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时代心声
【内容提要】江泽民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文明”概念及其理论的提出,体现了党和国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之声、实践之声,也体现了改革开放以来对此问题的学术研究之声,反映了时代的呼声,是时代要求之心声。
【关 键 词】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理论心声/实践心声/学术心声
2002年,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党校的“5·31”讲话中,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概念,接着他在视察社会科学院时的“7·16”讲话中,正式把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三个文明并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又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作了全面阐发和具体部署。这是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这一理论的提出,顺应时代潮流,反映了时代的呼声,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心声,也是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民主政治改革的实践心声,同时还是学术界多年来致力于对此问题研究的学术心声。
一、理论的心声
(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与民主政治建设相关概念的产物。
在邓小平理论体系中,在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论述中,在以往党的和党的其他领导人的讲话中,虽然没有“政治文明”或“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提法,但是其中却有诸多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思想和论述。这些思想和论述,都为今天提出这类概念做了理论上的铺垫,从而成为这个概念的理论先声,应当视为同属“政治文明”或“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范畴。
从对民主政治提法有关概念的演变上来看,在不同时期、不同场合,针对不同问题存在着不同的提法,比如:党的十二大提出要“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奋斗目标,现在看来,如果说,当时提出的“高度文明”是指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个文明建设的话,那么“高度民主”无疑应属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范畴;十三大党的基本路线把我国社会主义化建设的目标完整地概括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如果说,把富强、民主、文明看作是社会形态的三个组成部分,“富强”一词专指物质文明,“文明”一词专指精神文明的话,那么“民主”一词则无疑应属于今天所使用的政治文明的概念范畴。此后,随着实践的深入,党和国家政治建设理论的逐步深化,江泽民同志在建党70周年讲话中提出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政治”,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了作为党的基本纲领三大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政治纲领,在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的讲话中指出“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党的基本经验之一。同时,在党的文献和政策、党的章程和国家的宪法中提出要“改善党的领导”、“发展人民民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等,无一不体现着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理论的阐发与探索。实际上随着这一系列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范畴密切相关的概括和提法的产生,也随着与政治文明建设相关内容的不断充实和丰富,特别是江泽民同志2001年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的讲话中,提出“法治属于政治文明”的科学论断,标志着“政治文明”范畴进入党的文献之中。
党和国家这一系列与民主政治有关的概念迫切需要统一在一个更为科学的范畴之下,这个范畴要能够包容这些概念,以避免概念使用上的混乱,也更有利于宣传、研究和其它与政治建设有关的方方面面的具体化操作。所有这一切都使得一个崭新的科学概念呼之欲出了。江泽民同志在“5·31”讲话中,正式提“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科学概念,可以说是以上相关概念系列长期发展的产物。
(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形态理论发展的产物。
从社会结构上来说,任何社会形态都是一定的、政治和文化的统一体。关于社会结构的划分,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有一段经典的论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1]这一精辟论述虽然并不是剖析社会的构成问题,但蕴含着这样的思想,在马克思看来,任何社会都不仅有其特定的经济基础,而且有其相适应的政治的、法律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因而任何社会形态都是一定的经济、政治和以一定的意识形态为导向的文化的统一体。既然社会的结构分为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个基本结构,那么文明的结构相应地也就划分为三个部分,即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过去,我们党的文献和领导人的讲话中经常提到政治,也经常提到文明,但都是作为单独的概念使用的,从未把二者合并起来作为一个概念使用。而且,在分别使用这两个概念时,提到“文明”一般是指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提到“政治”时,或者是指包括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在内的广义的政治,或者是指与经济、文化并列的狭义的政治。然而,当把政治、经济、文化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联系起来时,则一方面把政治、文化都纳入到精神文明的范畴之中,另一方面,在论及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时一般指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这种在概念的逻辑上、内容上相混淆的局面,不但在实际工作中,而且在思想上和理论上曾给我们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和困扰,束缚了我们思维的触角和理论的深入探讨,使在这方面直接的理论之声仅止于学术上少量而零散的争鸣。