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江泽民减轻农民负担的思想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罗恢远 曾小雅 时间:2010-08-10
  关键词:江泽民  减轻农民负担  原因  措施  现实意义
  论文摘要:“三农”问题在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农民负担不断加重、农业的脆弱性和农民普遍贫困,是江泽民提出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原因。江泽民减轻农民负担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阐述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分析了造成农民负担过重的原因,提 出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措施。江泽民减轻农民负担思想对于促进农民增收、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的进程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 江泽民减轻农民负担思想提出的原因
  1.“三农”在中国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是江泽民提出减轻农民负担思想的深层次原因。
  江泽民同志作为党的第三代领导人,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他继承了毛泽东、邓小平关于“三农”问题的理论,并以这些理论为指导,深入广大农村,发现新问题,新经验,对在社会主义市场发展过程中,全面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 ,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小康目标的实现,对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和方针政策等一系列重大问题,都做了较为详尽阐述。江泽民同志指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必须把加强农业放在首位,全面振兴农村经济。”因为“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就不可能有我国的自立;没有农业的积累和支持,就不可能有我国的发展;没有农村的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我国社会的全面进步;没有农村的稳定,就不可能有我国整个社会的稳定;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总之,农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和战略作用,永远忽视不得,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它在我国经济工作中必然处于十分突出的位置。江泽民同志指出:“近几年来,中央反复强调,必须坚持把农业放在整个经济工作的首位,我这几年也一再讲这个问题。中央所以反复强调农业的特殊重要性,是从我国人多地少这个基本国情,从保持全国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全局性要求出发的,也是从保持和加强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独立自主地位的战略性要求考虑的。”  他还说明了从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十四大的几年里,中央为什么反复把农业摆上重要议程的原因,“一是因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太重要了,二是因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引起全党重视”。针对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农村出现的一些新情况以及亚洲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江泽民同志于 l998年9月在安徽省考察工作时强调指出:“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抓住农村这个大头,就有了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主动权。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的挑战,我们必须更加重视和加强农业,把农村经济搞上去,这样才能保持经济社会的稳定,才能增加发展的回旋余地。因此,中央十分关注农业和农村问题。” 
  江泽民同志的上述论述,不仅深刻地阐明农业的重要性,而且深刻地阐明了农业在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的特殊重要性;不仅指出了抓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经济意义,而且指明了抓好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意义,是江泽民同志提出减轻农民负担思想的深层次原因。 
  2.农民负担加重是江泽民提出减轻农民负担的现实原因。 
  进入到 20世纪 80年代后期,农民负担名目繁多,有的地方达 10o多种,仅婚姻登记的收费就有 10多种。从大类来看,农民负担包括提留、统筹、摊派、集资、收费、派购、克扣、罚款等。农民负担有一部分是合理的,但有很大一部分是不合理的。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提留统筹费上看,变相多收的问题比较严重。在国务院规定提留统筹费最高不超过当年农民人纯收入5%的限额后,一些地方变换方式,增加农 民负担。有些地方人为地抬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在 5%上做文章,多收提留统筹费。有的地方不管是否必需,随意地增收共同生产费,人均近百元。有些地方还利用土地调整的时机,多收承包费。个别地方是违反规定多留机动地,有的村机动地比例没有严格控制在 5%的限额以内,每亩收取农民承包费达l50~180元 ,使农民实际承担的提留统筹费超过了5%。 
  第二,从税收上看,一些地方平摊农业特产税、屠宰税的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地方为完成地方税收任务,大多采取按人、按地亩、按存栏牲畜平摊的办法。据实征收落实不好,农民普遍感到很不合理。这些问题在中西部地区反映十分强烈。 
  第三,从社会负担上看,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等“三乱”仍然是农民负担重的焦点。国务院信访办公室对 1997年农民来信来访的统计 ,反映农村“三乱”问题仍 占第一位,达 27.2%。主要有三项:一是计划生育、中小学、结婚登记、建房、水电价等乱收费现象继续存在。有的地方结婚登记搭车收费高达 600多元。二是违反规定的集 资没有停下来。据农业部对 6048户的调查,1997年道路集资比上年增长 4.36%,水利集资增长12.8%,办电集资增长 5O.2%。三是报刊摊派问题仍然突出。目前一个中等村的报刊摊派额都在 300o~400o元,个别的高达 8O0o~1300o元。
