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促进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财税整体框架构思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7
   (四)调整相关货物进出口的税收政策,建立“绿色关税”体系
  “绿色关税”体系在煤炭工业的体现是限制一些煤炭资源产品的出口,特别是继续限制高污染(煤焦)产品出口,改善我国的煤炭资源出口结构,鼓励高附加值的煤炭产品出口,保护国内煤炭资源。应对国内目前不能生产的煤炭工业污染治理设备、环境监测仪器以及环境无害化技术等进口产品,减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四、促进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财政政策
  (一)预算投入政策
  工业化国家一般通过预算投资、预算补贴、财政贴息和开发投入等方式来发展循环经济。煤炭企业是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煤炭工业循环经济的发展直接影响国家循环经济发展情况。因此需将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纳入政府公共预算支持范围。
  1.在经常性预算中逐步提高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支出预算
  未来政府财政预算改革的基本取向是建立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要体现公共性、政策性的客观要求。由于煤炭工业循环经济具有鲜明的正外部性,属于社会共同需要的范畴,因此提高煤炭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支出预算与公共财政改革是吻合的。支持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经常性预算主要用于:(1)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科技研究与开发;(2)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技术示范和推广;(3)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教育和培训;(4)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管理监督体系建设。 在建设性预算中加强财政对煤炭工业循环经济的投资力度
  (1)逐步提高投资占预算内投资的比重;(2)更多利用贷款贴息方式;(3)选择一些特殊重要的、投资数额巨大的国家级项目,国家财政可采取直接投资方式予以支持。 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设立中央对地方煤炭循环经济专项拨款
  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是公共财政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我国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区域间的政府财力相差悬殊,地方财政富裕的东部沿海基本没有大型煤炭企业,而在西部和中部省份,有我国主要的大型煤炭企业,因此这些省份往往是煤炭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大省和财政穷省。因此,建议设立中央对地方政府的煤炭循环经济专项拨款。
  (二)政府采购政策
  市场经济国家政府通常把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等特定目标纳入政府采购通盘考虑。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国家实行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
  对于煤炭工业,各级政府应将煤矸石砖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煤矸石是煤炭开采过程中的废弃物,煤矸石堆放不仅占地,而且煤矸石山周围的地下水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将煤矸石制造成建筑用的矸石砖,是典型的发展循环经济。然而,目前煤矸石砖缺乏市场,亏损的多,因此需将其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通过政府直接采购,引导和示范煤矸石砖的使用,为煤矸石砖扩大市场,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和降低煤矸石砖的流通和营销成本,降低煤炭企业循环利用煤矸石的成本。
  【】
  [1] 马金华.和谐社会视角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7(2):18-22.
  [2] 李慧颖.中国循环经济政策支持体系研究[D].北京工业大学,2008.
  [3] 张志强.我国循环经济财税政策研究[J].宏观经济管理,2010(3):48-50.
  [4] 于苏生,季骋.浅议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存在的问题与应对策略[J].能源环境保护,2009(23):12-14.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