尽管如此,作为社会三大文明系统的间接的理论之声却一直在酝酿发展之中。仅就我们党内来说,江泽民同志在1991年庆祝建党70周年讲话和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就是按照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三大部分来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结构的。既然社会的结构是由经济、政治和文化组成的,那么文明的结构也要分为三个部分。在我们党以往提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基础上,现在由江泽民同志进一步提出政治文明,由两个文明发展到三个文明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三个代表”思想发展的产物。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党改革与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它全面科学地回答了一个“基本问题”、两个“性课题”,因而也是我党执政兴国的行动纲领。它内在地要求在关系我们党和国家政治体制与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问题上,也要按照“三个代表”学说进行创新,也就是说,“三个代表”思想内含着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和根本要求。这不仅因为政党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而且因为“三个代表”与民主政治建设在内容上有着内在的必然性: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必然要求政治体制改革及其相关的政治建设为其打开更广阔的通途;发展先进文化,必然要求在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中发展先进的政治文化;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然包括广大人民的政治利益。更为重要的是,“三个代表”不仅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也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指导思想,民主政治建设只有贯彻和体现“三个代表”的要求,才能保证其健康发展,体现其真正的价值和意义。
同时,“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基于唯物史观,与社会进步理论直接相通,它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在党建问题上的集中反映。从社会文明发展的角度看,在当代中国,党的先进性来源于社会文明发展的进步性,也就是说先进来源于进步,又高于进步,是进步的集中体现,并且随着进步的动态演进而与时俱进。与此同时,“三个代表”学说又对社会文明发展起着导航作有,前者为后者的更好发展提供理论指导,使后者在更高层次的平台上获得更健康的发展。
因此,“三个代表”源于文明的发展,新的文明必然要体现着“三个代表”的要求,“三个代表”孕育着文明的新内容,呼唤着体现时代特色的新文明。同时,由于政治是社会文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而,“三个代表”也就同时呼唤着体现这种时代特色的新政治。作为社会文明子系统的这种文明的政治,与物质文明(经济)、精神文明(文化)相对,也就是政治文明了。而且,由于这种政治文明要体现着当代中国的国家性质,因此,称作“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也就是必然的了。
总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一当代先进政治文明的客观要求,它孕育并呼唤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概念及其理论的提出。而这一概念及其理论的诞生,就包含着对“三个代表”思想中所隐含着的政治文明思想因子的浓缩、提炼和升华。因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三个代表”思想发展的产物。
二、实践的心声
(一)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任务的提出,是我国民主政治改革实践协调的需要。
从我国民主政治改革的实践上看,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若干重大进展。我们通过改革人民公社体制,通过党政职能分开和政企分开的改革,通过大规模的机构改革,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党和国家的活力,调动了基层和广大人民的积极性;我们通过健全党内民主体制,通过完善和改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推行村民民主自治制度,使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明显地上了一个大台阶;在法制建设和司法体制的改革上,立法、司法和守法诸方面,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进展。但是,日益深化的改革,对政治改革不断提出新的要求,而现行的政治体制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改革的需要,譬如,政企关系还没有真正理顺;政府职能还没有真正转换;政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素质,还不能适应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加入WTO对我国的影响不仅仅限于经济领域,它正在对政治生活产生影响,其中最为直接的是政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这就印证了邓小平曾经强调过的,“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化的实现。[2]所有这些都需要通过积极稳妥的政治体制改革,使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在新的平台上达到新的协调与平衡。况且,从实践上看,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直接动力,也是其建设的基本内容,因此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反映了这种改革实践的心声。
(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任务的提出,是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实践发展的产物。
