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需基层教育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代政 时间:2014-08-21
然而,我们有又知道:我们国家具有9亿多的农村人口,受到教育层次高的人始终是一个较小的群体,而普通老百姓始终是一个很大的群体,仅依靠我们国家每年12.4法制宣传来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可以说是杯水车薪,完全解决不了根本性问题,如果人民连基本的法律意识都没有,维护权利,遵守法律,监督法律是遥不可及的。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存在“官从政法、民从私约”传统习惯。一些干部“重人治、轻法治”。强调人治而藐视法治,漠视法律的地位和作用,对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习惯用人治来管理,忽视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一些执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认为主要结果正确,就不管过程是否合法。程序意识淡薄,忽视行政权力的规范运作。

基层群众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民主法制意识欠缺,法治观念淡薄。有的人在自身合法权利被侵害时,不能正确反映诉求,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权,要么浑然不知,以“法盲”形态出现;要么畏于权势,忍气吞声;要么置法律而不顾,“以暴制暴”,导致违法犯罪。有的农民法律知识缺乏,无视法律,排斥法律权威,崇尚“无讼有德”、“权大于法”,喜欢采取越级上访、聚众闹事、围堵政府机关来解决问题。个别公职人员缺乏职业道德,知法犯法、以权压法的现象仍然存在。

所以我认为:
根据我国社会背景及社会现象,要使我的法治能效进程。首先,必须对传统法律文化中落后观念进行深刻的反省,并应进行大规模的全民性法律启蒙教育,落实法的基层教育,以此,达到全民法制教育,同时提高公民法制观念,法律思想,法律技能,让我们每一位公民都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监督政府权利,这样间接地参与到国家的政治中,对国家政治权力,工职人员进行监督,也从而间接地让法制由静态转为动态过程,最后达到我们想要的真正的民主、宪政社会主义国家。


法基层教育的作用:

(一)促进社会更加文明。
(二)促进社会更加进步。
(三)促进社会更加和谐。
(四)促进法制更加完善。 
个人结论:法的基层教育对我们法制不健全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对促进法制完善,促进实现宪政都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不管从国家维持社会稳定的角度,还是从公民维权的角度,都是有利的。所以,法的基层教育对我们国家具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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