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探索
【内容提要】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有着几千年封建传统的东方大国从根本上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并且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第二代领导集体吸取了前人的经验教训,把改革引向政治领域,开辟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新时代;第三代领导集体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和境界,为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关 键 词】政治文明/民主政治/政治体制改革/依法治国
一
新成立前后,中国共产党人开始对中国式的政治文明发展道路进行艰苦探索。作为伟大的政治家、战略家,毛泽东同志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一直非常重视民主政治建设,明确地把争取民主,建立民主政治作为中国的头等大事和中国革命的首要任务,并为之不断奋斗。在这一奋斗过程中,他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逐步形成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并以此为指导,在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地确立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方面,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这主要体现在:第一,强调中国的国体是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民主是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相结合的民主,提出了民主与专政是辩证统一关系的思想;其二,设计、创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首创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其三,阐明了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倡导“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等等。
由于条件的局限,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在对民主地位的认识上,毛泽东同志首先认为民主是一种手段,是作为调动群众积极性的一种手段,是作为达到集中的手段,对民主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基本目标的认识还不够明确;毛泽东同志欣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大民主”,忽视、轻视法制,倾向“人治”。这些认识,成为他晚年错误地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一个重要思想根源。更加遗憾的是,毛泽东民主理论中的许多正确的东西没有在实践中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甚至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还出现倒退和逆转的倾向。比如毛泽东同志曾地阐明了国体民主与政体民主的辩证关系,创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体形式,但在后来的实践中却未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未能坚持和保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地位,直至“文革”时期陷于瘫痪状态,出现国体与政体之间的矛盾和反差,民主政治建设遭到破坏。毛泽东同志曾坚决反对个人崇拜,强调民主集中制。毛泽东同志在1956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重申:不要用人名作地名;不许发致敬电;不要提英明领袖;不要用“马、恩、列、斯、毛”的提法;不要迷信权威。但后来他的立场出现动摇,认为个人崇拜有正确的和不正确的两种,他的个人专断也日益严重,党内个人崇拜现象逐步发展,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损害,从而也使党和国家难以防止和阻止“文化大革命”这一悲剧发生。十年动乱是中国民主、法制建设,也是政治文明建设遭到极大破坏的时期。
二
我国的政治体制是从革命战争年代解放区的体制架构演变而来的,并主要照搬了苏联高度集权的模式。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展开,这种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与化建设越来越不相适应,十年“浩劫”将原有政治体制的种种弊端充分暴露出来。“文革”之后,邓小平以无产阶级政治家的远见卓识和宏伟气魄,明确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主张通过改革革除原来政治体制中的弊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使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发挥出来。可以说,邓小平以对中国政治体制问题的敏锐观察和深刻思考,为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
邓小平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设想始终没有脱离中国的特殊国情。早在1978年11月,他在回答一位美国客人的提问时,就明确指出:整个制度我们同西方不一样,西方叫议会制,我们是人民代表大会制,这个制度不会改变;我们现在制度中存在的上层建筑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状况要改变。邓小平在一次中央工作会议上更加明确地指出:“政治的空谈往往淹没一切。……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1]对此,他后来解释说:“我们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体制改革。”他对涉及政治体制改革的许多问题作了阐述。
在改革开放之初近两年的时间里,通过改革初步纠正了“文革”时期的畸形政治体制,但还没有触及实质性问题。随着拨乱反正的不断深入以及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人们对政治体制存在的弊端越来越不满。由于长期担任党和国家重要领导职务,邓小平对政治体制暴露出的与现代化建设极不适应的问题有着更深的了解。一方面,他尖锐地批评政治体制存在的种种弊端;另一方面,他没有简单化地将政治体制的弊端归咎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而是从体制和制度上寻根究源,着手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经过艰苦探索,邓小平在一次专门讨论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这篇讲话成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纲领和宣言书。在这里,邓小平全面分析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要问题。比如,现行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需要积极地、有步骤地进行改革;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加速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党和国家现行制度中存在的弊端;要肃清封建主义和资产阶级思想影响;中央对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步骤和措施。讲话最后强调,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正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纪律。邓小平首次触动了我国政治领域长期形成的禁区,即忌讳分析政治制度问题。他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因此,“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由此,邓小平得出结论:“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2]制度问题,这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也是推进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难点和重点。