  第四,部分村集体盲目举债,向农民转嫁债务的现象有所增加。一些地方的村组织未跟群众商议,高息借款,盲目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或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集资、摊派任务,所形成的债务全向农户分摊。有的村债务高达几十万元。农民负担过重,少数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致使群众集体上访和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稳定。 
  3.农业的脆弱性和农民普遍贫困,是江泽民提出减轻农民负担的客观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农民收入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由于农业是一个天生的弱质产业,经营风险大,受条件影响大,农业的持续发展具有不确定性,农民收入持续增加有一定难度。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农业受到国外农业越来越大的冲击,因此,不能过高估计农民的收入和农民的富裕程度。实质上,由于自然条件的影响以及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农业增产、农 民增收的难度相当大,进入 20世纪 90年代以后,农民收入连续徘徊不前。江泽民同志十分清楚地看到了农村这一新的情况,指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实力,对农民群众的富裕程度和承受能力,切不可估计过高,一定要看到地区之问、农户之问存在的差别。没有差别,没有矛盾,就不成其为社会,不成其为世界。总的说来,我国农业的物质技术基础还是相当脆弱的,而且随着人口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负荷一年比一年加重,必须加倍扶持。 
  二、江泽民减轻农民负担思想的主要内容 
  1.江泽民同志深刻阐述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农民是农村生产力中最活跃、最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农民积极性的高低对于农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江泽民同志指出:“农民的积极性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根本。建国以来的经验证明,什么时候农民有积极性,农业就快速发展;什么时候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农业就停滞甚至萎缩。”而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必须保护好农民的利益。江泽民同志强调必须十分注意保护农民利益 ,不使农民利益受到损害,因为如果农民利益受到损害就会造成严重危害。他指出:“历史事实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我们党把农民问题解决得好,采取的政策正确,保护了农民的利益,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工农联盟就巩固,革命、建设、改革就顺利进行 、蓬勃发展。” 他还说:“历史事实还告诉我们,什么时候忽视了农民利益,什么时候农业和农村工作放松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不好,国民经济全局就不稳定甚至陷入困境,国家和人民的日子就不太好过。”因此,江泽民同志十分担心损害农 民利益的事情发生,指出农民“最担心的是有些农村政策和支农措施不落实、打折扣;最不满意的是 四面八方把手伸 向农村 ,挤农业、挖农民,损害他们的经济利益,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对于农民担心的这些问题 ,必须果断地采取措施,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好农民利益,否则就会陷于被动,甚至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江泽民同志认为,减轻农民负担对于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他指出:“减轻还是加重农民负担,绝不是少拿多拿几个钱的问题,而是保护还是挫伤农民积极性的问题;是促进还是阻碍农村生产力的问题;是增强还是丧失农民群众信任和拥护的问题。必须把减轻农民负担问题提到这样的政治高度来认识 ,提到我们党的宗旨和农村政权稳定的高度来认识。”针对农民负担存在的突出问题,江泽民同志多次十分尖锐地提出了农民负担过重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从政治的角度来认真看待并切实解决好这个问题,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他指出:“当前农村普遍存在着一些损害农民利益、影响和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的突出问题,如果不认真加以解决,农业生 产就有滑坡的危险。”他还认为,减轻农民负担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全局能不能稳定,农民生产情绪能不能稳住,应该引起全党同志的十分注意,各级党委领导同志必须当机立断,采取切实措施及时解决,切不可因为一些负责的具体问题而互相扯皮、互相推诿。江泽民同志还认为,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是实现农村稳定的根本保证,也是落实农村基本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他强调:“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加强农业这个基础,切实解决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下降、发展后劲不足和农民负担过重等问题,积极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走向市场经济。” 
  江泽民同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根据农民负担重、各种费用高、生产积极性低的实际,提出了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调动农民积极性的突破口,并以此作为调动农民积极性、强化农业基础地位的政策保证。他认为,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第一,减轻农民负担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努力践行“三个代表”,是保持我党先进性的根本,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主要政治任务。而“改善人民生活,是‘三个代表’要求的根本体现”。由于农民是中国最大的社会群体,所以,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 ,改善农民生活,无疑是践行“三个代表”的集中体现。如果农民的负担不能减轻,农民的收入不能增加 ,生活不能改善,就意味着中国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没有得到维护,践行“三个代表”就将流于空谈。 
