民主法治观念的塑造;另一方面,个人主义、功利主义等政治取向的不断加剧,也带来一些负面效应;加之我国是一个深受封建思想影响的国家,长期缺乏民主传统和作风,民主意识淡漠,政治参与热情不高。这种现状,严重制约着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因此,社会主义政治意识的塑造与培养,任重而道远。马克思主义是与时俱进的,它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主张科学的政治理念,是社会主义 政治文明 的思想基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则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最新发展。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意识的塑造与提升,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对国民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意识,弘扬民主、廉洁、高效的执政理念,积极倡导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市场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尤其应注重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促进社会成员政治意识的提高,并善于通过科学、先进政治意识的教育和宣传,引导、规范公民的政治价值取向,旗帜鲜明地弘扬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的主旋律。
其次是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建设与完善。从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现状来看,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因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政治体制日益显露出自身的缺陷,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势在必行。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目标是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中共十六大为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确定了九个方面的任务: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社会稳定。其目标就是要达到: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切实得到尊重与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再次是社会主义政治行为的引导与规范。不同的政治行为,其社会效果是不同的。只有在一定的制度规范下的政治行为,才能保证政治系统的良性循环。当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转型期社会特点日益凸现,社会阶层和利益不断分化,各种社会政治问题也接踵而至,而政府在短时间内没有足够的资源来解决;加上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特定的行为主体便采取非正常渠道来表达自己的利益,政治行为失范现象时有发生,表现在一些地方出现的政府寻租行为、少数政府官员借助手中权力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妨碍了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影响了社会政治的清明;普通公众个体政治行为的缺乏理性、组织性和规范性,破坏了社会的秩序,扰乱了安定团结的局面。文明的政治行为,不管是政府、政党所从事的政治管理活动,还是公民个人或公民团体的政治参与活动,都应当是民主的、合法的、理性的、正义的。立足于我国的现状,当前应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程序的建设与完善,规范不合理的政治行为,积极促进政治行为的有序化,在积极保障公民合法的民主权利的同时,应力避各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防止社会不稳定现象的发生。针对我国公民政治参与意识不强、参与水平不高的现状,当务之急应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公民的政治观教育,树立主体观念、主人翁责任感,提升参与意识;加强参与制度的建设和完善,规范政治参与行为;积极拓宽参与渠道,努力营造公众参与国家事务、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机制和氛围,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从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
二、社会主义 政治文明 的“外生态”架构
随着人类社会由蒙昧、野蛮状态向文明状态的过渡,社会系统的结构也就表现为社会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三维统一。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这段话明确地告诉我们,一个社会的基本结构不仅包括特定的经济基础,而且包括建立于其上的政治、法律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重新解读马克思关于社会结构的理论,我们应把社会文明理解为三个部分,即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是人类改造界的物质成果,体现人类在改造自然过程中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 政治文明 是人类改造社会关系的成果,体现人类在改造社会中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精神文明是人类改造自身主观世界的成果,体现人类与自身主观世界的关系。
社会主义社会的文明,应当是全面发展的文明,社会有机体“要靠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等子系统的功能耦合、同频共振、相互促进来维持”[2](P28)。片面地强调某一方面的单兵独进,必将贻误社会文明的整体发展进程。如果把物质文明比做一棵树的“强劲”的树根,社会政治文明是它“粗壮的树干和树枝”,而精神文明则是“繁荣茂盛、充满活力和朝气的绿叶”[3]。这个比喻形象地说明了在社会文明大系统中,物质文明是基础,政治文明是关键,精神文明是灵魂。物质文明为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提供物质基础及实践经验;精神文明建设既为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又确保它们沿着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前进; 政治文明 通过一定的合理的社会制度既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稳定的制度保障,又调动了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和积极性,从而为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生产和再生产提供了发展动力。
任何一种文明都是特定社会生态的产物,必然受一定的背景、文化传统和水平的制约。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同时,一定要充分认识三者的关系,加快生产力的发展和公民的思想文化素质的建设,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强劲的智力支持。
首先要尽快壮大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人的政治活动归根结底由物质生产方式决定的,只有物质生产发展了,生活富裕了,才有从事政治活动的可能。因此,社会主义 政治文明 建设离不开经济基础的支撑。美国学者亨廷顿认为,“国家越富裕,出现民主的可能性就越大”,因为,“首先,一个社会本身经济福利水平塑造其公民的价值和态度,培育人与人相互信任感的发展。生活的满足和充裕的民主制度存在有密切的联系。其次,经济发展提高社会水平,较高教育水平的人倾向于培育出信任、满足的性格,发展起民主生活所需要的能力”[4](P75—76)。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但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还相对落后,地区发展并不平衡,物质技术基础比较薄弱,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过大,人均收入较低,由此决定了当前我国公民在总体上还处于强烈要求实现经济权利而非政治权利的阶段,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政治民主化的进程。所以,发展经济是我国最大的政治。只有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市场经济建设,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才能促进民主的不断进步。
其次要加快精神文明建设步伐,为社会主义 政治文明 建设提供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特定时代的政治文化、政治制度会给人们的思想道德和精神生活以影响;反过来,特定的思想观念和人文精神也会通过对政治意识的渗透与影响,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社会的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从而促进或阻碍政治系统的运作过程。因此,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程度根植于国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之中,一个国家的国民素质与其民主化程度也是一个成正比的关系,列宁对此有过许多论述,“在一个文盲的国家中是不能建成共产主义的”[5](P549),“文盲是处在政治之外的”[6](P200),要赋予人民担任管理国家事务的重任,就必须提高其受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