在20多年改革开放、建设有特色社会主义的巨大性变革中,我国人民的生活、工作条件和社会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人民的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极大改善。低层次的需求正向高层次的需要演进,在温饱需求普遍得以满足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以物质需求为基础、以政治需求和文化需求为导向的高层次、多元化的需求不断增强,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民主法制意识日益深入人心,群众参与立法、追求自治、参与国家政务管理的要求及热情不断增强,愿望更加迫切,所有这些都使得以推进民主政治为核心的政治文明建设迫在眉睫。而且,关于民主政治的思考,我们的干部群众已经比原来要成熟得多,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根本政治制度的问题上,在保持国家稳定的前提下依靠法制发展民主的问题上,我们的干部和群众已经有了广泛而稳固的认同感。这是我们继续推进民主进程的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同时,在经历了几次大的思想解放以后,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对空头政治、庸俗政治和腐败政治非常反感。花样翻新的腐败行为已经严重侵袭了党的机体,粗暴的行政方式、执法方式乃至徇私枉法的丑闻,更使得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对政治文明的渴望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任务的提出,是党不断加强和改善自身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改革实践需要。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离不开政党的时代。现代政治从总体上来说是政党政治,当今世界除极少数政教合一的国家和军人政府外,绝大多数国家的政治都是以政党政治为核心的,那些称得上体现着现代文明的政治都是政党政治的产物。政党政治作为现代政治的典型形式,其实质,就是整个政治进程都由政党来领导和控制。世界政治离不开政党,中国政治离不开中国共产党,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人民对党的信心和信任度是具体的、历史的,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也是具体的、历史的,是综合各方的有机体,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要通过党在支持和促进包括政治文明在内的多个社会文明的协调发展来展现、巩固和提高。现在人民要求我们党在继续抓好经济、文化发展的同时,更好的通过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江泽民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理论的提出,反映了我党执政实践的呼声和心声。
三、学术的心声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概念及其理论的提出,既是以邓小平和江泽民为代表的党的两代领导集体在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践过程中,党的有关民主政治建设理论发展的产物,也是在两代领导集体指引下,广大学界研究工作者围绕以“政治文明”为代表的相关概念系列及其相应的理论与实践问题,长期以来,一直锲而不舍地探索研究的产物。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79年,邓小平就一针见血地指出:“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以及世界政治的研究,我们过去多年忽视了,现在需要赶快补课”。正是在这种“赶快补课”的忧患意识指引下,学界中的政治理论工作者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前提,贯彻“双百”方针,发奋钻研,热情探讨,对以“政治文明”为代表的相关概念系列,进行了很多理论创新,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在20世纪80年代,仅在《学术研究》杂志上发表的有关“政治文明”的代表性学术就有多篇,其它报刊杂志上也相继有同类性质的文章发表,在这一时期涉及这方面的论著也有不少。在这些文章论著中,学者们从“政治文明”概念提供的依据与内涵、政治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关系、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主要特征、政治文明与政治改革之间的关系,乃至从学理上把政治文明独立出来的必要性等方面都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闪烁着时代的政治理性之光。上述主要论文及专著发表以后,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被观点摘编,或为多家报刊电台等传媒反复转登、介绍,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反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3]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受苏东剧变的影响,有关政治改革的研究一度有所回落。然而,近些年来,在江泽民同志从治党治国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高度,多次强调要深化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认识、重视研究执政党的执政规律、要求社会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并针对社会上重理工轻哲学社会科学的倾向,提出了四个“同样重要”的思想,大大推动了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与创新。在“四个同样重要”精神的鼓舞下,有关政治文明建设的研究又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新气象。
自20世纪90年代至2002年江泽民同志“5·31”讲话以前的十多年间,直接或间接提到“政治文明”这一概念的文章和著作也不在少数。1992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对“政治文明”这一词条作了较为科学的界定。此词条将其界定为人们改造社会所获得的政治成果的总和,它一般表现为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关于民主、自由、平等、解放的实现程度。学界很多学者也是在接受了这一界定的前提下使用或定义政治文明这一概念的。同时,也有其他部分学者在对此问题研究时使用了“制度文明”、“法治文明”、“公民文明”、“民主政治”、“政治社会形态”等提法,并从不同角度论证了各自提法的科学性和优越性。尽管学界在对此问题的研究中有着各种提法的不同,但是在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对中国发展的重大意义上,学者们则观点一致,他们普遍认为,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一道构成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目标,并对后两者起着导向、保证和促进作用,加强政治文明建设有着巨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4]
当然,上述有关政治文明的学理探究还只是少量而零散的、不系统的,其中有些提法和论述未必妥当,在实践中也未必符合当时的实际,但它毕竟代表了学界对此问题的重视和研究成果,而且有些提法和论述,在今天看来,仍具有一定的启迪和意义。
【参考】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32.
[2]邓小平文选[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176.
[3]朝迅.广东学术界探讨新时期政治文明建设[J].学术研究,2002(9).
[4]彭庆军、虞崇胜.政治文明研究综述[J].理论前沿,20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