  第二,减轻农民负担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可靠保证。民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盛衰兴亡的根本因素。只有赢得了广大人民的衷心拥护,才能夯实我党的执政根基,使我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由于“中国 80%的人口都在农村,与农民的关系处理得好坏 ,直接关系到中国共产党是否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如果这方面出了问题,可以说我们就失去了最广大、最可靠的同盟军,我们的立国之本就会动摇,我们的事业就可能葬送”。而“我们党正确处理同农民的关系,保持同农民群众的坚强团结,靠的是什么?就是靠党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靠不断地给农 民群众看得见的物质利益”不减轻农民负担,不增加农民收入,不满足农民的物质利益,党的执政地位势必难以巩固。
  第三 ,减轻农民负担可以为维护全国社会稳定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保持全国社会稳定,是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前提和保证。没有稳定,什么事也干不成。而要稳定全国,须首先稳定农村。“农村稳定了,农民安居乐业了,也就从根本上保证了我们国家和社会全局的稳定。”农村不稳,则全国难稳。何以保持农村稳定呢?“发展是硬道理,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要靠自己的发展。”。”只有快速发展农村经济,减轻农民负担 ,逐步增加农民收入,才能为维护农村乃至全国的社会稳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2.江泽民同志深刻分析了造成农民负担过重的原因。 
  第一,有的地方和部门贯彻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不力,甚至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没有把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到实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对违法违纪行为缺乏相应的处罚手段,导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江泽民同志指出:一些地方“巧立名目加重农民负担的不正之风相当盛行,引起农民群众强烈不满。我们对农业历来实行轻赋税的政策,目前农业税实际税负只占农业收入的百分之二点九。至于村提留、乡统筹,国家规定应在占上年农民人均收入的百分之五以内。此外,对于农民承包土地、出义务工,都有明确规定。现在的问题是,在不少地区,这些规定没有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在农民完成各项规定义务之外,普遍发生了超额税费,巧立名目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以及五花八门的所谓达标活动,农民已不堪重负” 。 
  第二,机构庞大,吃“皇粮”的人太多,加重了农民的负担。现在一个乡镇干部编制一般是 3O人左右,但相当一部分乡镇实际吃 “皇粮”的人达到 l0o多个,超出 3—4倍。“食之者众,生之者寡。”越是经济不发达的地区,这个问题越突出。江泽民同志指出:“现在农民负担过重,一个主要原因就是靠农民负担供养的人员太多。”一些人违反党和国家的政策,把自己的亲朋好友塞进党政机关,都来吃‘财政饭’,结果使当地绝大部分财政资金用在了人头费上。这不仅造成财政入不敷出、坐吃山空,而且导致歪风邪气屡禁不止,加重群众负担,引起群众不满。” 
  第三,一些地方的干部脱离当地农村实际,急于求成,指导思想不端正,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增加了农民负担。应当说,自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农村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农民生活也有了明显改善,但是对农村生产力水平、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收入水平绝不可以估计过高,多数农民还只是解决了温饱 ,部分农民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坚持一切工作都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的原则,工作目标定得过高,要求过急,超越了财政的承受能力,甚至不顾一切地搞超前达标 ,搞形式主义,以致加重了农民的负担。江泽民同志指出:“现在,农村工作中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东西还不少。……有些地方搞各种名目的达标升级,超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承受能力,条件不具备还搞高指标,增加农民负担,引起农民不满。
  第四,体制不完善,财权事权不统一,变相增加了农民负担。基层政府与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关系不够清晰,部门行为不规范,群众民主监督不够,许多本应由政府财政承担的事情,也要靠向农民收费支出。例如,从世界各国来看,举办义务经费应该由中央、省财政负担。但是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县乡财政与农民负担》课题组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九年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中,78%由乡镇承担,9%左右由县财政负担,11%左右由省财政负担,中央财政负担仅占 2%不到,而乡镇财政在已经背负 加亿元债务的情况下,就只好向农民收取教育附加费和教育集资。有些地方甚至把拖欠教师的工资摊派到农民头上。义务教育由政府的主要责任转变为农民的主要义务,给农民造成沉重的负担。 
  3.江泽民同志提出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措施。 
  第一,改革和规范农村税费制度,探索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实行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税费制度,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而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关系到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的大事,是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因此,在江泽民同志的建议下,通过实施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的内容被写进了十六大报告。江泽民同志指出:“在农民增收困难的情况下,尤其要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让农民休养生息。加快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这项重大改革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长治久安,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他要求“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利益”。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之后,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基础、保护农民利益、减轻农民负担 、维护农村稳定而推行的又一项重大改革。    