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提高国民的道德意识和文化水平,是我国政治文明尤其是政治意识文明建设的内在要义。我国是一个经历了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国家,等级观念、官僚意识、道德中心主义、家长制作风等在社会政治生活领域中广泛存在,这些思想的影响乃至在人们头脑中的根深蒂固,必将制约着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讲,我国政治民主化的程度,取决于对这些封建思想摈弃的程度。而且,我国的科技、教育、文化水平还相对比较落后,国民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在短时期内难以改变。因此,我国 政治文明 的建设内含着教育、科学、文化建设的要求。邓小平早就指出:“我们国家缺少执法和守法的传统……法制观念与人们的文化素质有关。现在这么多青年人犯罪,无法无天,没有顾忌,一个原因是文化素质太低。所以,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7](P163)当前,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提倡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改造落后文化,移风易俗,为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思想文化环境。
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生态化目标: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
民主政治、政党政治和法治是政治的三个支柱,三者的统一程度决定了现代政治文明的发展水平。虽然资本主义也具备政党政治和法治政治,而且也以民主政权自居,但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经济基础,决定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广大人民群众是不可能掌握政权的,只有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实现三者的真正统一。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政治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 政治文明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生态”和“外生态”目标内在统一于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实践,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本质特征。民主政治要解决的,就是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只有把人民的利益作为惟一的奋斗目标的政党,把人民真正作为主人的国家,把人民的意愿真正化、制度化的机制,才可能使三者同一融合。”[8]对人民利益和意愿这一现代政治文明终极价值的不断追求,是三者交融的内在运作机理。
1.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前提条件。政党政治是人类社会进入近代以来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内在需要。历史和现实的实践经验反复证明,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革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动摇了中国就要倒退到分裂和混乱,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9](P252)。党的领导不仅是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选择。社会主义中国之所以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就是为了要保证广大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二者是内在统一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国共产党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的执政理念就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代表者的明证,也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独特优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尤其是随着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坚持党的领导就要不断地完善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要从主要依靠政策执政向主要依靠法律执政转变,“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监督”[10](P33)。党内民主的制度建设,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基点,也是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现实举措。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应首先健全党员的民主权利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集体领导制度以及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等,切实做到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 政治文明 的本质要求。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使然,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依次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几种类型的政治文明形态。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性质决定了前三种社会政治文明始终是剥削阶级对被剥削阶级的政治统治关系以及少数人对于多数人的权力控制形式。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使政治文明的性质发生了质的飞跃,第一次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成为了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在我国的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不仅应当从价值的维度来理解,更应当从制度和组织的维度来理解。发扬人民民主,一方面要深入探讨人民民主的内在精神、弘扬民主的作风和理念,更重要的是研究和设计人民民主的制度安排与组织规范。在我国,人民民主在制度安排上主要表现为两个层面:一是人民群众通过选出各级人大代表,间接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社会事务的权利;二是在农村、城镇社区、企事业单位,实行基层民主自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因此,我们一方面应继续坚持和完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加强立法和监督工作,密切人民代表同人民的联系。同时,应着重加强基层民主的建设,在农村,应继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完善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制度;城市的社区建设、城镇居委会以及其他群众团体,都在基层民主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应适应新的形式要求,继续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在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和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在依法履行民主管理职权的同时,结合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适合在股份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中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的新途径。
3.依法治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保障。实施依法治国,是现代政治的必然要求,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民主与法制是相互推动、协调发展的,以赋予最广大人民群众民主权利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以完善的法制建设为保障,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扩大民主,必将产生许多难以预料的社会负面效应。民主政治内含着法治的要求,因为民主政治在现实中即“民意”政治,民主政治是按照人民的意愿进行统治的。固然,每个公民都有行使民主的权利,但如果每个人只强调自己的利益、自己的民主,必然会与他人的利益、社会的利益相冲突。因此,民主权利的行使必须要有一个符合社会共同利益要求的制约机制,这就需要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人民的意愿要能够进行统治,必须使它强化为国家意志,即转化为治国之‘法’,当这样的‘法’被贯彻和落实,民意就得到了实现,民主也就成为现实。”[8]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施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努力使党的政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坚持依法执政。同时,实施依法治国必须保证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和民主权利的行使,任何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都要以充分表达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接受人民的监督为出发点和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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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杨广斌.政治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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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8]孙力.政治文明:体系、核心与优势[J].军队政工理论研究,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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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