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治疗及母婴预后回顾性分析
【摘要】 目的 探讨妊娠期糖尿病(GDM)的母婴并发病及诊治。方法 回顾性分析 88 例妊娠期糖尿病与正常对照组 88 例的妊娠结局。包括孕产妇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病、胎膜早破、早产、羊水过多、胎儿宫内窘 迫、剖宫产、产后出血)及新生儿并发症(巨大儿、新生儿低血糖、胎死宫内、畸形、窒息)。 结果 GDM 组孕产妇并发症,围产儿死亡率及新生儿病率与正常组相比明显升高,尤其未经系统者发生率高。巨大儿、新生 儿低血糖、胎死宫内、畸形、剖宫产、早产率明显升高,差异有显著性(P < 0.05)。结论 妊娠期糖尿病对孕产妇及胎儿有很大危害,及时诊治,加强管理,适时终止妊娠可有效降低母婴并发症的发生。
【关键词】 妊娠期糖尿病;母婴并发症;治疗;预后
妊娠期发生或发现的糖尿病称为妊娠期糖尿病(GDM)。1979 年 WHO 将 GDM 列为糖尿病的一个独立类型[1],临床过程复杂,母婴并发症多,如何正确处理 GDM 仍是围生医学的重要课题,早期发现 GDM 并给予适当治疗,正成为减少围生期母婴并发症,提高产科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我院自 2001 年- 2005 年共收治 GDM 88 例,现就其结局进行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我院自 2001 年至 2005 年共收治诊断为 GDM 孕妇 88 例,此为糖尿病组,均否认孕期前有糖尿病史,年龄 20~36 岁初产妇 80 例,经产妇 8 例,高龄孕妇4例,分娩孕周 33~41 周(平均 38 周 ),其中有 15 例未经治疗(指合并症出现后就诊而发现GDM);正常对照组按随机方法选择,无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同期分娩孕妇 88 例,其年龄及孕产次与糖尿病组相比无差异,分娩孕周(36+4)~(41+2) 周〔平均(38+3)周〕。
1.2 方法
回顾性分析 GDM 的妊娠结局、比较母婴并发症,探讨合理的诊治方法。
GDM 诊断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标准即可诊断:① 糖筛:孕妇于 24~28 周进行口服 50 g 葡萄糖筛试验,服糖后 1 h 血糖≥7.8 mmol/L,为糖筛异常,≥11.2 mmol/L 为 GDM 可能性极大,对糖筛异常者查空腹血糖,空腹血糖异常可诊断为 GDM。空腹血糖正常者行 OGTT 试验。②OGTT:口服 75 g 葡萄糖,空腹 5.6 mmol/L,1 h 10.3 mmol/L,2 h 8.6 mmol/L,3 h 6.7 mmol/L,其中 2 项或 2 项以上达到或超过正常值。③2 次空腹血糖≥5.8 mmol/L[2]。
1.3 统计学方法
全部资料采用 SPSS 11.0 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采用 检验。
2 结 果
2.1 逐年 GDM 发病率统计
2001 年我院 GDM 发病率为 0.96%,2002 年为 1.27%,2003 年为 1.47%,2004 年为 2.08%,2005 年为 3.5%,可见 GDM 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2.2 GDM 与正常孕妇组并发症比较
见表 1,经治疗及未治疗 GDM 妊娠结局比较见表 2。
由表 1、表 2 可得出结论:GDM 并发症如酮症酸中毒(DKA)、早产、羊水过多、胎儿宫内窘迫、剖宫产率明显高于正常孕妇(P < 0.05 ),而未治疗 GDM 患者中酮症酸中毒、羊水过多、胎儿宫内窘迫尤为明显。
2.3 GDM 与正常孕妇胎婴儿结局比较