第二 ,抓好基层干部作风建设,抓好集体,增加农民收入。农村集体经济的对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有着其他经济形式所不能替代的功能。实际上,对农民负担反映强烈的乡村,大多数是集体经济薄弱、农民收入低的丘陵、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在集体经济发达的地区,村提留和乡统筹、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及其他一些费用,全部或部分由村社集体经济组织间接支付了,农民除依法纳税外,没有或很少有需要从 自己的腰包掏钱的项目。甚至部分地区的农民除可以从集体中获得固定的工资福利收入外,还有部分分红收入进账,因此,减轻农民负担的根本出路在于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江泽民同志指出:“减轻农民负担,要抓好基层干部作风、抓好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是带有根本性的措施。”“要继续稳定党的农村政策,深化农村改革,着力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素质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农民收入增加了,农民负担也就相应地减轻了。 
  第三,解决政府部门随意向下压任务、搞摊派的问题。江泽民同志指出:“减轻农民负担,更要解决政府部门随意向下压任务、搞摊派等问题。”严禁在农村搞规定外的任何形式的集资活动。集资必须依照《教育法》有关规定。坚决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控制数量,严格审批。道路 、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建设项目都不得面向农民集资。严禁向农 民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九五”期间,各级都不得审批面向农民的新的收费项 目。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和社会保险,订阅报刊和购买书籍,必须自愿、量力,不得强求。“必须重申: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一定要坚决把关,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规定,任何单位都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农民负担,切实把村提留、乡统筹控制在占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百分之五以内。即使是兴办农村公益事业,凡是要农民出资、投劳的,也必须坚持两条原则,一是量力而行,二是群众自愿。
  第四,取消各种名目的达标、升级等种种形式主义活动。一些地方为了评奖、评先进,搞了不少不切实际的“达标”工程,如建小学、建运动场。一些领导干部片面追求政绩,不顾当地的财力物力,变着法子搞政绩透支,举办所谓的“脸面工程”、“政绩工程”。这些工程往往是通过“政府出面办事,农民掏腰包”的形式操作,结果是劳民伤财,给农民背上了越来越沉重的包袱。江泽民要求“我们做各项工作都必须考虑到农村的现状,而不能脱离实际,都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而不能搞一刀切”。“减轻农民负担,要下决心取消各种名目的达标、升级活动,切实把农民的实际负担控制在国家规定的限额之内。” 
  第五,加强对农业的投入,减轻农民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投入等方面的负担。江泽民同志指出:“坚持依靠科技、教育兴农,多形式、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坚持不懈地开展农田水利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的集约经营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l992年 12月25日江泽民在武汉主持召开安徽、江西、河南 、湖北、湖南、四川六省农村和农业工作座谈会,分析关系我国农业发展后劲和农民长远利益的重要问题后,提出的第一条措施就是“保证农业投入持续增加”,表示“回去后将向中央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汇报,建议国务院在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中积极予以考虑和安排”“改革农村投融资体制,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完善粮食储备调节、风险基金和保护价收购制度,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体系建设。” 
  第六,摸清农民负担情况,清理有关增加农民负担的文件,从制度上确保不随意增加农民负担。向农民伸手要钱要物的渠道很多,随意性强,很多部门都可以向农民伸手,对此,必须规范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行为,向农民要钱要物,必须有理有据,不能哪级政府、哪个部门想收钱就出台文件。“凡是国务院规定需要审批的,必须报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后才能施行。”‘希望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于近期内负责对农民负担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并清理本部门本地区的有关文件,凡是不符合中央规定的一律撤销。” 
  第七,建立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机制。江泽民指出:“在制止和纠正巧立名目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上,要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办法,中央负责管住中央的部门,省级党委负责管住各自的部门。县委作为最后一道监督闸门,对于任何伸向农村的不合理的收费、罚款、达标和摊派,要敢于据理顶住。”一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关键在基层干部,因此,要实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考核和任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乡两级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指标。哪个地方和部门加重农民负担,就要追究哪里主要领导的责任,确保各级领导干部负起保一方平安的重任。“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和违法乱纪者,要坚决按法律和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在 1997年1月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江泽 民同志代表中央要求 :“各级各部门务必以极严肃的政治态度,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的决定》中提出的各项规定,是我们党向农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必须毫不走样地落实到农村基层。对继续我行我素、不听招呼、违反中央决定而发生的案件 ,一定要严肃查处,发现一起 ,处理一起。在今年内,无论如何要把农民过重的负担减下来,并长期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 