邓小平还对我国体制中存在的主要弊端进行了深刻剖析,阐明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客观依据。邓小平尖锐地提出,我国政治体制中存在的主要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他认为,这五种现象广泛存在于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党和国家就会改变颜色。因此,“只有对这些弊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而又坚决彻底的改革,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的领导,才会信任党和社会主义,我们的事业才有无限的希望。”[3]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邓小平逐步形成了关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基本目标的思想。1986年5月20日,邓小平会见澳大利亚总理霍克,在向客人介绍改革的现状和设想时,他强调说:“政治体制改革就要消除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官僚主义,还包括改革人事制度。邓小平还认为:“我们政治体制改革总的目标是三条:第一,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第二,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第三,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4]
邓小平在设计政治体制改革基本构想的过程中,特别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建立完备的民主制度的重要性。他说:“我们过去对民主宣传得不够,实行得不够,制度上有许多不完善,因此,继续努力发扬民主,是我们党今后一个长时期的坚定不移的目标,”[5]并斩钉截铁地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化。邓小平把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总体目标的首要内容提出来切中了我国政治生活中的根本弊端,反映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
邓小平在世界社会主义兴衰成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把民主建设与法制建设联系起来,并且把健全法制提到与发展民主同等重要的高度。他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6]“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化”。[7]邓小平关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思想解决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产党如何治理国家的问题,极大地推动了近二十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为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确立依法治国方略提供了深刻的思想基础。
三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新的实践中,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邓小平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提出了许多新观点、新思路,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增添了新内容。
第一次明确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政治纲领,为我国跨世纪的民主政治文明建设确立了基本目标。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阐述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以及怎样建设这样的政治文明。为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文明建设确定了行动纲领。
从跨世纪的战略高度,对政治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江泽民同志多次指出,政治体制改革要有一条正确的思想路线,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建设好各级领导班子。必须有利于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政治体制改革主要任务是“发展民主,加强法制,实行政企分开、精简机构,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维护安定团结。”
首次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这是第三代领导人关于发展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理论的核心内容。党的十五大报告指明了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群众,领导力量是中国共产党,依据是宪法和法律,客体是国家事务、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并使其具有最高权威。这标志着第三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认识和实践达到了新的水平。尤其需要强调的是,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正式使用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概念,而不再使用此前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概念意义重大。
创造性地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思想。江泽民同志在2002年的“5·31”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六大报告中,鲜明地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作为新世纪的奋斗目标,这就把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了,提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适应新世纪新阶段的实践需要而作出的回应,也是对多年来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提炼出来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其核心内容而言,同建国以来我们党进行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是一致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把具体的经验和措施及时上升到更高的理论层面,把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民主法制建设等内容,纳入到政治文明建设的范畴,并把政治文明与其他文明形式联系起来,使我们能够从整个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发展的高度来理解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我国政治领域这一思想升华是以建国以来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所有经验为深刻基础的。
总结过去,放眼未来,三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艰辛探索告诉我们,要想使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充满生机和活力,必须坚持从中国的具体实际出发,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下,走自己的路,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政治;把发展民主与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坚定不移地实行依法治国方略;要大胆解放思想,勇于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稳步推进民主政治文明进程;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充分吸收世界各国包括西方发达国家政治制度中的一切有利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文明成果,善于从世界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的高度,全面科学地认识我国政治文明的发展程度,并把政治文明建设与其他人类文明形式有机结合起来。这就是半个多世纪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主要经验,也是回顾三代领导集体进行政治文明建设艰难探索的基本启示。
【】
[1][2][3][4][5][6]《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50、333、333、178、176、359页。
[7]《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