见表 3,未治疗及治疗组比较见表 4。由表 3、表 4 得出结论:GDM 患者新生儿低血糖、巨大儿、胎死宫内、畸形率明显高于正常孕妇组,尤其未治疗组中死胎及新生儿窒息明显高于治疗组。
3 讨 论
3.1 GDM 对母儿影响
糖尿病是一种因胰岛素分泌相对或绝对不足引起的代谢疾病。妊娠可使糖尿病病情加重,使血糖难以控制,母婴易发生多种并发症。近年来 GDM 有明显增多的趋势,资料显示,目前妊娠期糖尿病占妊娠的 3%~5%[3]。GDM 患者中,酮症酸中毒、早产、羊水过多、胎儿宫内窘迫、剖宫产率、巨大胎儿、新生儿低血糖、RDS、畸形率明显高于正常孕妇组,而未经系统组其并发症发生率明显升高。妊娠期母儿并发症和围产儿病率的发生直接与糖尿病患者病情轻重程度及孕产期血糖控制水平有关,故有效控制血糖可明显降低围产儿病死率及新生儿病率。
3.2 GDM 的管理
3.2.1 应重视妊娠期糖尿病的早期诊断 本组资料中说明未治疗组中死胎、早产、新生儿窒息、巨大儿明显增多,而能否及时治疗,取决于是否早期诊断,因此必须重视孕期的糖耐量筛查;特别对于有高危因素如有糖尿病史、不良早产史等孕妇,应从首次产检进行血糖或糖耐量筛查,对于首次产检阴性孕妇,于 24~28 周常规行糖筛试验,有异常者行 OGTT 试验,以及及时诊断、治疗。
3.2.2 应重视妊娠糖尿病的治疗 治疗原则为:饮食控制;运动锻炼;胰岛素治疗。一般糖尿病孕妇饮食控制血糖基本能控制理想水平,即空腹血糖 ≤5.6 mmol/L,及三餐后 1 h 血糖≤7.8 mmol/L。2 h ≤ 6.7 mmol/L、空腹尿糖、尿酮体阴性。如饮食控制1~2 周后,有 2 次或以上血糖不能控制理想水平或尿糖、尿酮体阳性,则及时加予胰岛素,定期监测血糖。
3.2.3 终止妊娠时机选择是关键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晚期并发症多,易发生胎儿宫内窘迫、死胎、死产,而过早终止妊娠,胎儿未成熟可造成新生儿死亡。因此,孕妇应提前入院待产,原则上严格控制孕期血糖的同时,加强胎心监护,尽量推迟终止妊娠时机[4]。如血糖控制理想,没有产科并发症,可在监测产科情况下,待其分娩,但不要过期,对于血糖控制不理想,或胎盘功能低下,胎儿宫内窘迫或有其他产科并发症时,主张于 36~38 周终止妊娠,可行羊膜腔穿刺检测胎肺成熟及促胎肺成熟,待胎肺成熟后,及时终止妊娠为安全。由于胎儿较大,潜在并发症较多,需提早终止妊娠,孕妇宫颈条件不成熟,孕妇恐惧心理等原因,故剖宫产率明显升高。对于 GDM 患者,可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
3.2.4 新生儿监护 GDM 孕妇产下的新生儿,都应视为高危儿,注意监测血糖及保暖,适当吸氧,注意高胆红素血症及新生儿猝死症的发生,应请儿科医师协助治疗,必要时转儿科监护治疗。本组资料中新生儿经严密监护,无一例发生新生儿死亡。
3.2.5 宣传、与指导 为保护糖尿病孕妇及其子代的健康,可举办由糖尿病专家、产科和儿科医师、营养师、社会与医学心和有关专家等主持的培训班。对计划受孕育龄妇女及受孕妇女进行孕前后系列讲座,对糖尿病孕妇易出现的各种并发症,给予及时的指导与帮助。
【】
〔1〕Coustan DR, Carpenter MW. Detection and treatment of Gestational diabetes〔J〕. Clin Obstet Gynecol, 1985, 28(3):507
〔2〕乐杰. 妇产(第6版)〔M〕.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1980. 160
〔3〕Steven G, Gabble MD, Cornelia R, et al. Management of diabetes mellitus complicating pregnancy〔J〕. Obstet Gynecol, 2003, 102(4):857-868
〔4〕曹泽毅. 中华妇产科学〔M〕.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9. 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