  第八,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减轻农民的供养负担。乡镇机构和人员过多是农民负担加重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江泽民同志要求:“乡镇政府也要切实转变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对一些地方和基层党政机关冗员过多的问题,一定要下大气力加以解决。”“我们一定要通过机构改革,坚决精简多余的人员。” 
  三、江泽民同志减轻农民负担思想的现实意义 
  江泽民同志的减轻农民负担思想对 21世纪党和国家制定正确的农村方针 、政策 ,减轻农民负担问题,实现农业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江泽民同志在坚持邓小平减轻农民负担理论基础上形成的减轻农民负担思想,是对邓小平减轻农民负担理论的继承与发展。江泽民同志减轻农民负担思想在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对我们党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的制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对于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党的十四大和十五大以及以后党的历次农村经济工作会议都及时制定 了相关的方针、政策、措施。如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免贫困地区小学学费等一系列文件,以至后来中央提出的“反哺农业”政策,取消农业税 ,发放种粮补贴,投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等措施,都是贯彻和落实江泽民同志的减轻农民负担思想的体现。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江泽民同志的减轻农民负担思想对增加农民收入、协调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解决农民问题等方面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 
  1.江泽民同志减轻农民负担思想对于促进农民增收、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江泽民认为增加农民收入是一个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大部分人 口在农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改善人民生活、扩大国内需求的重点应该是改善农民生活、扩大农村需求。而农民生活的改善和农村需求的扩大,当然有赖于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减轻农民负担后,农民对于农业的投资力度大了,可以更好地致力于科技兴农、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 ,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我国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一定的物质基础。 
  2.江泽民同志减轻农 民负担思想对于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农民负担问题 ,其实是个农民利益问题。保护农 民的合法权益 ,是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历来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 ,也是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术。当前以及今后的一段时间,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是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工作重点。党和政府在对待农民问题上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就是在经济上保护农民的物质利益 ,在政治上尊重他们的民主权利,采取了一系列顺乎民意、深得人心的政策,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大地促进 了生产 的发展。特别是 2006年 中央“一号文件”给农民带来的八大实惠,更是从现实生活出发,把维护农民的实际利益,减轻农民负担真正落到了实处。 
  3.江泽民同志减轻农 民负担思想对于实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终极归宿,而实现全面小康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阶段性要求。由于中国大部分人口住在农村,所以,“全国实现小康,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而“农村实现小康,关键是要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换言之,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代,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无疑是实现农村乃至全国全面小康的根本途径。 
  4.江泽民同志减轻农 民负担思想对于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建设新农村是实施“十一五”规划中的重头戏,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庞大系统工程。建设新农村一定要把农民作为主体,即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基本依靠力量,这是贯彻和落实发展观的核心即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充分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发挥出他们的聪明才智。不断强化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农村的法制建设,开展创建文明村 、文明户活动,教育农民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控制农村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健康发展。
  [] 
  [1]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Z].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3]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4]江泽民.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选编):第 l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 
  [5]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