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的策略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尹红霞 时间:2014-01-12

 【文章摘要】

  目前,在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利益的驱动、失信成本的过低,征信成本偏高加之某些地方保护土义的存在,使企业信用的缺失正在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只有通过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不断改善社会诚信环境,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并在企业内部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才能重塑企业诚信经营的理念。

  【关键词】

  诚信经营;信用观念;失信惩戒;信用管理制度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滞后,企业信用缺失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建设的突出问题。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曾总结了当前国内企业信用恶劣的7种表现:履约率低;逃废债务;假冒伪劣充斥市场,毒米毒酒事件不断;企业虚假披露;上市圈钱行为屡见不鲜;有偿新闻、虚假广告、虚假财务报告和“黑嘴股市分析”

  满天飞;大量的银行不良贷款和盗窃知识产权。据中国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消息称,中国企业每年因为信用缺失而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相当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37%。中国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因此至少减少两个百分点。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不仅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破坏了中国企业和国家的形象。

  我们不禁要问,在中国这样一个千百年来一直有着“民无信不立”、“内不欺己,外不欺人”优秀诚信文化熏陶的社会里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企业在不诚信经营?其原因是什么?如何才能使企业诚信经营呢?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

  一、我国企业诚信缺失的成因。

  造成我国企业在当前经济生活中种种诚信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利益的驱动是企业信用缺失的根本原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以追求利润为目标。重利原则潜藏着诱发人们见利忘义的价值取向,导致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产生。许多企业见利忘义,突破了基本的道德底线,甚至法律底线。

  (二)法制不健全,失信成本太低,是导致企业信用缺失的直接原因。

  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失信惩戒机制,对失信者不能给于及时、严厉的打击,就是对守信者的惩罚。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建立与信用管理直接相关的法律,虽然在相关法律中有关于诚信守法及违法的相关规定,但这些仍不足以对社会的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而且明显不能驾驭现在企业在信用问题上多变的情况。在执行过程中无法可依的空白,给失信造假者留下了法律空子,也给执法造成困难。其次,相关法律对企业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太轻,失信成本过低,使企业受罚后仍有利可图。

  (三)某些地方保护主义的支持和纵容,加剧了企业诚信的缺失。

  有些地方政府就为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自己的政绩,有意偏袒本地企业,对假冒伪劣现象视而不见,甚至直接充当其保护伞。对失信行为的纵容,最深的危害是对社会的不良影响,使企业失信之风蔓延并危害全社会。

  (四)征信成本过高,是企业不得不面临信用风险。

  我国的征信体系还没有健全,如果想要了解一家企业的信用状况,不是相当困难,就是成本过高。例如人民银行虽然建立了企业和个人的信贷登记系统,但这个系统只对银行自己开放,所以要了解一家企业在银行登记的信贷记录、付款记录、财产抵押情况,简直比登天还难。即使是最基本的企业在工商登记时注册信息的查询也是需要收费,且查询一次就要收取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不等的费用。这笔费用对于可能需要查询多家交易方信息记录的企业来说,是一笔非常大的成本。这实际上导致信息的不畅通导,而信息的不畅通使骗子企业可以什么也不怕,因为它的劣迹没人知道,可以该做生意照做生意,而且还会有企业继续上当。

  很多西方国家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以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已经相当成熟。

  面对经济全球化和新技术不断创新的新竞争环境,中国企业如果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提升到国际水平,就必须实行诚信经营。因为诚信是企业的一种基础资本,是一种无形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