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招商财政税收体制的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宏香 时间:2013-02-17

  摘要招商引资对于区域经济的迅猛发展能够发挥极大的促进作用,而税收优惠又是区域招商引资的常规方式。对当前招商财政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以及改革取向进行简要的探讨。
  关键词招商引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地方政府为了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经常借助税收杠杆等经济手段改变本地区政策环境,以求得招商引资竞争中的优势地位。但是,地方政府对税收杠杆利用的非理性已经导致了一系列现实问题。因此,完善招商财政税收体制势在必行。
  1对招商财政税收体制的认识
  1)财政税收政策应具有前瞻性和持久性。如果财政税收政策是经常变动的,那么经济学家必然使征税规则和制度服从每个经济期间的变化,那么税收制度无疑变成为符合这个周期的可以使税额最大化的手段,因为也许符合这个周期的征税手段运用于另一周期的话可能并不能给政府带来收入的最大化,那么,税收政策的周期性变化正好为追求税收最大化的政府解决了这一难题。
  2)财政税收政策应在“无知之幕”下设立。这就要求人们应当站在“无知之幕”的背后,严肃思考和讨论社会政治秩序的基本规则,在“无知之幕”背后,立约者在决定以什么原则作为规范社会基本结构的依据时,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特殊身份,社会地位,智力,体力,所得,财富,心理倾向,甚至于不知道自己特有的价值理想,立约者选择的唯一依据是一般共同的知识。任何人都不可能利用物质,智力或者信息的优势通过特定的社会建制为自己捞好处,又必须防范他人对自身的可能侵害。
  2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的利弊解析
  在不发达地区没有政策优惠就不能吸引外资似乎已成了不争的事实,而地方政府部门在制定优惠政策上除了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简化审批手续,实行土地出让价格优惠,减免各项行政性、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外,税收优惠就成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核心内容。一些地方为了能迅速快捷地把商招进来、把资引进来,是筑金巢引凤蝶,把土地增值税、不动产销售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留成部分等构成当地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的税种进行最大限度的让利,即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如某地,2006年给予外资房地产开发商的优惠政策是:已经通路、供水、供电、排水、通讯、场地平整的土地,开发商购地成本约为每平方米300元人民币(每亩约为人民币20万元)、开发商的建造成本每平方米约为500元(已含物价上涨因素)、但其售出房价却在每平方米,2800元左右,即开发商每平方米可获毛利近2000元(剔除非正常开支),而他们缴纳的部分税收前几年几乎是如数返还(中央、省级税收收入除外),如此高额的投资回报率怎能不叫投资商趋之若鹜。暂且不说引进的企业是否会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当地农民利益是否受到侵害,企业投资是短期行为还是长期行为等,仅就税收这块就是虚增财力,没给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带来任何实惠。
  3完善财税体制,促进招商引资发展
  3.1实行科学决策,谋求互利双赢
  首先要实行科学决策,确保招商引资取得实效。即变招商引资为招商引优,要对本地区招商引资的数量、规模、涉及领域、行业比例等制定总体规划,对每一个具体的引进项目要进行科学论证,要把招商引资对税收优惠要进行认真细致地可行性分析,谨慎抉择优惠对象和优惠方式,以免影响企业之间公平竞争、助长纳税人对优惠政策的过分依赖,最终造成产业结构失调,生产力布局和资源配置不合理,财政负担加重,经济不能良性发展等;其次要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对招商引资实行税收优惠实际上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它既要让投资者获取更大的利润,又要使招商者的当地经济保持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所以在保证对招商引资单位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兑现的同时,要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条款,对那些巧立名目、故意钻政策空子,瞒税不报,偷逃税的单位要给予严厉的经济、行政制裁,对责任人还应依法追究其责任。再次要实行规范操作,确保可用财政收入真实反映。当前,有些地方的财政收入从文字报表上都非常之大,但实际可用财力却并非如此,原因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招商引资单位的税收减免是实行先征收入库、后全额奖励返还,这种纯粹玩文字游戏的做法,只会增加财政收入的数字,而实际可用财力却不能正确反映,同时还会影响财政支出的如期实现。为了避免这种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发生,国库部门要加强监督、坚持原则,要按照正常的退库程序办理,绝不能允许财政部门采取拨款方式将退库减免的税收支拨出去,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保证财政收支数字的准确性,为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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